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胡艳刚蜂秀香户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分割变更的公告
日期:2026-04-13 10:10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689次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分享: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云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依申请将胡艳刚、蜂秀户坐落于维西县维西县保和兰永安置点的宗地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方案如下:

分割前:

不动产权证证号:云(2025)维西县不动产权第0000309号,宗地总面积:200㎡,宗地代码:533423101006GB21092。权利性质:国有出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期限70年(2022年6月6日起2092年6月5日止)。

分割后:

地块一:使用面积:100㎡,宗地代码:533423101006GB21237。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权利性质:国有出让;使用期限70年(2022年6月6日起2092年6月5日止);

地块二:使用面积:100㎡,宗地代码:533423101006GB21238。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权利性质:国有出让;使用期限70年(2022年6月6日起2092年6月5日止);

如对分割方案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行政中心B区三楼

联系电话:18760880866

 

                          维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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