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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出台河长制行动计划(2017-2020年)、河长制六项制度及其他四项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9 20:17:48
来源: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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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河长制办公室: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7年10月13日迪庆州河长制领导小组印发了《迪庆州实施河长制行动计划(2017-2020年)》,同年10月31日相继印发了《迪庆州实施河长制六项制度》及《迪庆州实施河长制其他四项制度》。《维西县实施河长制行动计划(2017-2020年)》也于2017年10月23日提交县委、县政府审核,《维西县实施河长制六项制度》及《维西县实施河长制其他四项制度》也相继于2017年11月4日提交县委、县政府审核,并通过审核待正式出台。由于河长制工作已进入今年的最后冲刺阶段,中央、省、州、县高度重视,完成2017年河长制工作任务时间紧迫,请各乡(镇)根据《维西县实施河长制行动计划(2017-2020年)(送审稿)》、《维西县实施河长制六项制度(送审稿)》及《维西县实施河长制其他四项制度(送审稿)》,结合各乡(镇)实际尽快制定各乡镇河长制行动计划(2017-2020年)、河长制六项制度及其他四项制度,务必于2017年11月18日前全面出台各乡镇河长制行动计划(2017-2020年)、河长制六项制度及其他四项制度。
联系电话及传真:0887-8628882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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