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支持IPv6/IPv4
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政府
迪庆州政府
简体
/
繁体
微信公众号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康普乡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通知公告
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领导信息
部门领导信息
机构职能
财政信息
部门预决算
部门“三公经费”
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会议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重大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审批许可信息
建设项目施工信息
质量和安全管理
行政权力事项
行政许可及其他管理事项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职称评审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
审计结果公示
重大民生信息
疫情防控
乡村振兴
涉农补贴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政策文件
转发政策文件及解读文件
政策文件
政策解读
其他文件
依申请公开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疑似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日期:2023-10-08 10:56
来源:康普乡
浏览:1808次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分享:
各村“两委
”
、全乡广大生猪养殖(场)户及屠宰户:
近期,我县境内局部多点发生疑似非洲猪瘟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有效阻断疫病传播途径,切实做好我乡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作以下公告:
1.禁止违规调运生猪,所有生猪调运必须向乡兽医站审批报备;
2.禁止生肉拉运。全面禁止乡外到乡内的新鲜猪肉拉运,禁止非本乡人员到康普集市售卖生肉,禁止本乡人员与非本乡人员合伙售卖生肉;
3.禁止私自生猪屠宰。广大生猪养殖户需向各村“
两委
”
报备,各村“
两委
”
需向乡兽医站报备,由乡兽医站统一做好登记。若因个人私自屠宰生猪原因导致村内发生疫情,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4.禁止在康普集市售卖未经检疫的生猪及新鲜猪肉,一经发现,当场没收销毁。
5
.
禁止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餐厨剩余物要进行深埋等无害化处理;
6.禁止放养生猪,生猪养殖户(场)均要圈养生猪,违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条第一项不遵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兽医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有关控制、扑灭动物疫病规定,对生猪养殖场(户)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胡搅蛮缠的,将报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禁止通过网络途径买卖任何畜禽、肉制品、冻品;
8.全面禁止生猪养殖户畜禽免疫户口簿外借给商贩获取非法利益,违者自负相关法律责任;
9.各村要加大排查力度,发现生猪异常生病或死亡的情况及时上报,一旦发现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及时上报乡兽医站并组织无害化处理,组织群众开展大消毒行动,做好公共区域的消毒,鼓励群众做好猪圈周边环境消毒,做好投喂前的自我消毒;
10.
乡兽医站、市场监管所负责指导集镇集市及商铺要做到一天一消毒。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直至上级部门解除猪瘟疫情防控工作为止。请乡兽医站、各村严格做好疑似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如因个人工作纰漏导致猪瘟疫情发生,乡级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通告!
乡级联系电话:0887-8786000
康普乡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康普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包30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查缺补漏工作的公...
下一篇:
康普乡编外人员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