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
356075150L/202000089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无
日期
2020-07-15
案件二十一、二十二
浏览:3011次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分享:

案件二十一:1. 维西县迪下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小面包等十一个品种案;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维市监处字〔2020〕14号;3.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4.处罚结果:(1)没收尚未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小面包等十一个品种;(2)罚款人民币8000元(大写:捌仟元整);5.执行结果:已结案。

案件二十二:1. 正平副食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小布丁蛋糕等七个品种案;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维市监处字〔2020〕04号;3.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4.处罚结果:(1)没收尚未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小布丁蛋糕等七个品种;(2)罚款人民币8000元(大写:捌仟元整);5.执行结果:已结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