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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迪庆州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2 09:32:08
来源: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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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工委、县委“两新”组织、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省属驻县各单位党组织
现将《迪庆州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党组织按程序合理优化基层党组织,农村基层党组织优化工作要于6月初前完成。
中共维西县委组织部
2017年6月1日
迪庆州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迪庆州农村(社区)基层党建工作整改提升方案》有关要求,切实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合理、不科学,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难等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中央、省委和州委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全面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
一、坚持基本原则
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党组织活动、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四个有利于”原则,对现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排查,该撤并的撤并、该单独建立的单独建立逐步形成以乡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为主体,以产业链条、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行业协会等领域党组织为骨干,各类别党小组为基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构架,实现党组织在农村的全面覆盖、有效覆盖和纵深覆盖。
二、明确设置要求
(一)严格党组织设置的标准。根据党章规定和实际需要,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建立党支部;党员50人以上(含50人)或党员人不足50人的,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组织批准,可以成立党总支
(二)统一党组织设置的架构。根据村(社区)发展需要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原则上村(社区)成立党总支或村(社区)党委,隶属于乡镇党委。有条件的村(居)民小组,单独设立党支部,隶属于村(社区)党总支。
(三)规范党组织设置的程序。调整农村党组织设置,要按照逐级审批的原则,认真履行呈报、审核和批复程序。跨区域设立或调整党组织的,要由为主一方所在地的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对村(社区)党总支、党支部的设置,乡镇党委要认真审查,从严掌握,严格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三、创新设置形式
以经济关系和社会联系为纽带,以各种组织形式和产业链条为依托,按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农村党组织设置方式,健全完善农村党的基层组织体系。
(一)建立集中居住区党组织。依据区划调整,在党员较多的商业楼、有条件的居民院(楼)、农民集中居住区等建立党组织。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在原有的党支部设置的基础上,将党员人数、规模已经达到建立党支部条件的村(居)民小组,从原有的党支部中划分出来,单独设立村(居)民集中居住区党组织。
(二)建立联建型党组织。突破地域、行业、建制的界限,采取“村村、村企、挂钩、军警地”等多种形式开展基层党组织结对联建,实现组织共建、活动共抓、发展共帮、维稳共抓。一是村村联建。在边界地带开展跨区域邻里党组织结对联建,通过建立联席会议、经验交流、信息互通、矛盾共处等机制,深化边界邻里党组织之间的沟通交流和团结协作,促进边界地区和谐稳定。二是村企联建。对有企业进驻的区域,开展驻地企业党组织与本地基层党组织结对联建,通过联建党组织活动互动、党员交流互信、企地发展互助、企地信息共享、和谐企地共建等机制,形成互利共赢的企地党建新格局。三是挂钩联建。以州县机关扶贫挂钩联系点为基础,实行机关党组织与农村党组织结对联建,通过建立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责任同担、能人共享等结对联建机制,实现基层党建与扶贫攻坚深度融合,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四是军警地联建。推行驻地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派出所党组织与村(社区)党组织结对联建,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着力打造一批军警民关系融洽、社会和谐稳定的示范村组。
)建立产业型党组织。在农业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或在党组织引领下建立农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一是建立产业党组织。对已形成一定规模,在产、供、销等环节联系比较紧密的农业特色产业,依托农业产业化链条,在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企业以及专业营销组织中建立党组织,以党组织为纽带,将企业和与之相关的农户连结在一起,形成企业带农户的产业格局。二是建立协会党组织。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依托行业协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把一定范围内从事种植、养殖、加工、运输、商贸等行业会员的党员组织起来,建立党的组织,提高行业协会和合作经济组织的组织化程度。三是建立市场党组织。在一些规模较大的专业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可以依托市场管理机构,将在市场内固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党员组织起来,建立党的组织,提高市场管理水平。
(三)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一是以流入地为主建立党组织。在经济发展较快、外来务工党员较多的乡镇、村(社区)建立党组织,负责接收、管理流动党员。二是以流出地为主建立党组织。外出党员相对集中的乡镇、村(社区),可在外出务工党员集中地建立党组织,由乡镇党组织领导,也可委托党员务工所在地党组织领导。三是对于那些居无定所的农民工党员,有条件的建立党组织或临时党组织,没有条件的挂靠在相关部门或行业建立党组织。
四、理顺隶属关系
新建农村基层党组织,原则上以属地管理为主。按照“四个有利于”原则,村级党组织一般应由所在村(社区)党总支管理;具有一定规模、活动范围或党员管理跨村的新建党组织,可由乡镇党委管理或指定基层党组织管理;规模较大、活动范围或党员管理跨乡镇的新建党组织,可由县市主管部门党组织归口管理,也可由县市党委与有关方面协商确定其隶属关系。
同时,按照个人自愿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将党员编排到基层党支部管理,保障党员权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暂时不愿将组织关系转入新建党组织的党员,可将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村(社区)党组织,向其所在的新建党组织转移临时党组织关系,接受村(社区)党组织和新建党组织的双重管理。
五、强化组织领导
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政策性、程序性强。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党组织要从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高度,从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的角度,充分认识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工作,作为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农村党员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的长效机制抓紧抓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将优化农村党组织设置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尤其是针对组织设置调整后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三)抓好工作落实。乡镇党委要按照“一年一研判,一年一优化”要求,建立相应的工作研判机制和优化设置台账,本着“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的原则,及时调整和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确保本辖区内符合组建条件的各类别、各行业的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不留“死角”,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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