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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县总工会关于开展评选“最美职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4 10:51:45
来源: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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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云南省总工会第十二代代表大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维西县“最美城镇”“最美村庄”“最美家庭”“最美人物”“四美”创建年实施方案》,结合工会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各基层工会中开展评选“最美职工”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最美职工”评选活动。
二、活动目的
以“最美职工”为主题,弘扬 “劳动美”,让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蔚然成风,构建职工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家庭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之间和谐共处的新型文明家庭模式,在宣传最美劳动者的同时,传承家庭美德、培育积极向上的家庭价值取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职工个体优秀、先进的同时其家庭和谐、邻里和睦、与人为善,集聚维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能量为主要目的,广泛宣传“最美职工”先进典型,用榜样力量引领广大职工和家庭见贤思齐、崇德向善。
三、组织领导
县总工会成立“最美职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最美职工”评选活动的领导工作。
四、评选标准
推荐参选的“最美职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足本职,坚持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科学劳动,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职工。
2、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岗位上勇挑重担,吃苦耐劳、勤俭节约,有熟练的专业操作技能。
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勤奋工作,文明服务。团结群众、无私奉献,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岗位业绩突出。
4、在岗位上开拓创新,发明创造,在提高岗位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5、具有社会公信力,得到群众公认,有较大的社会反响,经得起各方面的考验,本人和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6、在脱贫攻坚工作、“四美”创建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
7、具有良好家风,如:家庭成员积极进取、勤奋好学、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工作业绩突出;夫妻互敬、互爱、信任、理解;家庭和睦、民主、平等、幸福;树立科学家教理念,子女成长良好、品学兼优;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孝敬父母、敬老养老、兄友弟恭;邻里和睦、相互谦让、与人为善、助人为乐;勤俭持家、崇尚科学、移风易俗,热心公益事业,爱护公共环境。
(三)评选范围
已建工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五、评选方法、步骤和时间
(一)宣传发动、推荐申报阶段(6月1日——7月30日)
1、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下发评选通知,组织辖区内的基层工会积极宣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及相关要求,提高广大职工的知晓率与参与率。
2、组织推荐评选。采取个人自荐、基层工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
3、做好事迹材料收集整理工作。报送材料要求:推荐表、事迹简介(不少于200字)、事迹材料(不少于2000字)加盖职工所在单位(或者工会)公章后,一式3份(纸质和电子版),同时报免冠2彩色照片3张(含电子版)。事迹材料内容必须是所推荐对象及其家庭的真实事迹。
4、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7月30日。
(二)初评、报送参评阶段(7月1日——8月20日)
县总工会“最美职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对所申报的对象进行筛选、初评。评选出本级“最美职工·和谐家庭”进行表彰宣传。
(三)评选表彰阶段(9月)
县总工会在各级工会推荐上报的候选人中,参阅事迹材料,征求和了解相关方面的情况,坚持好中选优,按20%的比例确定“最美职工” 表彰人选。
4、表彰、宣传阶段(9月份维西县第八次工会代表大会期间),将对评选出的“最美职工”进行表彰宣传。
六、联系方式
县总工会办公室负责“最美职工”评选表彰活动。
联系人:李春艳 联系电话:8626576
电子信箱:541583635@qq.com
维西县总工会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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