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维西县水务局等部门了解到,维西县被列为云南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率先在我州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在全面启动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之前,维西县水务局、永春乡党委政府在永春乡永春村白帕塘村民小组进行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积累了成功经验。在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维西县水务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结合该县实际制定了《维西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维西县水务局按照重大事项听证制度的有关要求,召开了由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水利专家、乡镇干部、村“两委”负责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使决策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
据了解,《维西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由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改革的范围、改革的办法、改革的组织领导等8个部分组成。
通过改革,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重建设、轻管理,国家管不了、集体管不好、农民管不到等突出问题将得到解决。改革的核心是明晰产权和使用权,改革的重点是推行农村小型水利承包、租赁,用水组织合作管理和委托管理等体制,做到责、权、利统一,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参与农村小型水利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益,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此项改革任务将在明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