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农业农村局)
维西某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案
日期:2024-07-18 14:47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1216次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分享:

2023年5月5日,维西县农业农村局收到《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第一季度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处置的通知》,文件指出维西某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自食自养的放养的土鸡蛋检测数据为恩诺沙星12.79µg/kg(限量值为10µg/kg),检测结果超出限量范围。经查明,当事人在饲养过程中对产蛋期的鸡喂了恩诺沙星,该批鸡蛋没有到市场上进行售卖,没有产生其他的社会危害,当事人表示在饲养过程中违规对包括产蛋期内的鸡使用了恩诺沙星,当事人对检测报告认可,没有异议。

    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2023年11月15日,维西县农业农村局对维西某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下达处罚决定书,作出罚款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已于2023年11月15日主动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决定由当事人履行完毕,该案件已进行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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