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根据公务用车定编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监督。现就公务用车专用标识(以下简称“公车标识”)领取张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车标识的发放
根据各单位(部门)上报的公务用车车辆信息作为公车标识发放的依据,实行一辆车对应一张固定编号的公车标识。
二、领取公车标识的地点及时间
请各乡(镇)、各部门于2017年8月14日至8月16日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取本单位(部门)所需的公车专用标识,并负责做好本单位(部门)的公务用车张贴标识工作。
三、公车标识张贴完成时限
公车专用标识张贴工作于8月17日前完成,并于8月24日前将张贴公务用车专用标识后的车辆外观效果照片电子档报县政府办公室,对未在时限内完成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