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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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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文  号
无
日期
2026-07-20
维西县民政局防汛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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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和处置汛期洪涝、暴雨、台风、山洪等自然灾害引发的民政领域安全风险,最大限度保障全县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等民政服务场所安全,守护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流散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民政系统防汛应急处置流程,健全预警、响应、处置、善后全链条工作机制,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民政部门、县委县政府防汛工作部署,结合我县民政领域工作实际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民政系统范围内汛期各类自然灾害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及灾后恢复工作,涵盖县民政局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全县各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管理站、殡仪馆、乡(镇)社会事务办等所有民政服务阵地,以及城乡特殊困难群众、流散人员等重点人群的防汛避险、应急救助、安置保障等相关工作。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优先保障特殊困难群体避险转移;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前置防范,提前做好物资、人员、预案准备;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落实局主体责任、各股(室)及下属单位直接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坚持快速响应、统筹联动,密切对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水利、气象等部门,协同开展防汛救灾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维西县民政局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筹调度全县民政系统防汛应急工作,全面落实防汛救灾各项任务,统筹协调各股(室)、下属单位履职尽责,高效推进防汛排查、应急处置、灾后善后等各项工作。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局主要负责人(局长),全面统筹民政系统防汛应急整体工作,牵头部署重大防汛任务、决策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统筹协调跨部门防汛联动工作。

副组长:局分管领导,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分管防汛日常筹备、隐患排查、应急调度、现场处置、灾后恢复等工作,督导各股(室)、下属单位落实各项防汛工作举措,牵头处置防汛应急突发问题。

成 员:局办公室、社会事业和区划地名股、养老服务股、社会救助股、社会福利股、社会事务股主要负责人,县殡仪馆、县救助管理站负责人,各乡(镇)民政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防汛日常工作统筹、信息汇总、上传下达、值班调度、物资统筹、资料归档、督查督办等工作,牵头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

(二)各股(室)及下属单位防汛职责

1.局办公室

作为全局防汛工作综合协调核心,负责统筹推进本预案落地实施,落实防汛工作制度、会议组织、文件流转、指令传达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汛期各类汛情、灾情、工作动态信息的收集、汇总、审核、上报与发布;统筹协调应急车辆、办公保障、后勤服务等工作,牵头负责全局防汛物资统筹调配、台账管理;督查各股(室)、下属单位防汛责任落实情况,负责防汛期间舆情管控、对外联络、部门对接、工作考核,统筹应急队伍调度与应急演练组织工作。

2.社会事业和区划地名股

负责统筹乡(镇)社会事务办防汛安全管理工作;常态化排查基层社会事务办房屋安全、排水、用电、场地隐患,指导基层站点落实防汛巡查、隐患整改、避险防护措施;统筹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队伍防汛备勤、应急支援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受灾群众帮扶、隐患排查、物资转运、灾后慰问等防汛救灾志愿服务;负责区划地名相关防汛应急保障,做好汛期基层民政服务秩序维护,协助开展乡镇特殊困难群众防汛排查工作。

3.养老服务股

牵头负责全县养老服务机构防汛安全工作;常态化开展养老机构房屋建筑、排水系统、供电消防、防雷设施、围墙边坡、低洼区域等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督促限期闭环整改;汛期督促养老机构落实封闭管理、24小时巡查、物资储备、避险转移等防控措施;重点开展独居老人、留守老人、分散供养特困老人入户“敲门行动”,排查居住环境安全隐患,提前组织危险区域老人转移避险;汛期及灾后指导养老机构开展环境消杀、设施修缮、安全核验,有序恢复运营,保障入住老人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

4.社会救助股

负责汛期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和受灾救助工作,全面排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重点群体受灾情况,精准统计受灾数据;建立汛期困难群众动态监测机制,对因灾致困、因灾返贫群众及时纳入临时救助、低保等保障范围,快速落实救助政策、发放救助资金;统筹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点民政服务保障,落实生活物资供给、基本生活照料、困难帮扶等工作;规范防汛救灾救助资金、物资的申领、发放、公示与全程监管,确保救助资源精准直达困难群众;协助做好受灾群众情绪安抚、权益保障工作。

5.社会福利股

负责全县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残疾人群体民政服务防汛保障工作,因我县无独立儿童福利机构,重点聚焦分散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残疾儿童居家安全防汛保障;常态化开展困境儿童、残疾儿童家庭入户排查,重点核查居住房屋、排水、用电、周边地质环境等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督促及时整改,对处于低洼、地质灾害隐患区域的儿童家庭,提前联动乡镇做好转移避险安置;汛期常态化开展儿童防汛安全宣传、心理疏导、关爱帮扶,动态掌握特殊儿童受灾情况;灾后统筹做好困境儿童、残疾儿童家庭灾后帮扶、生活救助、居所修缮协助、心理慰藉等工作,全面保障辖区特殊儿童、残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基本生活权益。

6.社会事务股

牵头负责殡葬领域、婚姻登记领域防汛安全工作;督导全县殡仪馆、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安葬设施开展防汛隐患排查,重点整治山体滑坡、边坡坍塌、场地积水、排水堵塞、墓穴受损等风险隐患,落实设施加固、排水疏通、物资防护等前置措施;保障汛期婚姻登记服务安全有序开展,做好办公场地防汛防护、人员避险工作;统筹殡葬领域防汛应急处置,及时处置灾害引发的殡葬安全问题,防范次生灾害发生;灾后指导殡葬服务设施修缮、环境清理,规范殡葬服务秩序。

7.县殡仪馆

落实殡葬服务阵地防汛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馆区房屋、殡仪设备、存放设施、山体边坡、排水系统、消防防雷设施等全方位隐患排查整改;汛期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做好设备防护、物资转移、场地排水、边坡加固等防汛工作,严防积水、坍塌、设备损毁等安全事故;优化汛期殡葬应急处置流程,保障遗体接运、存放、火化等核心服务有序开展,全力保障群众殡葬需求;遇重大汛情、险情及时上报、快速处置,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抢险救灾、灾后设施修复、环境消杀、安全核验工作。

8.县救助管理站

负责全县流散人员汛期专项救助、避险安置工作,加大城区主次干道、桥洞、废弃房屋、工地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巡查频次,暴雨、台风天气加密巡查力度,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巡查,实现流散人员应救尽救;落实站内防汛安全管理,排查整改站内建筑、水电、消防、住宿场地安全隐患,储备充足应急生活物资和防汛物资;做好入站流浪人员体温监测、食宿保障、安全管护工作,遇汛情第一时间组织站内人员避险转移;建立汛期流浪人员动态台账,及时上报救助工作情况,灾后持续做好常态化救助帮扶,杜绝流浪人员滞留危险区域。

三、风险研判与预防准备

(一)风险排查研判

每年汛期前(4月底前),由领导小组牵头,各股(室)、下属单位分工负责,开展全县民政系统全覆盖防汛安全隐患大排查,建立“一单位一台账、一隐患一整改”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整改。重点排查:一是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建筑安全、排水系统、供电供水设施、消防设施、防雷设施;二是低洼地段、沿河沿山、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的民政服务场所及特殊困难群众住所;三是公墓山体、边坡、排水渠等易坍塌、易积水点位;四是老旧房屋、临时搭建服务设施、基层社会事务办等风险点位。汛期实行常态化每日巡查,暴雨、台风、强降雨天气加密巡查频次,动态研判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处置、上报各类险情苗头。

(二)预案与队伍准备

结合年度防汛形势和县防汛工作部署,每年修订完善本预案,指导各下属单位、各民政服务机构制定针对性专项应急处置方案,确保预案贴合实际、流程清晰、可落地执行。组建民政系统防汛应急小分队,从各股(室)、下属单位抽调骨干人员,明确队员岗位职责、抢险流程、分工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防汛抢险、人员转移、应急救助、隐患抢修实战演练,全面提升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同步引导全县公益救援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队伍做好防汛备勤、应急支援准备,构建多层级防汛救援力量体系。

(三)日常防范管控

汛期常态化开展防汛宣传教育,通过工作微信群、单位公告栏、入户走访、现场宣讲、短视频推送等多种方式,向民政服务对象、系统干部职工普及防汛避险、自救互救、应急逃生知识,提升全员防汛安全意识。严格落实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常态化加强机构用电、用火、用水安全管控,严禁违规操作、带险作业。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落实停工停业、封闭管控措施,优先转移安置服务对象,坚决杜绝带险运行、带险居住,从源头防范防汛安全事故。

四、信息报告

(一)预警响应机制

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气象部门预警通知后,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时间研判汛情,快速传达预警信息,根据预警等级启动对应层级应急响应,明确各股(室)、下属单位工作任务。蓝色、黄色预警启动常规防控响应,落实日常巡查、隐患排查、物资核查、值班值守工作;橙色预警启动重点防控响应,全员在岗备勤,加密巡查频次,提前做好人员转移、

(二)信息报告

严格落实汛期信息“日报告、零报告、急报速报”制度。各股(室)、下属单位每日定时上报防汛巡查、隐患整改、风险防控工作情况;无险情隐患实行零报告。发现积水内涝、设施损毁、人员被困、群众受灾等险情灾情,第一时间现场核实、快速处置,15分钟内口头上报、30分钟内书面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灾情由办公室汇总后及时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民政部门。信息报告必须真实准确、要素齐全、及时高效,严禁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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