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脱贫攻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和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全程监督,确保扶贫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特设立脱贫攻坚监督举报电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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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对象:
县级各单位和县、乡、村、组四级干部(含驻村扶贫工作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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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内容:
(1)干部执行脱贫攻坚纪律不严、作风不实和责任履职方面的突出问题。识别不精准、贫困底数不清等问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是否存在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假公济私等问题;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脱贫攻坚资金、层层加码、“数字脱贫”等问题。
(2)扶贫政策执行不力,工作效率低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脱贫攻坚政策、项目、资金随意变通走样、加重群众负担等问题;重大脱贫建设项目、重点工作中虚报虚列、审批部门之间推诿扯皮、项目服务单位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3)责任单位监管和使用资金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责任部门违规滞留、截留资金的问题;扶贫实施单位挤占、挪用和骗取、套取建设资金,以及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乱收保证金等加重贫困户负担等问题。
(4)干部是否存在违反纪律或贪污腐败等问题。是否存在侵占挪用扶贫项目资金、是否存在克扣强占、贪污腐败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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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887-8629221(维西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
维西县纪委监察局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