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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研究拟订全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2.承担人民防空工作的责任。3.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4.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6.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7.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8.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9.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10.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11.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12.承担园林绿化管理职责。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党建引领作用,筑牢战斗堡垒。一是精心谋划部署,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年初,局党委结合全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细化实施方案、梳理党建重点任务项目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全年加强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抓手,确保党建工作有措施、有载体、有目标、有奖惩。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全面分析党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困难问题,确保党建工作常抓不懈、抓出成效。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作用显著。二是强化政治思想引领,筑牢“两个维护”思想堤坝。局党委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强化政治思想引导,围绕局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常态化组织开展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广大党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年,局党委召开会议25次,及时跟进学习贯彻文件、会议精神以及党内法规制度,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11次,支部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要求,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三是强化标准引领,全面增强党委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以“双报道双服务双提升”为抓手,持续推动28名在职党员到所在社区报道,开展志愿服务,认领“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28名党员制定了为民办实事清单,主动参与城市共建共治共享行动。以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形成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组织生活常态化制度化,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能力得到提升,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年内,组织党员大会11次、支部会议12次、上党课6次、组织主题党日活动12次。
2.从严抓实管党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坚持把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保障项目推进的关键,及时通过召开会议,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动员。及时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重大事项决策实行末位表态。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原则,积极推进局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坚持既讲分工又讲合作;既给班子成员压担子,又给他们出主意、想办法;既强调统一思想、步调一致,又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努力在班子内部形成奋发有为、争先进位、廉洁高效、公平正义的干事创业氛围。凡是重大问题一律提交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在工作中,按照务实高效的要求,带领班子成员不断解放思想,支持班子成员狠抓落实,不断提升局班子议事决策能力和抓落实的水平。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和党员领导干部有关事项等制度,确保班子成员正确行使权力。三是强化制度引领,以制度管人管事。将党委议事、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干部管理、学习教育、财务管理等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形成8项内控管理制度,推动各项工作执行规范有序。围绕“岗位”、“廉政”、“风险”等关键点,对4个班子成员职责及7个股室(中心)、财务室等重点岗位业务工作进行梳理和评估,共梳理出17个高级廉政风险点、16个中级廉政风险点,提出34条措施加以防控。四是强化作风引领,干部作风持续改进。积极配合十四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对我局开展为期近45天的巡察工作,对反馈的3个方面、58项问题认真制定了整改方案,目前正在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定期对各股室(中心)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局党委议定事项等对标对表开展监督,督促推进保障落实。积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等活动,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年内共组织了13次警示教育学习。
3.紧抓经济发展主线,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建筑业发展平稳。实施目标管理,推动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签订相关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日常管理服务,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全县建筑业企业1-11月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033亿元。截至11月,全县有施工活动的本地建筑业企业6个。二是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全县完成房地产投资1.5亿元,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37006平方米。出具商品房、存量房买卖房屋产权状况告知书99份;受理省、州、县领导干部房产信息查询240余次1700余人;出具房屋登记信息查询、查封、解封文件接收9份;办理134份商品房产权认证;受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134套。三是完成烂尾楼销号任务。严格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工作责任化”的常态长效机制,落实责任项目、程序环节、时间节点,找准问题和病因,细化方向目标,持续跟踪工程进度,推动项目续建稳妥有序,于2023年8月28日完成烂尾楼销号任务。
4.强化城乡建设管理,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一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新建续建城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主要涉及市政道路、停车场、供水排水供暖管网、垃圾处理设施等项目共24个,计划总投资105675万元,1-10月累计完成投资10250元。二是地下排水管网普查。于2023年4月24日起开展维西县城地下排水管网普查,目前已完成第一阶段的管网探测及摸排县城区地下排水管网底数,县城区地下排水管网共计214.631公里;管道内部健康检测完成QV检测70.3公里、CCTV检测32公里,正在普查资料汇总。三是市政基础设施排查修复。以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创建健康县城相关指标要求,认真对标对表、制定时间表,狠抓健康县城建设推进工作,对县城内道路装灯率、街面保洁时间、窨井盖完好率、污水管网、生活污水处理率等进行监督管理。加大城市供水、排水等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确保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5.推进民生工程,构建住房保障体系。一是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积极强化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谋划,启动2021年1386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2022年白济汛200套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建设,全力加快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推进力度,目前已完成棚户区改造1524户和14个老旧小区改造。强化公租房租赁补贴,第三季度已发放36户、累计发放资金58320元。预计第四季度可发放至45户。切实保障城镇中低收入群体居住条件。加强住房分配工作,2023年共计退租54户,安排入住50户,预留人才公寓4套。二是农村住房保障工作。2023年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任务数为369户,到位资金566.50万元,目前已开工355户,完工274户,已兑付资金221.45万元。根据巩固脱贫攻坚的相关文件要求,各乡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上报9户,其中通过云南省救助平台申请农村危房改造1户,对符合改造的农户安排专家队伍实地开展危房认定工作,认定危房户9户,目前已开工建设,计划年底全部竣工。
6.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建设向纵深发展。一是推进农房功能提升(示范)项目建设。2022年农房功能提升(示范)项目完成并通过省、州、县复核验收。2023年农房功能提升(示范)项目涉及5个小组,共计346户,项目完成并通过县级验收。2023年省级农房功能提升(示范)项目,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入户调研工作。二是推进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按照“保护为主、兼顾发展、尊重传统、活态传承”的原则,2023年申报了维西县传统村落连片保护项目,成功申报2023年云南省传统村落连片保护示范项目,到位资金1000万元,目前项目可研已批复,正在开展勘察设计,特色文化技能培训,数字博物馆建设,消防评估等工作。
7.抓好“两污”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治污能力。一是深入打好污水治理攻坚战。实施了维西县排水防涝系统化工程,目前已建成污水管网3公里及部分管道疏通;实施了维西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正在开展厂区自控设备及工艺管道安装事宜;实施了维西县乡镇(集镇)农村污水管网及一体化设施处理项目,目前已完成全部前期工作,塔城镇和保和镇(兰永村永春村)已开工建设;整改完成7个永春河沿岸排污口;累计清掏排污管150余次,更换排污管480余个。二是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与水泥厂达成资源再利用协议,对填埋场内的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开展垃圾破碎厂房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已破碎外运生活垃圾约3800吨;对渗滤液处理站实施提标增量建设,提高渗滤液处理站的处理量;持续不断化解填埋场渗滤液大量积存的风险,截止2023年10月,已应急生产10560m³。三是加强乡镇“两污”工作指导。每季度对乡镇两污治理运行情况进行1次考核,主要领导到乡镇指导垃圾处理设备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4次以上,开展垃圾处理设备运行培训1次、“两污”统计系统培训1次。
8.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思想,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认真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一扇门”改革、“减证便民”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优化报建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办结时限压缩比例达75%及以上,或即办件(承诺办结时限不超过1个工作日)比例达35%。二是优化“办理施工许可”营商环境建设,全年共办理施工许可证11份,房屋建筑面积76373平方米,总投资1.7亿元。三是认真贯彻“一门受理一站式服务”,不断规范服务、简化办事程序、提高现场办结率,进一步推进服务工作规范、高效运转的工作要求,做到部门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年内,办事指南平台发布完成率100%,部门权力清单关联准确率100%,电子证照发证、用证清单完成率100%,电子印章加盖(备案电子印章并与电子证照颁发机构关联配置)比率达90%以上。
9.加强安全监管,筑牢安全生产底线。一是建筑施工安全。围绕常态化“打非治违”、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大事故隐患等专项行动,实行“一岗双责”制度,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的重点包括工地危大工程、高坠、工地消防安全,防范和消除各类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2023年至目前对我县辖区内建工地开展3次专项整治和安全大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其中下发整改通知书24份,停工整改通知书3份。二是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按照省、州自建房安全整治时间节点要求,县住建局联合消防大队、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针对我县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进行排查并整改销号。对存在安全隐患的172栋经营性自建房逐栋制定整改方案并多次入户督促整改,已按照要求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整改。排查非经营性自建房33945栋,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有56栋,已完成整改13栋。针对剩余的43栋非经营性自建房已完成“回头看”。三是燃气安全。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成效,印发了《维西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推动全县城镇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与全县各供应站、储备站签订燃气安全生产责任状,对气瓶入库、出库进行登记作了明确要求。对全县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和储备点进行检查,共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目前乡镇供应站、储备站入库、出库已做到实名登记。目前已完成我县燃气经营企业排查,发现问题8条,已完成整改8条,完成餐饮企业排查750家,发现隐患345条,已完成整改325条。四是消防安全。全年共办理消防验收意见书4份,消防验收备案1份,消防审查2份,线上办结消防审查及验收2个项目,全年共深入相关企业开展安全检查10余次,采取现场实地察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分别深入到加油站(点)、大型超市、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地等进行检查,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10.纵深推进全域整治,精细管理精益求精。一是集中整治城区道路沿线、主次干道沿线和背街小巷内的占道、跨门槛经营等违规乱象。出动执法人员4800余人次,劝导跨门槛经营2348余户,劝导流动商贩前往临时市场进行规范经营1865余人次,对城区3000余户商铺建立了“一户一档”管理。二是持续开展建筑工地规范管理及渣土运输车辆未盖篷布沿途抛洒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800余人次,对县城规划区内25家市政建筑工地进行检查248余次,签订《建筑工地和城市道路扬尘专项治理承诺书》25份;排查施工运输车辆未盖篷布上路485辆,宣传教育800余人,渣土运输车辆沿途抛洒污染城市道路环境立案处罚5起;依法排查自建房擅自在公共区域焚烧建筑垃圾12余起,处罚立案1起。三是加大违停执法力度。通过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管,坚持违停处罚与贴单通知等手段提升治理成效,依法取缔私设收费停车、拆除私装地锁、僵尸车清理行动等,缓解城区“停车乱象”问题。出动执法人员6700余人次,签订承诺书425份,完成城区新增门头广告报备审批67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73份,立案处罚105起。四是加大国土资源领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全面控制新增违法建筑,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国有土地违法行为,扎实开展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400余人次,依法强制清除占用国有土地进行违法违规栽种农作1起;联合县级相关行业部门,依法完成强制搬迁工作1起;巡查控制新增违章建筑40起。
11.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一是落实好林长责任,筑牢绿色生态屏障。坚持以林为主题,以长为核心,以制为保障,以治为落点,做好“五绿”文章,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主动负责协助县级林长开展巡林工作,共开展9次巡林,召集村民和村书记召开森林防火会议10次,发放宣传资料50余份,悬挂横幅8条。二是扛实河长责任,守护绿水长流。按照“建立管理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局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河长制工作,制定了《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长制2023年度工作计划》。年内共计清河6次,巡河7次。结合“清四乱”工作,在县城附近10余公里流域内,共出动120余人次,大型机械车辆3台次,清运垃圾15余立方米。其中,清理河道场地600余平方米;城乡结合区域完成了永春河河道工程渣土、清障100余立方米,全域共清理建筑生活垃圾10余立方米,河道环境明显改善。三是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按照云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问题及省委第三轮巡视第五巡视组发现突出问题反馈意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涉及住建部门牵头整改的问题有4项:云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3项,整改工作正有序推进,省委第三轮巡视第五巡视组反馈问题1项,已整改完成。
12.强化责任落实,全力防范化解各项风险。一是有序推进防风化债工作。局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深入贯彻“效能革命”,形成了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财务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机制,切实做好防范和化解债务工作。2023年共化解债务共计12857.8万元,涉及37个项目。二是全力推动住建领域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始终把信访工作的政治属性放在首位,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推动信访工作纳入到住建重点工作的总体布局之中。今年以来,先后3次召开信访工作专题会,分析住建领域信访形势,研究部署专项治理,集中力量攻坚化解,年内共受理住建领域信访件13件(州级交办 1件,县级交办11件,县纪委交办1件),其中:基础设施建设类1件,其他类12件,按期办结率100%。三是积极化解12345政务服务热线问题。坚持把“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作为服务理念,将群众满意度作为第一追求,不断创新服务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扎实做好热线承办工作,实行了“统一登记、分类接访、各负其责、综合协调、督办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12345政务服务热线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截至目前,共受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45件,及时受理率达100%,按期办结率达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住房保障中心;
2.建筑业管理中心;
3.村镇建设管理中心;
4.城市建设管理中心;
5.园林绿化管理局;
6.城管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分别:1.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纳入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6个单位不独立核算,纳入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核算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17927406.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927406.1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6137509.27元,下降23.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6137509.27元,下降23.2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建设项目数量减少,相应的财政拨款收入较2022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17927406.14元。其中:基本支出15436950.2元,占总支出的7.08%;项目支出202490455.94元,占总支出的92.9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6137509.27元,下降23.2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6560.43元,增长1.22%;项目支出减少66324069.7元,下降24.6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根据维组通〔2023〕45号、50号,2023年新进4名公务员,并有职工晋升,并且2023年较上年项目数量减少,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436950.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457844.32元,占基本支出的93.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79105.88元,占基本支出的6.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2490455.9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85687664.64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支付维西县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综合财力补助资金1428449.75元;2.支付维西县永春河流域生态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配套补助资金18077501.20元;3.支付维西县污水处理厂补助资金800000.00元;4.支付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美丽县城”奖补资金15198717.83元;5.支付维西县2023年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省级补助资金202500.00元;6.支付维西县保和镇拉河柱村垃圾填埋场提升改造项目补助资金3505845.05元;7.支付维西县其宗村污水管网及一体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9198100.00元;8.支付维西县保和镇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提标增量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667519.00元;9.支付维西县农村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补助资金10410400.00元;10.支付维西县塔城村河启别村污水提升改造项目补助资金194500.00元;11.支付维西县农村垃圾破碎外运项目补助资金954718.50元;12.支付永春村村庄功能提升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151923.00元;13.支付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补助资金18497577.31元;14.支付维西县202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5596000.00元;15.支付维西县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白济汛片区)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00元;16.支付维西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补助资金20000000.00元;17.支付维西县永春河流域生态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专项补助资金65803913.00元;18.支付维西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补助资金800000.00元;19.支付维西县城市绿化养护工程补助资金1990000.00元;20.支付城区环卫保洁及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市场化项目补助资金5000000.00元;21.支付城市维护费及路灯电费补助资金2200000.00元;22.支付维西县顺城南路立体升降式停车场专项债券项目资金302415.12元;23.支付维西县住建局2022年第二批县级前期工作经费2646860.00元;24.支付三江并流珍稀濒危特有植物保护工程林地租金专项经费400000.00元;25.支付2023年度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管理经费220000.00元;26.支付保障性住房管理维护补助资金3243516.1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624991.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68%。与上年相比减少86439924.39元,下降30.43%,主要原因是2023年较上年项目数量减少,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02187.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16861.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887750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5%。主要用于升级现有设备、系统,改善生产过程中的各类设施,水体污染防治的项目建设及其他项目工程款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9438694.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支出及基本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9703005.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3%。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建设及其他项目工程款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358127.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城市棚户区项目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4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应急设备购置更新、应急设施升级改造、安全隐患排查化解,有助于提升安全生产和抗灾救灾能力;
23.其他(类)支出6580391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其他相关的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000.00元,决算为76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76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84.4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76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76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4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公车下乡、出差业务少、2023年的公务接待统一由接待办接待,本部门未发生公务接待的费用,导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44.95元,增长1.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566.95元,增长3.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22.00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公务接待从2023年开始由接待办统一接待,导致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减少,另一方面是2023年公车下乡、出差的次数较2022年有所增加,公车维修次数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因公出差、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9105.88元,比上年增加6729.66元,增长0.69%,主要原因是2023年的办公费、差旅费较上年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支出以及差旅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4071433773.07元,其中,流动资产778305676.68元,固定资产110753898.9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117793761.21元,无形资产3.00元(净值),其他资产1064580433.2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5219486.4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00512.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97967.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99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71968.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87068.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87068.5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上级补助收入:指上级财政部门拨付的资金。
4.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做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监督索引号53342300742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