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城区交通秩序,引导车辆有序停车,发挥道路资源的最大通行效益,确保道路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取消东大街道路临时停车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取消时间:2017年7月10日起
二、取消路段:东大街临时停车位
东大街临时停车位取消后,交通参与者需遵照交通标志、标线有序通行,机动车不得随意占道停放,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特此通告。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