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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普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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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康普乡
文  号
46
日期
2026-04-15
《2026 年口蹄疫、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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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与政策依据

(一)出台背景

当前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一类动物疫病传播风险持续存在,我乡以散养畜禽为主、养殖点分散、畜禽调运流通频繁,疫病输入与扩散隐患突出。为守住畜牧产业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食品安全三条底线,落实省、州、县全年动物防疫工作部署,防范区域性疫情与人畜共患病风险,结合康普乡养殖实际制定本专项防控方案,统筹全年强制免疫、疫情排查、检疫监管、应急处置全链条工作。

(二)法律法规与文件依据

  1. 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明确强制免疫、疫情报告、病死畜禽处置、违法处罚法定要求;

  2. 专项预案:《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规范非洲猪瘟排查、调运管控、屠宰检测、无害化处理流程;

  3. 上级部署:省、州、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工作要求、年度强制免疫目标任务。

二、总体目标与核心原则解读

(一)两大硬性工作目标

  1. 疫情防控底线目标:全年杜绝区域性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暴发流行;

  2. 安全保障目标:杜绝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严防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跨动物传人。

(二)核心工作原则

  1. 分片包干、集中免疫、整村推进

    针对我乡散养户多、居住分散特点,按行政村、村民小组划分防疫责任片区,春、秋两防集中时段逐村逐户开展免疫,做到全域覆盖,解决零散养殖漏免问题。

  2. 政府保免疫密度,部门保免疫质量

    乡政府统筹组织、压实村级属地责任,确保应免畜禽 100% 全覆盖;乡兽医站负责疫苗管理、规范注射、抗体监测、档案规范,保障免疫真实有效,实现 “真苗、真打、真有效”中国政府网。

  3. 预防为主、防控并举,非洲猪瘟重点管控

    常规疫病以强制免疫筑牢基础屏障;非洲猪瘟无有效疫苗,把排查、调运监管、餐厨废弃物管控、消毒、屠宰检测作为核心防控手段,实行常态化高压管控。

(三)重点防控病种分类说明

  1. 强制免疫一类疫病: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

  2. 重点监测外来疫病:非洲猪瘟(无疫苗,依靠排查、消杀、检测防控);

  3. 人畜共患病同步防控:狂犬病,兼顾群众人身健康安全。

三、八大核心防控措施逐条解读

(一)健全组织体系,压实属地与层级责任

  1. 防控领导小组架构

    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各村党总支书记、乡属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乡兽医站;实行领导岗位动态递补机制,人员变动无需重复发文,仅向兽医站备案,简化流程、保障工作连续性。

  2. 双层责任绑定机制

  • 层级责任:落实 “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村社防疫员一线落实”,建立防控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防控成效纳入村级年终考核;

  • 双线分工:乡政府与各村签订年度防疫目标责任书;乡兽医站内部细化人员分工,分片包村开展技术指导、日常排查;

  • 源头管控:村级防疫员常态化监管养殖场、畜禽贩运户,阻断疫源输入渠道。

(二)建强防疫队伍,规范全过程业务管理

  1. 常态化业务培训:定期组织乡兽医技术人员、村级防疫员开展免疫操作、采样监测、消毒消杀、疫情上报、无害化处理实操培训,统一操作标准;

  2. 痕迹化档案管理:规范免疫户口册、免疫档案、监测记录、排查台账,所有防疫工作全程留痕,作为考核、溯源、追责依据;

  3. 政策落地:严格执行 “先打后补” 配套政策,规范免疫登记,保障合规养殖户相关补贴落实到位。

(三)全方位宣传普法,明确养殖主体法定责任

  1. 多元宣传渠道:通过村组会议、乡村广播、墙体标语、宣传栏,用通俗语言普及各类重大疫病危害、免疫流程、消毒要求、病死畜禽处置规范;

  2. 明确法定主体义务

    《动物防疫法》规定:所有畜禽饲养单位、农户是强制免疫第一责任人,必须主动配合防疫人员完成免疫接种抖音百科。

  3. 违法惩戒告知

    对拒不配合强制免疫、拒绝补免的养殖场(户),由乡上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实施行政处罚;因拒绝免疫引发疫情扩散、造成损失的,需承担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四)人员、经费双重保障,保障防疫运转

  1. 人力保障:春、秋集中免疫及突发疫病处置期间,乡、村各部门协同配合,配齐防疫人员,不出现人员缺位;

  2. 经费保障:乡财政将动物防疫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专项用于防疫物资采购、应急储备、免疫耗材、抗体监测、消毒药品等支出,保障防疫工作常态化开展。

(五)强化督查督导,闭环管控免疫质量

  1. 驻点技术指导:乡兽医站工作人员分片驻村,现场解决免疫操作、畜禽应激、档案填写等疑难问题,重大问题第一时间上报乡政府;

  2. 专项督查组巡回检查:乡政府组建防疫督查专班,重点核查五项内容:村级组织动员情况、集中免疫进度、畜禽免疫密度、免疫档案完整性、村级防疫员履职、动物卫生日常监管落实情况,对滞后村限期整改。

(六)疫苗冷链安全管控,保障疫苗药效

对全乡 9 个行政村配备的冷藏冰箱、防疫冷藏包、注射器械开展定期安全排查,及时更换老化、制冷失效设备,全程规范疫苗储存温度,杜绝疫苗失效,保证免疫效果。

(七)监测预警 + 规范上报,严防疫情扩散

  1. 多维监测模式:日常排查、春秋集中监测、突发应急监测结合,全覆盖监测与重点养殖场定点监测同步推进,早发现风险隐患;

  2. 严格疫情报告制度:执行疫情零报告,严格遵守上报流程,严禁迟报、瞒报、谎报、越级上报;

  3. 产地检疫关口前移:落实 “有病畜禽不出场、不出户、不出村、不上市”,出栏畜禽必须检疫合格方可流通;

  4. 病死畜禽处置:不明原因死亡畜禽第一时间上报兽医站,统一规范深埋、全面消毒;严厉打击收购、运输、售卖病死畜禽及产品违法行为。

(八)非洲猪瘟专项高压防控(方案重点突出内容)

非洲猪瘟致死率 100%、无有效疫苗,是全乡防控重中之重,明确四项刚性管控措施:
  1. 源头管控五件套:常态化全覆盖排查、养殖户防疫告知、生猪调运全程监管、全面禁止餐厨剩菜喂猪、生猪全部圈养,严禁散放野外;

  2. 屠宰检测硬性规定:所有上市屠宰生猪必须采样送检,经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检测阴性后方可屠宰;

  3. 定期消毒灭源:养殖户、贩运户定期对圈舍、运输车辆、活动区域消杀,切断病毒传播媒介;

  4. 快速处置机制:发现生猪不明原因死亡立即上报、隔离、无害化处理,同步开展周边风险排查,提升疫情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组织实施安排(免疫时间、操作标准解读)

(一)春秋集中免疫分阶段时间节点

1. 春季集中免疫(4 月 9 日 —6 月 1 日)

  • 4.9—5.1:生猪 321 免疫程序、高致病性禽流感全覆盖;

  • 5.1—5.10:牛羊口蹄疫、鸡新城疫集中免疫;

  • 5.10—5.20:全域查漏补缺,对漏免、新生、补栏畜禽补免;

  • 5.20—6.1:整理全套免疫档案,完成抗体采样送检,评估免疫合格率。

2. 秋季集中免疫(9 月 10 日 —10 月 30 日)

  • 9.10—10.10:生猪 321 程序、高致病性禽流感集中免疫;

  • 10.11—10.25:牛羊口蹄疫、鸡新城疫免疫;

  • 10.26—10.30:全域查漏补免;

  • 10.20—10.30:档案归档、抗体监测采样送检。

(二)免疫操作规范要求

  1. 生猪 “321” 免疫法:针对我乡散养户占比高的现状,统一采用成熟简易免疫流程,保证散养户免疫到位;

  2. 全域覆盖标准:落实 “不漏村、不漏组、不漏畜、不漏针” 硬性标准,做到应免尽免;

  3. 人员防护规范:防疫人员入户先消毒,一户一消杀,避免人为携带、传播病原;

  4. 应急值守机制:春秋免疫全周期实行村级 24 小时值班,遇疑似疫情、畜禽免疫副反应快速处置上报;

  5. 工作报送要求:各村防疫员完成阶段性工作后,及时汇总台账、工作总结报送乡兽医站归档。

五、各方主体责任划分

(一)乡人民政府:属地管理总责任

统筹全乡防疫工作,组建领导小组、落实防疫经费、组织督查考核、协调跨部门联动,对辖区疫情防控负总责。

(二)乡兽医站:业务技术主体责任

负责疫苗冷链管理、免疫技术指导、抗体监测、疫情排查、检疫监管、无害化处理技术支撑、档案规范、材料汇总上报。

(三)各村村委会:村级组织落实责任

组织村组群众配合集中免疫,督促养殖户履行防疫义务,开展村内常态化排查,落实 24 小时应急值守。

(四)村级防疫员:一线实操责任

入户开展免疫注射、建立免疫台账、日常畜禽巡查、宣传防疫知识、第一时间上报异常死亡畜禽。

(五)畜禽养殖户、贩运户:防疫主体法定责任

主动配合强制免疫,做好圈舍日常消毒,不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生猪圈养,发现畜禽异常立即上报,不私自售卖、转运病死畜禽。

六、方案实施预期成效

  1. 免疫水平达标:全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密度 100%,口蹄疫、禽流感等抗体合格率达到上级考核标准;

  2. 风险隐患清零:常态化排查及时消除非洲猪瘟、禽流感输入风险,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3. 畜产品安全可控:产地检疫、屠宰检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闭环落实,杜绝问题畜禽流入市场;

  4. 责任体系闭环:乡、村、户三级防疫责任落地,制度、人员、经费、物资全面保障,形成长效防控机制;

  5. 群众防疫意识提升:普法宣传全覆盖,养殖户主动防疫、主动上报、配合处置的自觉性显著增强,降低疫病传播人为风险。

七、群众重点关注问答

  1. 问:不配合动物强制免疫会有什么后果?

    答:饲养畜禽是防疫法定责任人,拒不免疫将移交执法部门处罚;若因此引发疫情,需承担畜禽损失赔偿,情节严重追究法律责任。

  2. 问:自家猪不明原因死亡该怎么做?

    答:严禁售卖、转运、随意丢弃,第一时间联系村防疫员或乡兽医站,由工作人员到场规范无害化处理,并对圈舍全面消毒。

  3. 问:为什么生猪必须全部圈养、不能喂泔水?

    答:餐厨泔水是非洲猪瘟主要传播途径,生猪散养易接触外来带毒野生动物、野猪,大幅提升非洲猪瘟感染风险,属于硬性管控要求。

  4. 问:春秋免疫是否收费?

    答:口蹄疫、禽流感、猪瘟等国家强制免疫疫苗免费提供,防疫入户免疫服务统一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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