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工信局、开发区经贸局、迪庆供电局、各发电企业:
为全面做好我州2017年已建水电站防汛度汛工作,确保已建水电站安全度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工信(经贸)局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认真做好辖区内水电站汛期安全、防汛度汛工作。一是要按照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督促辖区内电力企业、水电站落实防汛组织机构、责任人员、编制完善防汛预案、加强设备设施巡查,保证人员上岗到位,扎实做好防汛度汛工作;二是要建立防汛度汛安全联络机制,安排有专人负责联系辖区内水电站,及时掌握水情、工情和灾情,督促水电站加强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各发电企业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尽快组成防汛检查组对所辖水电站、水库大坝进行防汛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是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电站水库大坝、泄水、输水枢纽是否存在隐患;三是度汛计划的制定和审批情况;四是与当地防汛指挥部门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情况;五是应急预案编制、预案演练及防汛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认真组织整改;六是要加强巡查,密切掌握水电站设备设施安全状况,采取防护、加固、维护等必要措施,保证设备、设施的度汛安全,同时要确保大坝、厂房、下游村庄间信息畅通,与当地防汛办保持密切联系,做到服从调度,及时传送相关信息;七是将防汛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检查材料,认真填写《2017年发电企业、水电站防汛责任人名单》,于2017年6月10日前一并上报各县(市)区工信(经贸)局。
三、云南电网迪庆供电局调度中心要按照汛期发电调度要求,增强与气象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优化控制好水电站发电水位,加强水电站汛限水位管理,确保大坝安全。
四、各县、市(区)工信(经贸)局务必于6月10日16时前,将本县市防汛行政责任人、工信局防汛行政责任人、各发电企业上报的防汛检查材料收集汇总后上报我委经济运行科(三电办)。
附件:迪庆州2017年发电企业、水电站防汛责任 人名单
迪庆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5月31日
联系人: 熊杨晴
电 话:0887-8222438
电子邮件:248209004@qq.com
抄送:赵主任,余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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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电办) 2017年5月31日印发
附件:
2017年发电企业、水电站防汛责任人名单
序号 |
电站、水库名称 |
所属企业 |
企业防汛行政责任人 |
电站防汛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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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 务 |
电话 |
姓 名 |
职务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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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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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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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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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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