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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傈僳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防范食用野生蜂蜜中毒的预警公告2018(第二期)
发布时间:2018-06-12 09:36:32
来源: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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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县各族群众都有食用蜂蜜的习惯。2016年我县发生多起食用蜂蜜导致人员死亡食品安全事故。为有效防范此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预警公告如下:
一、食用普通蜂蜜一般不会导致食物中毒,但食用了含毒蜂蜜会导致中毒。蜂蜜中毒大多是因为蜜蜂误采集了有毒植物,或者食用了其它有毒昆虫造成的。野蜂采集的花粉较复杂,往往混有有毒植物花粉,有毒花粉含有的生物碱会造成中毒。家养蜂在有毒植物大量开花季节,亦有可能采集有毒花粉酿蜜,同样可能引起食蜜者中毒。最常见的有毒植物包括雷公藤、昆明山海棠、洋地黄、附子、曼陀罗、钩吻和夹竹桃花等。
二、食用野生蜂蜜在0.5~24小时即可感到发病。相关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腹痛、便血、心悸、胸闷、蛋白尿,重者可发生急性肾衰竭。中毒症状常因蜂蜜所含毒素不同而异,如食入曼陀罗花蜜可有颠茄类中毒样表现,食入洋地黄花蜜有洋地黄中毒表现。中毒表现首发症状主要为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若出现以上症状,请及时到就近医院进行诊治。
三、各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普通居民、村民在夏季6月至8月期间要慎重提供食用蜂蜜,食用蜂蜜时应避免与酒类共同食用。
四、发生事故后,应积极采用以下急救措施:催吐、洗胃、导泻等处理;静脉输液,维持水、电解质平衡,促进毒素排泄;注意保护心、肝、肾等器官功能,可给予大剂量维生素C、B族维生素、肌苷、能量合剂等,重症者可予糖皮质激素及对症处理等急救处理。
五、事发单位及个人应立即向医疗机构求救并做好相关食物及呕吐物留样工作。医疗机构接诊后要立即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各级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向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六、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媒体和公告形式,广泛向社会,特别是农村、边远山区学校宣传正确采集、加工、食用蜂蜜的方法和知识,增强食品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维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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