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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维西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主要职能: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及综合协调;负责盐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公平竞争、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工作;负责知识产权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负责全县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市场监督管理体系,指导乡镇、村(社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械保化监督管理股、行政许可股、市场规范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质量计量标准化与认证认可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价格监督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5个派出机构,分别为:保和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维登市场监督管理所、白济汛市场监督管理所、叶枝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塔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和维西傈僳族自治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四大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四个最严”要求。一是持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冷链食品整治、散装白酒整治、“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乳制品及肉制品整治等专项行动,建立完备台账资料,掌握准确底数,加强推进“两个责任”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创新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方式,大幅压降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率,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有效规范市场秩序。二是围绕监管重点,开展城镇周边集市中药市场集中整治、毒麻药品监管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严格规范执法。四是聚焦发力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围绕工业产品、农资产品、重点消费品和学生用品等群众关注、关切的产品开展监管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多措并举切实维护我县市场经济秩序的安全平稳,确保无一起重特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2.坚持不懈抓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紧盯农贸市场、超市等风险点,持续做好重点食品排查、进货票据查验和从业人员管控工作,加强市场供应和市场价格的日常监测,坚决守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底线。
3.推进“放管服”改革,助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以提升服务水平为抓手,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积极营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减环节、压材料、降成本、提效率。深化一般程序注销登记改革,构建高效便捷、公开透明、交易安全的市场退出环境,多措并举力保市场主体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的发展和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
4.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深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对市场监管各项职能职责特别是新颖复杂而执法困难的盐业执法、知识产权、价格执法的业务培训,采取选派业务骨干外出学习、邀请专家讲座、轮岗锻炼、业务讲堂等方式,提升全系统的业务素质和监管能力,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打造专业统一的行政执法体系。
5.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坚持放管结合,着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把握经济发展的趋势和特点,对影响范围广、涉及群众利益多的市场领域,创新监管方式,依法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和市场价格监督,健全社会信用评价和联合惩戒体系,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6.探索实行智慧监管。一是推行移动执法。逐步配备移动执法设备,实现调查取证现场录入、执法文书当场打印、资料信息同步上传,提升工作效率。二是与第三方合作建立维西市场监管平台,推进准入许可、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品)、综合监管、综合执法等各类应用建设,创新监管模式,学习借鉴先进县市经验,完善平台系统功能,以服务日常监管为目标统筹规划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弥补传统监管短板,积极营造共治共管格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9人(其中:正式退休28人、提前退休11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3辆(注:2022年度报废车辆3辆,由于预算编报时未完成资产处置程序故填报的实有车辆为5辆)。
注:我部门的2个所属事业单位(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和维西傈僳族自治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未单独核算,所属人员经费也在我部门本级核算。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05.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05.9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250.28万元相比,增加155.6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正常晋升、新增在职3人及工资结构调整导致人员工资和单位应承担社会保险缴费增加;二是2022年规范津贴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导致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05.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05.9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05.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250.28万元相比,增加155.6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正常晋升、新增在职3人及工资结构调整导致人员工资和单位应承担社会保险缴费增加;二是2022年规范津贴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导致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05.9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0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2.97万元,与上年1227.28万元相比,增加155.6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正常晋升、新增在职3人及工资结构调整导致人员工资和单位应承担社会保险缴费增加;二是2022年规范津贴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导致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增加。项目支出23万元,与上年23万元持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20138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020.1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929.47万元、机关运行维护费90.91万元。
2.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3万元,主要用于食品(保健食品除外)安全、盐业监管、食安委专项业务;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专项业务;工商管理事务、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专项业务费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7.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080801死亡抚恤2.17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三)卫生健康支出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8.3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含行政工勤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
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6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
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6.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含正式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4.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和大病保险缴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109.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属县级单位,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10.5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28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15.3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15.3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结合单位公车保留情况,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部门2023年重点项目1个,为市场综合监管业务专项经费,涉及资金23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00%。项目设置绩效目标20个,其中:数量指标10个、时效指标2个、成本指标1个、经济效益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2个、可持续影响指标2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分别为: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节前安全保障检查次数≥5次、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次数≥2次、食品快速检验批次≥50批次、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50例、特种设备检验率100%、年报公示率≥90%、违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2次、消费投诉和举报案件办结率100%、从业人员培训次数≥3次、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覆盖率100%。
2.时效指标:行政许可审查发证时效性≤法定时间、当年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时间≤12月30日。
3.成本指标: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平均成本≤100元/人·天。
(二)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年度违法案件处罚额≤20万元。
2.社会效益指标: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数0起、社会营商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逐年优化。
3.可持续影响指标:监管机构及监管人员能力提升逐年提升、公众安全意识逐年提升。
(三)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行政执法及处罚被复议次数≤5次、社会公众满意度≥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三公”经费预算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预算;(2)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预算;(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预算;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作业用车;(4)公务接待费预算,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0.7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与上年91.21万元相比,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提前退休人员增加导致行政公务交通补贴及对应提取的公务用车租赁费减少;二是按照压缩一般公用经费支出的原则导致本年办公费及“三公”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622.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9.3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12.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863.99万元、累计折旧351.1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万元(其中:无形资产原值1.92万元、累计摊销1.9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5.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减少493.61万元,在建工程减少17.4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525.408平方米,账面原值446.83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51.8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万元;资产使用收入32.59万元(对房租实施减免后的税前收入),其中出租资产1830.13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2.59万元(对房租实施减免后的税前收入)。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市场综合监管业务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中共维西县委办公室 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维办字〔2019〕33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市监办发〔2020〕4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云市监办发〔2020〕36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全面推进重点领域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项目实施单位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成效,着力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推动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建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市场监管体制,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执法装备建设、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监管信息化建设和队伍能力建设,形成权威高效、统筹协调、科学完善的行政监督管理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申报市场综合监管业务专项经费,用于保障相关业务工作的开展。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做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
(二)优化营商环境监管工作: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强化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公平竞争、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工作。
(三)加大消费维权工作。
(四)强化宣传培训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每年本级财力安排资金23万元,我部门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如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10万元、药械安全监管工作经费5万元、其他监管事务工作经费8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1.做好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工作。
2.做好节前及重大活动安全保障。食品和特种设备每年的节前安全保障检查不低于5次,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不低于2次,年度食品快速检验批次不低于50批次。
3.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每年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不低于1次,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4.整顿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继续加强对药械市场的整治规范,年度内对辖区内的药品流通企业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针对违法案件办结率达到100%,努力消除安全隐患。
5.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工作,年度内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不低于50例。
6.做到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企业、特种设备保有量底数清,督促企业100%注册企业用户平台,设备检验率100%,现场监督检查100%。
7.做好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工作,从野生动物交易监管、野生动物禁食监管,进一步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滥食行为,阻断野生动物疫病传播风险,积极推进野生动物规范化、常态化监管。
(二)优化营商环境监管工作
1.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强化企业开办服务质量,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积极推广电子营业执照。
2.强化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积极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电视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督促企业及时进行信息公示,年度市场主体公示率不低于90%。
3.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年度内至少开展1次公平竞争审查专项检查活动,做好日常农副产品价格稳定的监管工作,开展不低于2次的收费或价格专项检查工作。
4.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打击传销和严格规范直销行为。
5.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优化网络消费环境;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三)加大消费维权工作
提升消费纠纷调处能力,完善12315工作体系,做到消费者投诉和举报案件办结率100%、调解成功率100%,并把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做到投诉、举报案件,件件有落实,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宣传培训工作
1.充分利用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宣传。积极组织“3.15”、“4·26”、“世界计量日”、“认证认可日”、“禁毒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利用报纸、广播、布标、展板、宣传单、宣传册、微信、电视台等媒介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突出在日常监管中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在行政执法和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向企业、个体工商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向化妆品经营单位介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告知食品经营户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变化和规定。
3.强化培训工作,提高群众知识与业务水平。每年至少开展1次业务工作培训,参训对象可以是化妆品从业人员、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或者食品经营管理人员等。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做好重点领域、重点节假日的安全保障工作,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是稳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平竞争;三是通过各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的社会共治新机制,使信用约束成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四是通过推进无障碍投诉以及对投诉、举报信息数据的分析和运用,提高监管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五是通过宣传培训等多举措多形式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传达给公众,提高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建立市场主体自治机制,改善消费群体的维权意识,推进人人参与、人人监管。
监督索引号53342300171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