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
索引号
0152885109/201800008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文  号
无
日期
2018-02-07
【部门预、决算】维西县公安消防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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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经县财政局批复同意的维西县公安消防大队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向社会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消防法律、法规,负责本地区的消防监督、执勤灭火和部队的管理教育工作。    

2、掌握本地消防工作动态,适时向政府报告工作,负责制定消防建设规划,不断改善公共消防设施条件。    

3、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按照审核开展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工作,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中执行防火规范的情况,并参加竣工验收。    

5、组织重大和一般火灾原因调查,处理火灾事故,负责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6、指导企业专职消防队、民办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建设。    

7、教育部队加强执勤战备,掌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情况,指导中队制定灭火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随时做好战斗准备,组织火灾扑救。    

8、指导部队进行消防战术、技术和军事体育训练,开展消防战术、技术研究,提高部队的灭火战斗能力。    

9、加强部队的管理教育,严格执行条例、条令和各项规章制度,培养部队严明的纪律和良好的战斗作风,做好安全工作,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10、负责部队的思想政治工作,保持部队高度稳定,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11、搞好部队后勤建设,提高后勤保障能力和官兵生活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维西县公安消防大队属于副团职单位,下设维西县公安消防中队,无其他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维西大队主要负责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防火监督、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开业前消防检查、消防知识普及、消防业务培训和对所属中队的管理等业务;所属消防中队主要担负着辖区内的灭火救援、社会救助等任务。县消防大队在上级公安消防支队和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负责本地方的消防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43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1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8.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8.9万元(本级财力238.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38.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中的武装警察消防支出类别,总计为238.94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38.9万元,包含伙食补助4.4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7.51万元,办公费123万元,公务用车云运行维护费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2018年维西县公安消防大队预算收入总额为238.9万元,比2017年增加46.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38.9万元。    

相应安排预算支出238.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共计91.94万,其中伙食补助为4.4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7.5万元,增加原因为较去年相比增编10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7万元,其中,办公费123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4万元,增加原因为编制较去年增加10人。 公安消防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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