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支持IPv6/IPv4
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政府
迪庆州政府
简体
/
繁体
微信公众号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
温馨提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2日政府网站群进行无障碍适老化改造,若有异常,敬请谅解!
站群搜索
首页
魅力维西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政务新媒体
当前位置
>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新闻中心
维西新闻
通知公告
部门动态
乡镇动态
国务院要闻
省政府要闻
州政府信息
维西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9-26 09:25:27
来源: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355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分享:
各乡镇党委、政府,
各驻村扶贫工作队:
为加强全县各驻村扶贫工作队之间交流,掌握工作动态、推动工作、提高效率、服务驻村扶贫工作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本群成员主要为全县驻村扶贫工作队长、各乡镇联络员以及县委组织部、县联席办有关负责同志。
二、本群成员一律实行实名制,统一采取“XX乡镇XX村队长XX或XX乡镇联络员XX”的格式进行备注。
三、本群实行工作报告制度,每周一12:00前各驻村扶贫工作队长简要报告上周工作情况、工作队员在岗情况,工作队员发生安全事故、违纪违法等情况第一时间在群里报告,并@总队长、副总队长和群管理员。
四、本群为工作交流群,由县委组织部和县联席办适时发布工作主题,群内人员围绕主题开展交流,可交流本地做法经验,可推荐其他地方好的做法,也可以提出相关工作意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推动工作。
五、县联席办负责收集群内工作交流情况、意见建议,适时形成专报报送有关领导阅悉、形成简报公开发布。工作交流和所提意见建议,必须实事求是、简明扼要,严禁弄虚作假。
六、县委组织部、县联席办将采取工作群与电话抽查相结合方式,对各驻村扶贫工作队长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七、本群倡导积极健康的主题,丰富基层实践。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传播低俗、媚俗信息,严禁在群内阿谀奉承,人身攻击,共同营造健康向上的群环境。
八、驻村扶贫工作队长在群内交流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群内交流被联席办采用的,由乡镇在相应的季度测评时加2分;因交流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被通报的,由乡镇在相应的季度测评时扣2分。各乡镇联络员上报、交流信息情况纳入乡镇党建工作考核,相关信息被联席办采用的,每次在年底党建考核时加1分,被通报的每次扣1分。
九、驻村扶贫工作队长因特殊情况不能使用微信的,需委托一名队内工作队员代替工作队长加入驻村扶贫工作队群,帮助工作队长及时交流汇报工作情况。
十、本群由县委组织部、县联席办安排专人负责管理。联络员:王永明 电话:0887-8628368。
十一、各乡镇、各驻村扶贫工作队可参照本办法建立相应微信工作群,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十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县委组织部和联席办负责解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迪庆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州级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空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