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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84140 /202200295
文  号
来 源
县司法局
公开日期
2022-10-13
迪庆州维西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13 16:11     浏览次数:2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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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维西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州维西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司法局是维西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其主要职能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县政府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项目建议。

(三)负责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的组织指导审查承办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

(四)负责省级、州级有关部门和州、县人大常委会征求县政府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办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处理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八)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和有关外事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有关部门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维西县司法局在维西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委政法委的正确引领下,圆满地完成了2021年度的司法行政工作,现就2021年的司法工作成效汇报如下:

(一)普法工作方面

1、统筹规划,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总纲领。结合我县普法工作实际,以群众实际法治需求为导向,制定下发了《2021年维西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为全县各级各部门如何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了“线路图”“施工图”,指明了工作的方向,指导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的推动者和实施者的作用提出了具体要求,巩固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的成果,切实提高法治宣传的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水平。

2、立足主线,全面启动“八五”普法规划。 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按程序起草制定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草案)》(以下简称《规划》(草案)),经报请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人大机关审议修改完善后,已印发到各单位。同时,认真筹备召开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全县“七五”普法工作情况,部署“八五”普法工作。

3、创新形式,全力开展“法律知识七进”活动。以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为核心,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为目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疫情防控知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关知识等为宣传重点,借助村两委换届、“三月维稳月”“千促”“4.15国家安全宣传”“6.26国际禁毒日”等契机,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互联网平台、微信、微博等新型平台与普法讲师团共同发力,深入开展“法律知识七进”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宣传氛围。2021年来,共投入法治宣传经费17余万元,开展法治宣传16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3000余份,受教育群众86400人次。

4、强化阵地,深化基层法治社会建设。维西县按照省州要求,积极推进法治阵地建设,2021年投入经费25万元,在保和镇建成法治文化公园1个,在塔城镇启别村建成法治文化示范村1个,成为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阵地,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同时,继续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法律明白人”结合维西实际,积极重点针对与乡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乡村振兴、婚姻家庭、健康卫生、控辍保学、信访维权、反分裂、反渗透、禁毒防艾、滥捕滥食野生动物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引导乡村群众形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习惯,进一步提升乡村群众法治素养。

(二)法律方面

维西县司法局紧盯目标任务,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全面提升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的立体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采取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着重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服务,把公共法律服务作为为民办实事的抓手,充分发挥工作职能,法律服务质量水平不断提升。

落实各项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继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范围,开通绿色通道,围绕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多措并举,全力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助力乡村振兴。截至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5件,其中民事157件,刑事18件;解答法律咨询469人次;代书220件;见证认罪认罚从宽具结案件1021件。

2、进一步强化公证职能作用。开通绿色便民通道,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做到依法办证,强化公证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结合公证处实际合理调配人员,进一步规范办证流程,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实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当日受理,及时出证。截至目前,共受理公证事项393件,办结393件,其中:合同(协议)25件,继承70件,委托59件,声明130件,遗嘱2件,现场监督5件,亲属关系89件,保全证据(现状)12件,签名、印鉴1件。收取公证业务费140727.00元,接待当事人来电咨询及来访1390余人次。

3、推动律师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教育,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和管理,充分发挥律师在司法活动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认真做好刑事案件辩护和民商事案件代理工作,积极参与敏感疑难案件、涉法涉诉案件的办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云南汪世勇律师事务所共办理案件115件,其中民事82件,刑事14件,行政14件,非诉讼5件,咨询代书683人次。

(三)维稳工作方面

2021年,维西县司法局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立足“稳”这个大局,全面提升风险防控、维护稳定的能力,做到立足稳定,稳字当头。

1、保持社区矫正严控态势,持续提升社区教育矫正质量。严格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加强日常核查和分级管理,规范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和执行档案,运用电子定位手环等有效监管,防止脱管失控,提高监管有效性和安全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实施细则》加强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奖惩制度,认真开展日常教育培训和走访社区矫正人员及家属活动。现在册社区矫正158人,缓刑157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涉嫌再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3人,重新犯罪1人。进行拟实行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并出具意见书49名。

2、不断探索,持续推进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和遣返工作》文件精神,扎实开展信息核查工作,认真落实必接必送制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日常通过集中教育和走访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育,预防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目前全县在册安置帮教人员为668人,实现了对刑释解矫人员“不脱帮、不漏帮,不脱管、不漏管”的工作目标,年内为监狱服刑人员家属提供远程探视31件。

3、积极推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部署开展社区矫正人员逐人谈话排查活动,对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案件尤其是民间借贷等纠纷案件以及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深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规范律师辩护代理,严格执行“四项制度”,组织律师深入学习“两高两部”四个意见,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

(四)人民调解方面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重要作用,及时排查化解矛盾隐患。以防范风险、化解矛盾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调整充实了82个村(居)调委会成员,及时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员素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方法,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不激化,按照县委政法委的要求,进行每周或每天的线索研判,加大分析力度,抓早抓小抓苗头,积极发挥人民调解扎根基层、熟悉群众的工作优势,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最大限度防患于未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886件,调处成功883件,调处成功率99%以上。

(五)开展教育整顿 努力打造过硬政法铁军

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动员。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政工室主任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成立办公室。办公室下设案件线索查办工作专班、自查自纠工作专班、顽瘴痼疾整治工作专班3个专班,统筹推进全县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直接部署重要工作、研究重大问题、协调重要环节、督办重大案件,切实加强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组织领导。

2、紧抓四项教育,筑牢政治忠魂。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扎实开展政治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四项”教育,有力引导全体干警把好理想信念“总开关”,切实筑牢政治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为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截至目前,我局共组织集中学习17次,警示教育5次,先进典型学习5次,学习研讨3次,知识测试3次,组织每位干部职工分类撰写心得体会、交流发言材料7篇。

3、整治顽瘴痼疾,抓好建章立制。一是精准落实宽严相济政策。以“自查从宽”引导,以“被查从严”倒逼,累计谈话170余人次,先后开展三轮个人自查,累计填报个人事项报告表138份,填报率达100%,撰写自查报告31份。填报过程中有7名干警主动说明存在社区矫正管理不规范问题。二是落实开门整治要求。按照《维西县司法行政系统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向社会公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的9项重点内容,请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召开查纠整改环节座谈会,主动公开要整治的顽瘴痼疾和主要措施,了解群众对教育整顿工作的总体评价。三是全面开展“七查”核查。严格对照查纠整改环节任务清单,制定了维西县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9个子方案,成立了维西县司法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9个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定了核查对象范围、内容和时间界限,9个工作组按统一工作尺度,规范组织“七查”“七治”工作,认真落实“七查”工作措施。四是抓好建章立制,建立制度机制8项。针对顽瘴痼疾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顽固性、易发多发性问题,针对问题产生的根源,进一步建立了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监管的工作方案,完善了基层司法所管理办法。把“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结合,健全了司法干警落实“三个规定”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职工管理制度、关键岗位和重要部门贯彻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管理制度。

4、紧贴群众需求,提升“我为群众办实事”质效。利用三月维稳月的有利契机,结合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社区矫正等工作开展,在乡镇、社区广泛组织多种形式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教育整顿期间,共参与调处矛盾纠纷162件次,办理具体为民服务事项183件次,组织法治宣传76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1200余份,受教育人数16800人,设置教育整顿活动展板6块,挂图6幅,宣传栏3个,公告33张,悬挂标语26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州维西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州维西县司法局2021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年末在职实有人数41人(含提前退休人员10人),其中行政人员37人(含提前退休人员10人),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维西县司法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169.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9.1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上年总收入是1245.27万元,较上年减少了46.13万元,降低率是3.8%。降低原因是本年拨多少用多少,结余全部交回财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维西县司法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24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57万元,占总支出的80.35%;项目支出238.98万元,占总支出的19.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年支出合计1,296.44万元,比上年减少3.94%。其中:基本支出1033.45万元,比上年减少3.18%;项目支出262.99万元,比上年下降9.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从以上分析,支出比上年增长原因是2021年有新增项目,即法治文化广场建设两个。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维西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3.45万元。2021年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3.45万元,比上年增长5.87%,增长原因是2021年职工正常晋升调资,职工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增加。2021年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3.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59.59万元,占正常运转总额的92.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3.86万元,占正常运转总额的7.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维西县司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4.7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情况:办案业务经费36.37万元;法律援助经费支出11万元;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经费支出43.61万元;以案定补经费支出26.01万元;安置帮教4.5万元社区矫正监管经费10.62万元;基层人民参与信访案件补助款5万元;普法经费25万元;安置帮教经费4.5万元,社区矫正经费7.6万元;驾驶员服装款0.17万元;法制业务经费支出5万元,完成目标计划;行政调解经费支出10万元,完成目标计划,行政复议支出5万元,完成目标计划;视讯平台建设经费支出4万元;配套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移动指纹采集和数字证书项目经费2.03万元;云岭法务通,法律服务机器人项目经费支出2.5万元,社会力量参与司法所业务项目经费支出7.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法制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支出5万元,完成任务。2020年支出262.99万元,比上年下降6.94%。项目支出比上年大的原因一是2021年社区项目资金、法律援助经费比上年下达的多,而且又增加了法治文化广场项目,所以司法局2021年支出的项目资金相对比上年支出要大,所以整体项目支出要比上年有所提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维西县司法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9.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4%。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5.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74%,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比上年增长124.55万元,增长率2%,2021年支出增长原因一是2021年正常晋升调资,职工增加,工资增加,二是2021年支出中,2020年应建未建项目在2021年完成,三是上级安排的项目经费要比上年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35.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3%。其中行政运行823.24万元,基层司法业务78.05万元,普法宣传20万元,公共法律服务13.5万元,社区矫正45.62万元,法制建设10万元,信息化建设6.03万元,其他司法支出45.01万元。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8%。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73.17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1.1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23万元,职工体检费0.75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3%。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维西县司法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6.29万元,完成预算的29.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3万元,完成预算的18.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6万元,完成预算的11.2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费减少原因一是单位领导严格执行接待管理办法,二是上级领导及业务管理部门到本地出差,都能严格执行接待管理,自觉交纳伙食费及住宿费;因下乡出差多,车辆维修费及油量消耗大,所以支出比上年出入一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69万元,增长率1.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3.93万元,比上年增加了0.07万元,增加原因是下乡出差多公车维修及耗油大;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是2.36,比上年增加0.62万元,增长率是35.6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因司法所业务培训需要,所以增大了司法局的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3万元,占62.48%;公务接待费支出2.36万元,占37.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车辆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业务部门及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维西县司法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73万元,2020年支出73.86万元,较上年增加了7.8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头公务费从原来每人0.41万元增加到每人0.65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公务费,职工工会费及福利,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依法治县工作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迪庆州维西县司法局资产总额1014.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0.44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252.04万元,净值932.5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5万元,净值1.4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比上年减少了71.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8.6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46.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填报单位: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司法局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14.39

80.44

1252.04

911.31

66.80


273.53 



 

1.5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0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42300131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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