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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维西县委党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维西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维西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培训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轻干部、理论宣传骨干、高层次人才、基层干部、党员,开展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师资培训;
2、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承办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举办的专题研讨;
4、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决策咨询服务;
5、开展同国(境)内外有关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6、参与党委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政策以及干部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
7、完成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党建促工作,铸牢党校姓党原则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州委“五个第一”机制为统领,始终坚持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主抓党员教育,进一步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阅读原文、线上听讲、红色基地观摩、集中学习研讨等方式,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二十大精神学习活动,有效提升干部职工政治素养。二是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校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每年工作要点和计划,做到与党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拟定下发了中共维西县委党校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和精神文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计划,并完成了州级文明单位和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申报工作。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班子成员为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为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定期开展分析研判,截至目前,共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向上级部门进行意识形态工作汇报1次。三是狠抓组织建设,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较好地发挥了党校支部在推动全面工作中的领导和监督作用。每月按时召开支委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干部职工大会。开展班子集中学习12次,发展党员1名。积极开展“双服务双报到双报告”活动,支部服务时长70小时,党员服务时长人均40余小时。四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党校工作的始终,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家风教育、以案促改学习活动,全年共开展警示教育及以案促改专题教育7次,专题研究部署会议2次,“一把手”作廉政党课2次,开展全覆盖廉政谈话1次。五是有力推进党群共建。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植树活动,拼团组队参加庆祝建党102周年红歌赛。六是积极配合十四届县委第四巡察组完成了巡察整改工作各项任务。截止目前,已完成巡察反馈三个方面31个具体问题的整改。将巡察成果转化为党校创新发展和干部教育培训实现新跨越的不竭动力。七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党校支部认真贯彻落实有关部署,及时召开了主题教育动员会议,制定了支部主题教育学习计划及党员个人学习计划,同时克服人员少的困难,抽调1名教师到主题教育办开展工作,积极为县委常委会读书班提供后勤服务保障,切实保证了主题教育扎实有序开展。八是加大教师的外出学习培训力度。积极采取跟班学习、送出去专题学习、组织参加赛课等形式,不断提高党校教师综合素质,全年有22人次通过挂职锻炼、中青班等形式参加了国家、省、州、县专题培训。通过培训,教师素质得到稳步提升。
2、着力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及宣讲工作
一年来,党校始终聚焦中心工作,有效推进干部教育培训。 一是高质量完成各类主体班培训工作。2023年共承办各类主体培训班14期,共计2586人次。其中,科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2期596人次;维西县党政人才培训班暨第一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1期30人次;县直机关、“两新”组织“万名党员进党校”专题培训班2期576人次;县直机关、“两新”组织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3期140人次;教育工委“万名党员进党校”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1期390人次;驻村工作队员专题培训班1期145人次;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培训班2期458人次;2023年全国、全省、全州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各1期91人次。二是做好服务一线、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宣讲工作。深入各单位和基层宣传宣讲90余场次,覆盖5000余人次。三是积极通过各类教育培训做好宣传工作,并在二十大召开后,在充分学习的基础上,委派4名教师,到县融媒体中心录制“党的二十大精神我来讲”微视频,共计八期,同步在县新闻频道及融媒体中心公众号播报。四是以学科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党校培训质量。首先是完善课程体系,优化教学内容。我校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教学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已形成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等10余门课程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体系。其次是开展教研活动,提升教学能力。为提高干部教育培训针对性、实效性,提高教师的授课质量,组织教师开展集体备课,围绕2023年度各类培训班教学要求,在全体教师范围内组织开展说课、试讲、评课4次,对教学的教学提纲、讲稿、课件进行全面审核把关,未通过试讲的课程不得上讲台,确保讲政治的要求落到实处。对培训班的授课教师实行跟班听课,广泛收集课程反馈,有针对性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能力。成功举办第一届教师课程竞赛。
3、着力深化基本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助力推进科研建设理论、科研是党校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教师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教学水平的关键环节。2023年,我校本着科研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的宗旨,成立了科研室,建立健全和完善了科研管理制度。一年来,共立项7个课题,其中,云南省委党校课题一项、迪庆州“马工程”课题一项、州委党校课题一项、县委决策服务课题一项、县委党校校级课题三项。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教师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本年度,我们以推动乡镇党校建设、云南涉藏州市铸牢中华民族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与探索研究、少数民族地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推进县域红色文化资源开发与保护的现状及对策、乡村振兴背景下维西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的研究、维西县坚持基督教中国化的认识与思考、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拥护核心 心向北京”主题教育实践研究等内容为重点,组织教师深入基层亲自走访、亲身感受、亲手掌握,找存在问题的根源,理破解问题的思路,为培养高素质干部、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4、狠抓行政后勤工作管理,确保党校中心工作正常运转
后勤工作是党校一切工作的基础和保障。一年来,我校行政后勤工作按照“树立后勤工作服从于党校中心工作的大局意识,使后勤服务成为党校事业发展的推动力,为教学、科研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的要求。本着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对相应岗位作了调整和加强,后勤保障能力得到提高。一是加强校园环境和周边卫生、网格点的卫生整治及校园安全防护工作。二是完成学员综合楼水电、墙面翻新等工作,以保障中青班正常开班。三是完成报告厅报告厅屋顶防水及墙面的翻新。四是强化了办公室职能职责,使行政工作做到有序运转。五是加强了考勤制度,严格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职工自律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校风学风教风进一步得到转变,保障了党校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5、努力完成县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委、州委、县委意见,结合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和党校实际,制定出台了教学及管理制度完善教学及管理制度25个,新制定教学及管理制度10个,单位制度建设得以进一步加强。 严格了教职工的行为、严肃了上下班纪律,建立了奖勤罚懒机制,使出勤、工作量、工作业绩、工作成效与绩效考核挂起钩来,有力的促进了党校工作作风的转变,教职工学习、研究、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得到发挥,职工职责更加明确,服务意识更加加强,营造了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团队,实现了教学、科研、管理的规范化,为完成县委、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是持续抓好乡村振兴工作。派出一名基层工作能力强的骨干教师全年驻村担任工作队长。优先保障工作队员驻村经费,全年共投入2.5万元及协调3万元经费。积极参与扶贫消费活动,累计购买扶贫产品16800元。先后5批20余人次进村入户开展对挂钩村的帮扶工作。
二是扎实抓好爱国卫生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张贴宣传栏6幅,入户宣传3次,发放倡议书200份。积极开展一日一巡查、每周一次大扫除,对进村入户道路旁的杂草、杂物等进行清理,彻底整治“五堆十乱”现象。作为网格单位,全力以赴做好网格点及单位的创卫工作,抽调1名工作人员到创卫办协助工作。
三是统筹推进综治维稳、全民科学素质提升、普法依法治县、保密、禁毒防艾、档案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会、妇联、巡察、教学质量综合评估整改等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教务室、科研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维西县委党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中共维西县委党校。
纳入中共维西县委党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维西县委党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中国共产党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维西县委党校2023年度收入合计6,088,216.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08,216.31元,占总收入的98.6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3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15,184.01元,增长22.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36,184.01元,增长20.84%;其他收入增加79,000.00元,增长79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校区搬迁项目前期经费149,800.00元,财政安排工作经费20,000.00元,在职人员每年正常增加薪级、岗位设置变动及社保、住房公积金调整增加等,非财政拨款收入80,000.00元(组织部拨入政权建设经费用于教学设施维护、教学设备购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维西县委党校2023年度支出合计6,088,216.31元。其中:基本支出5,858,416.31元,占总支出的96.23%;项目支出229,800.00元,占总支出的3.7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15,184.01元,增长22.4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36,384.01元,增长19.02%;项目支出增加178,800.00元,增长350.59%;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校区搬迁项目前期经费149,800.00元,非财政拨款收入80,000.00元(组织部拨入政权建设经费用于教学设施维护、教学设备购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共维西县委党校、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58,416.3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45,240.19元,占基本支出的94.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3,176.12元,占基本支出的5.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中共维西县委党校、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9,8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49,8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维西县财政局拨入2023年中共维西县委党校搬迁项目前期经费项目开支149800.00元,主要用于中共维西县委党校搬迁项目的地勘费用。维西县委组织部拨入基层政权建设经费项目支出80000.00元,主要用于教学设施维护、教学设备购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维西县委党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08,216.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9%。与上年相比增加增加1036184.01元,增长20.84%,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校区搬迁项目前期经费149,800.00元,财政安排工作经费20,000.00元,在职人员每年正常增加薪级、岗位设置变动及社保、住房公积金调整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4,392,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1%。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8,232.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0,619.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6,66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维西县委党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财政提供的控制数,本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已为0.00元,根据“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所以,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无支出,决算数为0.0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度相比无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未产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维西县委党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中共维西县委党校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共维西县委党校资产总额17,936,934.51元,其中,流动资产14,492.80元,固定资产17,922,440.7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77,359.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1,888.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2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2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24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02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5.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42300171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