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迪庆支队维西大队,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维西大队,维西公路分局,县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协调指挥部:
《维西县交通运输领域部门议事协调联动机制》已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维西县交通运输领域部门议事协调联动机制
为构建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提升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治理能力,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及时研判处置行业风险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路客货运市场秩序,高效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行业监管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机制名称
维西县交通运输领域部门议事协调联动机制(以下简称“联动机制”)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整合维西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省交通执法局迪庆支队维西大队、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维西大队、维西公路分局等部门力量,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执法联动、风险共防”的常态化议事协调联动机制,实行每月一研判、每月一调度,切实提升交通运输领域治理效能,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交通保障。
三、组织机构
(一)召 集 人:维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二)成员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省交通执法局迪庆支队维西大队、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维西大队、维西公路分局、县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协调指挥部。县交通运输局为牵头协调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可增加成员单位。
(三)联动机制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协调、联席会议组织、信息汇总、跟踪督办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
四、主要职责
研判行业安全形势:每月分析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道路通行、客货运输、工程建设等存在的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化解措施。
调度重点任务推进:每月调度重点项目建设、路域环境整治、超限超载治理、运输市场秩序整顿等重点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难点问题。
共享部门信息资源:建立公安、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公路管理单位之间的信息互通机制,共享道路路况、车辆动态、违法行为、事故数据、养护计划等信息。
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针对非法营运、超限超载、占道经营、破坏公路设施等突出问题,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
处置突发事件:遇自然灾害、交通事故、重大拥堵等突发事件,快速启动应急联动,统一指挥、协同处置。
督促整改落实:对研判发现的问题、调度部署的任务,建立台账,跟踪问效,确保闭环管理。
五、运行机制
(一)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第一周召开(遇节假日顺延),会期半天。
会议筹备组织:由成员单位轮流负责每月会议筹备组织相关工作。
参会人员:召集人、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及联络员。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邀请相关乡镇、企业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研究
每月研判调度制度主要内容:
1.各成员单位通报上月本领域安全形势、重点工作进展(超限超载治理、非法营运打击、路域环境整治等)、存在问题及需协调事项;
2.集中研判当前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风险(如雨季道路塌方、春运高峰、在建项目安全隐患等);
3.研究确定下月重点监管方向、联合执法计划、风险防控措施。
成果运用:形成《月度交通运输领域风险研判报告》《月度交通运输重点任务调度纪要》,明确议定事项、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报送县委、县政府及州级主管部门,并抄送各成员单位。
(二)信息共享制度
1.各成员单位指定联络员,每月25日前向联动机制办公室报送本部门本月工作情况、下月计划及需共享的交通数据(如事故多发点段、路况阻断信息、执法处罚数据、养护作业计划等)。
2.建立微信工作群,用于日常沟通、紧急信息发布、快速协调。
3.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各成员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联动机制办公室及相关单位通报,实现同步响应。
(三)联合执法与专项整治制度
根据每月研判结果,确定1—2个重点领域(如旅游旺季客运市场、汛期公路保通、学校放收假营运管理等),由牵头单位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或专项整治。
联合行动前制定方案,明确时间、地点、人员、职责,行动后及时总结评估,向联动机制办公室报送情况。
(四)督导考核制度
1.联动机制办公室对每月调度会议定事项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2.每季度对各单位参与联动机制、落实议定事项情况进行通报,并报送县委、县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确保人员相对固定、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业务培训。每年组织一次联动机制成员单位业务培训,提升风险研判、联合执法、应急处置能力。
(三)注重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联动机制工作成效,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七、附则
本机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联动机制办公室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本机制进行修订完善,报召集人同意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