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李浩莲、和永华户办理规划前公示
日期:2026-03-11 16:57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835次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对李浩莲、和永华户规划建设项目进行办理规划证前公示,该项目位于,宗地面积:160平方米,建筑占面积:135.66平方米,建筑总面积:630.42平方米,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0米(地上3.5层,地下负1层),对建设工程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6年3月11日起至3月15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内容有意见或举报,请向维西县规划中心反映。通讯地址:维西县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邮编:674600,联系电话:0887—8629277

  

维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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