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维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维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省属驻县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会议、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中共迪庆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做好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的实绩实效,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维西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中共维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中共维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
中共维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维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实现之年和系列三年行动决战决胜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之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聚焦稳定、发展、生态和边疆稳固四件大事,聚焦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突出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系统谋划新一轮法治维西建设规划,突出协同推进法治建设各领域各环节改革,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的实绩实效,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维西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凝心铸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1.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与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通起来,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四个以学”长效机制,落实“第一议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读书班等制度,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长效化。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培训计划为契机,设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和学时要求,高质量办好各类主题班次。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党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政法队伍同堂培训、政府领导干部政治轮训、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培训等机制,分层级分领域分专题开展履职能力培训,扩大干部法治培训覆盖面和受益面。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修订版)、《习近平法治思想干部读本》学习宣传工作。提升法学理论研究水平,积极组织申报哲学社会科学法学类课题。依托推进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教育体育局、县法学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围绕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健全党委领导全面依法治县的制度,完善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机制。聚焦法治维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研究制定新一轮法治维西建设规划。
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配合
5.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持续精简优化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等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用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衡量领导干部能力素质的重要内容。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依法治县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完善重大法治事件督察机制,探索与巡察、纪检监察监督、立法监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监督等的衔接联动机制,增强法治监督合力。
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牵头,县纪委县监委、县委巡察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级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二、着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7.健全覆盖立法各环节的工作协调机制,积极探索区域协同立法机制。创新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网络。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
责任单位: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民族宗教委、县人大预算和法制工作委、县司法局按职责分工配合
8.统筹立改废释,坚持“小快灵”、“小切口”立法,加强民族团结、生态文明、基层治理和民生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供给。强化立法计划刚性约束,探索建立立法工作进度通报制度,建立健全法规规章常态化清理、“打包”修改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民族宗教委、县人大预算和法制工作委、县司法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配合
9.加强政府立法审查工作,健全司法行政部门与起草单位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探索建立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等论证咨询程序。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配合
10.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综合运用依职权审查、依申请审查、移送审查、专项审查等方式和“云南人大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对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监察规范性文件、司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民族宗教委、县人大预算和法制工作委、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纪委县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配合
三、纵深推进依法行政
11.配合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实施情况评估。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扩大公职律师覆盖面。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配合
12.完善基层综合执法制度机制,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原行政职能部门行政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推动行政执法标准跨部门衔接。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牵头,县级行政执法部门配合
13.健全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乡镇权责体系,全面建立和执行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压茬推进全州乡镇履职清单工作,力争6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配合
14.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和落实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8项措施,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突出问题。常态化做好涉企“挂案”排查清理工作。提升“局长坐诊接诉”质量。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等行动。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民检察院、县工商联牵头,县级有关部门配合
15.实施总结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创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式和评查结果运用,大力推广应用“区块链+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发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牵头,县级行政执法部门配合
16.提升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质效,推动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建设,加强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信访衔接机制,深化府院、府检联动,推动类案规范和源头治理。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提升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责任单位: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公正执法司法制度机制
17.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常态化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案件评查、重大敏感案件督办协调等工作,强化对政法单位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建立健全执法司法监督机制。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配合
18.统筹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法官、检察官遴选制度,做好员额法官、检察官常态化遴选和退出,落实“审核入额”程序,配合省级开展全县法院、检察院编制和员额动态管理改革,依法依规加强对聘用制书记员、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和保障。加快推进政法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运用,推行单轨制办案业务规则。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完善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要求,构建完善的“1+5+N”现代警务机制体系。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刑事指控体系,规范量刑建议和量刑裁判关系,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法制审核、院庭长“阅核”、法官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司法惩戒与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衔接配合机制。针对民事执行不规范、案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案件评查。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各环节的检察监督。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20.持续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加大高质量普法产品供给,拍摄原创普法宣传教育片、短视频、情景剧,编制一批法律常识通用读本。做好“八五”普法评估,研究谋划“九五”普法工作。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为牵引,统筹推进命案防控、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建机制提质效、重预防强治理”集中整治等系列行动。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委社会工作部、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团县委配合
22.以“利剑护蕾·清源”集中整治活动为抓手,专项开展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治、雷霆出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系列行动。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委社会工作部、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团县委配合
23.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打通“路线图”,解决“四应四不”问题,建立矛盾纠纷“清单式”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信访局牵头,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24.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健全完善突出风险防范化解责任体系,做到“五个责任到人”。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配合
25.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以县、乡、村三级为重点,6月底以前完成平台搭建,12月底前实现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充分发挥作用的目标。加快推进“迪庆州社会治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配合
26.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和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实乡镇专业调解员力量。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配合
27.加强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依法治理,依法查处把持教权、破坏宗教秩序、侵蚀基层政权等违法犯罪。加大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治安薄弱部位的治安防控,严防公共安全风险。依法惩处走私、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持续打击非法高利放贷、欺行霸市等涉黑恶犯罪。
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民族宗教委、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指导推动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健全党组织在机构决策、规范管理中发挥作用的机制,举办律师等行业党组织书记暨党务工作者示范培训班,引领法律服务工作者更加自觉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从业基本要求。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牵头,县委社会工作部配合
29.办好惠民实事,推动法律援助扩面提质,为经济困难群众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管理衔接机制和服务流程,强化回访评价、数据归集分析,提升服务办事质量和效率。积极开展第二批省内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对口帮扶“双百工程”活动。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规范公证执业秩序、优化办证点设置、拓展创新公证服务领域。持续推进司法鉴定“两个规范化”建设,完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