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全县卫生监督工作规划,对下级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2)依法开展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发射卫生、消毒产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化妆品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卫生监督;
(3)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卫生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初审、上报和批准后证书发放工作;
(4)依法对新建、改建、扩建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的卫生审核、审查和验收;
(5)依法开展健康相关产品的抽检和公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6)对重大失误中毒、职业中毒、饮水污染事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7)对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8)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
(9)负责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
(10)承担卫生局交付的其它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严格行政许可审批程序,证件发放有序规范
县卫生监督所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卫生管理条例》和《医师执业管理》、《护士执业管理》等相关规定和单位职责要求,为规范卫生审查许可各项内容,保证卫生许可的程序和时效合法,严格抓好卫生许可工作的各个环节,从受理申请、资料审核、现场审查、签发文书到最终发证环环严抓。截至11月,一是公共场所行政许可受理事项 42件,经现场审查合格,新发证28件;证件延续12件;证件变更2件。二是审批4家诊所,完成9家医疗机构的延续换证以及5家医疗机构的效验工作,做到现场审核严格,审批规范。三是医师执业注册6人、变更17人,多机构备案3人,护士注册7人、延续5人、变更10人。
2、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
(1)结合“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监督检查,净化医疗服务市场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医疗市场秩序,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行医突出问题,结合迪庆州政府印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相关要求,对辖区内的14家公立医疗机构、4家民营医院、14家个体诊所进行了不少于2次的常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存在无证行医行为、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等,同时还对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管理、传染病管理、消毒管理、医疗废物处理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不断规范医疗机构的从业意识、净化医疗市场。
经监督检查后,共下达监督意见书35份,对于情节严重的医疗机构给予行政处罚8户,其中行政警告5户,行政处罚罚款3户、共计罚款人民币15500元。出动执法车45辆次,监督执法员76人次。
(2)以薄弱环节入手,开展医院感染检测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医院感染控制,保障群众安全就医,县卫生监督所联合县疾控中心,积极开展2018年年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监测工作。抽检以门诊注射室、妇产科、口腔科、手术室及治疗室为重点科室进行抽检,县级医疗机构检测2次,乡镇卫生院及个体诊所覆盖1次,共采集样品267份。在抽检过程当中,卫生监督员依据相关要求对医疗机构场所中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卫生手、消毒灭菌器械等项目开展检测。
(3)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提高公共场所管理相对人的艾滋病防治意识。
2018年,县卫生监督所采取不定期对辖区公共场所开展艾滋病防治监督检查共220户,检查的单位从业人员共468人,持有效健康证人员及1年内做过HIV检测人员均为432人,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共185户,张贴摆放艾滋病宣传资料的共113户,摆放或提供安全套的单位共189户,公用物品器具经过消毒处理并有记录的单位共148户。对未达到规范要求的经营场所,卫生监督员共下达监督意见书43份责令限期整改,对1户美容机构给予行政警告。
2018年7月19日组织开展城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卫生知识培训班。并同81户经营单位负责人签订了艾滋病防治责任书。
(4)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
结合我县6月份,学校内存在的麻疹疫情及出血性结膜炎疫情,维西县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对县内的14所学校开展了传染病预防防控监督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学校、托儿机构对春夏季传染病的健康宣传教育;环境卫生消毒以及记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有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小组;是否有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记录;是否建立学生健康体检;相关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疑似病例及报告情况等内容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发现,各学校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但在执行过程中相关的记录未完善,如无宿舍及教室的消毒记录,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下达了3份意见书,对各学校传染病预防防控工作进行了指导,并向学校医务人员或保健员强调针对近期我县存在的疫情要加强对学校师生的预防控制宣传。
(5)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
县内日供水量达到千顿以上,各项净化消毒设施均符合要求并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有1户,其余9个乡镇供水点都因经济条件等问题,消毒设备运转情况及生产区和单独设立的泵站均未达到要求,未发放卫生许可证。 涉水产品生产企业有1户即维西虹池塑料管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维西县卫生监督所对县内1户市政供水单位、1户涉水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规范的涉水产品生产企业下达监督意见书1份。
(6)加强对餐饮具消毒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
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8年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县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的1家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县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重点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环境布局要求、生产厂区卫生要求、设备、包装的卫生状况,以及卫生制度、人员管理、消毒操作流程等方面进行检查。从监督检查情况看,该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布局、包装、卫生管理、消毒操作流程均符合要求,但生产区的卫生要求未能符合要求,根据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认真向负责人讲解如何整改达到卫生要求并下达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同时对该餐饮具消毒服务单位采样10件产品进行抽样监测,其中餐具7份,筷子3份,大肠菌群和沙门氏菌的检测结果均合格,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3、认真完成2018年“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
(1)具体被抽取的单位情况
维西县卫生监督所2018年全年的“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数为37户,其中公共场所28户,学校2户,医疗机构3户,传染病防治单位3户,生活饮用水单位1户。
(2)完成监督抽检及上报情况
一是在抽取的37户单位中,其中有2户公共场所已停业,其余的35户单位,卫生监督员均通过执法终端机完成现场监督检查任务并将检查情况上报至国家卫生计生监督平台。监督检查的单位中有5户公共场所、1户传染病单位未符合卫生标准,对于存在问题的单位,卫生监督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责令整改,在规定时间内6户不合格单位均已把存在问题整改。
二是根据双随机检测内容,县疾控中心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完成检测任务,在35户抽检的单位中,28户检测抽检内容均达到国家标准,2户学校现场开展教室课桌椅、采光、照明的检测,教室课桌椅以及照明的检测评价不符合要求,5户公共场所的空气质量不符合要求(甲醛超标)。截至10月,县卫生监督所已完成可操作的35户监督检查工作以及检测结果上报至国家卫生计生监督平台。
4、积极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督导及培训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提高2018年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维西县卫生监督所分别于2018年1月和9月组织开展2018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员2期业务培训班。根据2017年内我县协管的工作存在问题,县卫生监督员对全县的10个乡镇的协管工作做出2018年的工作要求。培训结合2018年新版的卫生计生协管巡查文书的规范运用及计划生育服务巡查认真讲解。并对各中心的协管工作进行细致点评,各中心取长补短、互通有无,争取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
全县10个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现有2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以保证人民群众医疗卫生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饮用水安全等内容开展协管工作。截至11月, 10个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共32户次,学校卫生巡查共129户次,医疗卫生巡查237户次,公共场所卫生巡查共512户次,非法行医巡查262户次,计划生育服务巡查29户次,开展街头宣传共82次,危害信息报告1次,卫生协管月报信息共50次,监督覆盖率达100%。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资金共计104190.00元。
5、认真完成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1)以稽查风纪风貌为切入点,2018年内,我所采取不定期抽查形式开展着装稽查风纪风貌行动2次,层级稽查2次,行政案卷评查1次。通过稽查,塑造了良好卫生监督执法形象。
(2)截至11月,行政处罚案卷共9份,其中当场行政处罚6份,一般程序3份,对9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覆盖稽查;二是行政许可稽查情况:年内共行政许可案卷共81份,依据《行政许可法》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所内稽查员抽取5件行政许可案卷,对卫生行政许可主体、许可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内部评查。根据内部稽查发现存在的问题,稽查员对所内的卫生监督员下达8份稽查意见书。
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监督的氛围
一是为进一步净化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广泛宣传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引导群众安全就医,强化担当,规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升社会形象。维西县卫生监督所同县卫生计划生育局、维西县市场综合管理局、维西县公安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和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和镇卫生监督协管站于2018年9月21日在念萨街跳舞广场共同开展了“珍爱生命健康,远离非法行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二是为努力营造良好的卫生监督执法环境,县卫生监督所以进校园开展宣传以及联合其他单位开展宣传形式,结合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特点,采取设置宣传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问题等形式,集中向社会群众、学校师生宣传了《结核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食品安全法》等卫生法律法规,同时还现场解答了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咨询,营造了良好的卫生法制宣传氛围。截至11月,共计开展宣传4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接受咨询群众700余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维西县卫生监督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维西县卫生监督所
2.……
3.……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维西县卫生监督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县卫生监督所2018年度收入合计97.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7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长0.86%,主要原因:职务职级变动等原因使职工工资收入较上年有所提高,其对应的社保缴费收入也相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县卫生监督所2018年度支出合计9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49万元,占总支出的94.58%;项目支出5.3万元,占总支出的5.4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长0.86%,主要原因:职务职级变动等原因使职工工资收入较上年有所提高,其对应的社保缴费收入也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4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1.25%,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双随机监测工作经费,因此,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大幅提升。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见“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县卫生监督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长0.86%,主要原因:职务职级变动等原因使职工工资收入较上年有所提高,其对应的社保缴费收入也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9%。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金(单位部分);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82.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51%。主要用于支付单位日常运转运行维护费以及单位职工工资性支出,包括专项工作业务经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6.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0%。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县卫生监督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0万元,支出决算为4.32万元,完成预算的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预算的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完成预算的93.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勤俭节约的理念,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以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审批程序,尽量以最小的成本做最好的公益服务。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45万元,下降9.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0万元,下降17.2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勤俭节约的理念,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以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审批程序,尽量以最小的成本做最好的公益服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5万元,占56.72%;公务接待费支出1.87万元,占43.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疾病预防相关工作发生的督导和检查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维西县卫生监督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7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其工会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也相应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维西县卫生监督所资产总额305.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64万元,固定资产294.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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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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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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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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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05.77 |
11.64 |
294.13 |
207.17 |
24.83 |
0 |
62.13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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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