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县民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管理城乡社会救济,主要是指特困供养对象、城乡社会困难群众的定期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它特殊困难群众的救济。
2.指导和管理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推动农村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并监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3.负责本县的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工作,指导地方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负责撤乡设镇的报批工作;主管地名工作和指导地方地名管理工作。
4.办理地方社团登记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和服务婚姻登记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三无”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和殡葬改革、收养登记等工作。
5.负责下岗、失业、城乡特困户等弱势群众的基本生活,即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工作;保障孤寡老人、孤儿的基本生活。
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特困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完成特困供养具体工作,完善敬老院各种生活设施,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敬老院自身发展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7.负责维西县殡葬改革的推行、管理、执法监督和殡仪服务,负责遗体接运、遗体冷藏处理、骨灰寄存、公墓管理,为丧户提供殡仪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宣传活动,为社会提供应急服务。
8.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以及各项规定开展婚姻登记。
9.严格落实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强化政策宣传,严格审核程序,做到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实施,不出现错漏。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 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股、办公室、社会事业和区划地名股、养老服务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城区中心敬老院
2、殡仪馆
3、流浪乞讨救助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分别是:
1. 维西县民政局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主要是由于3个所属单位非独立核算,合并到维西县民政局统一编报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4辆。超编原因是车辆都属于事业站所,故不在编。
3、 重点工作概述
(一)聚焦“政治引领”,筑牢建强战斗堡垒
一是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等作为“第一议题”来学习、“第一遵循”来贯彻、“第一政治要件”来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全年开展9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执行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举办1次读书班,党支部书记讲党课6次、组织党员开展交流研讨1次。二是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定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时召开会议,明确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补充更新骨干网评员队伍,定期听取局下属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及局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党内谈心谈话56人次。
(二)聚焦“弱有所扶”,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
严格按照省、州、县工作要求,不断强化规范管理,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全心全意保障好、服务好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底线。一是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工作,有序推进社会救助领域“小切口”专项治理,优化简化申请、调查、审核流程,落实“主动发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等工作机制,推动社会救助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二是精准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坚决守住民生保障底线,加大低保等政策落实力度,规范完善低保准入条件,完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办法,进一步落实单人户保障、财产豁免、刚性支出和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有序推进扩围增效工作。强化与公安、人社、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信息对接和数据共享,把群众收入作为纳入或退出保障范围的核心依据,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年内,全县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220户18906人,发放低保资金8318.48万元;保障特困供养人员929户965人,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1238.04万元,实施临时救助1503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66.81万元,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三是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持续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主动发现机制,及时精准开展综合救助,优化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完善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及时回应和提升救助对象的多元需求,扎实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结合动态管理、入户核查等工作,持续开展政策“大宣讲”、群众“大接访”、入户“大排查”活动,新增城乡保障对象860户2066人、农村特困人员61户64人;清退因经济状况改善等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2078户4628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12户12人。
(三)聚焦“老有所养”,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质效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全面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养老服务供给优化扩大。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建设完成了白济汛乡特困供养服务设施项目,新增床位88个,动工建设了南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通过“公建民营”方式,委托有养老服务经验和实力的第三方运营了白鹤山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照料护理、康复理疗、休闲娱乐、老年助餐等服务项目,不断解决老人多元需求问题。二是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提升。适老化改造加速推进,投入资金70万元实施2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方便项目区困难老年人生产生活。三是关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积极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开展助餐服务902人次,为全县3375名特困供养人员及80岁以上老人共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开展对老年人的走访慰问、关爱帮扶等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浓厚氛围。对全县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给予关心关爱,按要求每人每月发放50元服务补贴标准,全年共为834人发放服务补贴48.64万元,为2678名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177.77万元。
(四)聚焦“创新提升”,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持续推动党建与社会组织工作深度融合,发挥社会组织党委的政治引领作用,加大慈善品牌培育力度,依法规范推进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及规范设置。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扎实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了社会组织的管理与发展。2025年全县新增备案的基层城乡社会组织6家,乡(镇)商会2家。二是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持续探索“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协作模式,围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领域实施公益项目,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联合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实施帮扶1次,惠及困难群众50人次;积极对接省内外慈善组织,争取帮扶资金40万元。三是提升行政区划管理水平。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工作,健全完善了地名联席会议、地名专家库制度、地名命名更名程序、地名保护机制并按要求逐步完善地名备案公告制度。指导全县各乡(镇)对各类地名信息进行了摸底建档,初步摸底本县65个地名保护名单,梳理了71条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17条具有重要意义地名保护。深入开展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审核并修改完善地名数据10类2233条,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动态更新地名20条。
(五)聚焦“便民惠民”优化基本社会服务
聚焦群众关切、回应社会期盼,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与效能,让广大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一是殡葬领域改革扎实推进。持续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改革优化殡葬管理体制机制,配合县发改局制定了《维西县公益性公墓管理收费标准》,指导维西县殡仪馆制定了《维西县殡仪馆日常监督检查制度》《维西县殡仪馆殡葬服务告知制度》等文件。二是建立惠民殡葬奖补制度,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全年共发放生态葬奖励资金及火化补助35.4万元,县域内免费接运遗体170具。三是婚姻登记服务不断提升。持续深化婚俗改革,推动婚嫁领域移风易俗。联合县委宣传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举办“星河鹊桥·相约七夕”集体颁证仪式等活动,引导广大青年树立正确的婚姻观、价值观。持续完善婚姻基础信息,不断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针对异地婚姻登记、节假日婚姻登记等需求,全面落实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优化节假日和特殊日子婚姻登记工作,提升婚姻登记便捷性。全年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1315对。四是特殊群体关爱有力有效。认真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补贴申请、“跨省通办”、“主动服务”等便民举措,积极探索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全县特殊困难群体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年,累计为59347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540.63万元。五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积极发挥救助职能,加强与公安、执法大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保障受助人员合法权益,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全年共救助19人,发放资金16103.76元。六是严格落实儿童福利政策。健全完善县、乡(镇)、村三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网络,积极组织开展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摸排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按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确保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年内共有85名特困儿童纳入保障范围,累计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154.77万元。常态化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等项目,享受“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7人,发放资金7万元。严格依法登记开展收养工作。全年接待收养相关咨询20人次,受理并办结收养登记申请1件。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县民政2025年度收入合计126424021.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418821.36元,占总收入的99.99%;无上级补助收入0元;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200元,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247645.16元,下降9.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248290.16元,下降9.49%;其他收入增加645元,增长14.16%。主要原因是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发放以及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澜沧江流域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因选址问题导致实施进度滞后、南路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养老服务示范站项目等项目减少,用于敬老院运营补贴发放、界限联检经费、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节地生态安葬及火花补助发放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县民政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26429326.36元。其中:基本支出9454847.71元,占总支出的7.48%;项目支出116974478.65元,占总支出的92.5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261496.56元,下降9.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15333.37元,增长12.03%;项目支出减少14276829.93元,下降10.88%。 主要原因是:1.2025年我单位增加行政人员3人,其中招考录用1人,退役安置行政人员1人,调入1人,所以2025年基本支出增加;2.澜沧江流域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因选址问题导致实施进度滞后,;养老服务领域相关项目、节地生态安葬及火花补助等因受本县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本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可用财力不足,相关款项暂未能拨付;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44342.7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143991.86元,占基本支出的96.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0350.85元,占基本支出的3.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1110762.6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澜沧江流域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支出1629000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25000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5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款1240000元,前期土地报批费用250000元,环境评价前期费用64000元。
残疾人两项补助项目支出5405690元,主要用于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护理补贴的支出,2025年共计发放59347人次。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项目支出1218962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支出。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支出81841624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支出。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支出12420908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特困基本生活补助、农村特困照料护理补贴和特困丧葬补贴。
殡仪馆运营经费项目支出131064.13元,主要用于殡仪馆正常运行开支以及殡仪车燃油费和殡葬车间2025年170具尸体火化用油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555105.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35%。与上年相比减少17001841.5元,下降12.36%,完成年初预算的742.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存在澜沧江流域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路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养老服务示范站项目、特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专项资金,未体现在年初预算中,故年初预算完成率较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146472.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67%。完成年初预算的780%。主要用于本单位其他民政管理事务(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各项保险及单位基本运转)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殡葬、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其他社会福利支出、临时救助、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等;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每年年初需要对职工的养老保险重新测算,而预算在上年年年底进行,故存在差异,且通过一卡通发放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类资金80%来自上级补助,故未纳入年初预算,造成预决算存在较大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661635.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的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7月我单位安置退役军人转公务员一名,新调入公务员一名,该项支出增加,故存在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08418.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608418.2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7月我单位安置退役军人转公务员一名,新调入公务员一名,都需缴纳住房公积金,该项支出增加,故存在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元,决算为2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6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44元,下降7.6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18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7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3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29%,完成年初预算的2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000.00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814.00元,下降78.2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10814.00元,下降78.2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6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44.00元,下降7.6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18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深入贯彻执行国家“三公”经费管理的有关政策,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勤俭节约,完成好单位各项事务,2025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于支付2024年及2025年公务用车保险费及修理费,故较去年相比年初预算数有所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000.00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814.00元,下降78.2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10814.00元,下降78.2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深入贯彻执行国家“三公”经费管理的有关政策,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年初预算数,2025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于支付2024年及2025年公务用车保险费及修理费,故较去年相比年初预算数有所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单位下乡入户调查及相关出差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视察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0350.85元,比上年减少114005.44元,下降27.5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深入贯彻执行国家“三公”经费管理的有关政策,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接待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统计日常事务发生的支出。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其他民政管理事务(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各项保险及单位基本运转)。
3、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政局资产总额61986886.83元,其中,流动资产736720.8元,固定资产23917921.8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7332243.2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92727.6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250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988.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988.7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398.7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59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5.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