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87646/202400010
文  号
来 源
维西县人大
公开日期
2024-10-11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10-11 21:15     浏览次数: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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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人大常委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具备监督、立法、协调等职能,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履行以下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城乡建设、民政、社会保障、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项目;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6.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审查监督政府债务;

7.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等;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11.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12.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4.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5.根据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6.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7.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8.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维西实践的破题之年,做好各项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扎实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以忠诚拥护“两个确立”的政治担当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紧跟县委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推进维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求,立足“四个机关”定位,依法履职尽责,为维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7次。修改地方性法规1件;审议(审查)“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0项,作出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18项,开展执法检查1项、专题调研18次,组织任前法律考试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人,补选州人大代表2名。

1.擦亮“政治机关”底色,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常委会始终牢牢把握人大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这个定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落实“五个第一”机制,全年组织党组会议1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

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服务全县发展大局。聚焦“稳定、发展、生态、边疆稳固”四件大事,积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及时对一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有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有序发展;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县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另外,常委会班子成员认真按照县委要求做好挂村包企,深入挂钩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润心同向”思想教育。

切实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在县委领导下制定年度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每年向县委专题汇报人大工作2次,年内,就立法规划、监督计划、人事任免等重要工作、重要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12次。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认真落实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保证党的领导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2.夯实“权力机关”定位,恪守依法为民、突出民本强基。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常委会始终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与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紧密结合,找准人大工作与全县中心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发力点,主动抓大事、干实事、解难事,践行“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理念,紧紧围绕党委中心、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等大事要事民生事,依法开展监督,确保中央和省、州、县委决策部署在我县的贯彻落实。

助推发展提质增效。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乡村振兴促进工作、学前教育工作等情况报告,提出相应审议意见并督促落实。认真开展《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城市管理效能,规范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用法治的力量助力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建设文明和谐美丽宜居城市,提升城市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为实现我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加生态、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助力。结合县委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林长制、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督察,做好B类事项督察。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听取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县域频发多发案件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八五”普法及依法治县工作、关于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依法治县工作提质增效,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和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不断改善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外部环境,切实避免资产交叉管理,实现资产管理精准到位,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发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深化经济运行监督。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至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3年1至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全县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查县人民政府2022年县级财政决算报告和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2023年财政预算专项调整方案(草案)、2023年第二次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收支方案(草案)、《维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执行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确保经济平稳有序健康发展,助力“十四五”预期目标达成。

3.勠力民族立法,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法安天下,尊法纳贤。常委会准确把握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部署新要求,主动适应全县改革发展和民生需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年内,全面完成《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施行工作;紧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将《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目前已完成党内报批程序,并通过省委批复,提交本次大会审议。

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一是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科学制定立法计划,选择立法项目,开展立法工作。二是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机制。在县人大机关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基础上,出台《维西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维西县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工作规定》,首次设立县人大立法联系点19个,聘请18名立法专家顾问组建立法咨询专家库,全民参与立法的格局初步形成、进一步彰显了民族地方立法的民意底色。三是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做到全县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完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发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作用,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适当性审查,确保国家法制统一。一年来,主动审查规范性文件27件,并对“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出安排。

4.践行“代表机关”宗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制国有常,利民为本。常委会立足“代表机关”定位,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全力支持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作用,不断丰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维西实践。

强化代表履职保障。深入贯彻落实省、州人大关于加强人大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八有”相关要求,充分发挥活动阵地“建管用”效能,在做到县级代表之家、乡镇代表工作站、村(社区)代表联络室全覆盖的基础上,制定运行代表活动、意见收集、督办反馈等7项制度,真正把代表活动阵地打造为代表履职的“根据地”、服务群众的“桥头堡”,着力提升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和代表活动质效,进一步激发了代表履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创新代表履职机制。在全县探索推行代表工作站实体化运行机制,利用工作站常态化收集民情民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要求新期盼,着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改进人大代表工作,让人大代表有为有位,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从阵地、机构、人员、经费、制度各方面建立起由县人大常委会牵头,乡(镇)人大代表工作站、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两办督查室共同参与的闭会期间代表意见建议常态化收集、办理、督查、反馈工作机制,明确闭会期间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标准,推动代表工作站实体化运行。确保闭会期间代表认真履职,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有人办理,过程有人督办,效果有人跟踪、结果有人答复,意见收集、交办、督办、反馈闭环运行,做到凡事有交代、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各乡(镇)人大代表工作站按要求每月定期开展代表活动,截至目前,各工作站向县人大常委会上报代表意见建议94条,主任会议根据意见建议性质进行分类处置,将45条涉及民生和社会稳定的意见建议交由相关部门办理,并明确办结时限,其中41条建议已完成办结,4条建议正在办理中;49条诉求类意见建议作为工作建议转交县人民政府,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编制项目、开展工作的参考依据及时办理。有效撬动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此项工作举措得到省州人大的高度肯定。

拓宽代表履职渠道。深化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加大联系频次,拓展联系内容。做好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工作,组织我县全国、省、部分州、县人大代表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开展视察;在攀天阁、康普两个乡试点开展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评议工作,切实推动代表工作提质增效;组织代表外出考察学习产业发展、乡村旅游3批80余人次,拓宽了代表视野;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立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工作;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依法保障代表知情权。

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效。认真梳理制作督办手册,选取事关全局、代表反映集中的建议由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通过日常督促、中期督察、专题调研以及向代表随机电话回访了解情况等措施,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水平,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代表建议的落实率和满意率,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共提出代表建议80件。其中:县委组织部门主办4件,政府组成部门主办76件,共涉及18个承办单位及协办单位。截至目前,80件代表建议均已按规定全部办理完成并反馈,办结率达到100%,建议办理面商、面复工作除特殊情况外已做到全覆盖,代表们对建议办理情况满意率达100%。

5.提升“工作机关”效能,突出实干增能。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常委会从政治建设抓起、从素质能力强起、从纪律作风严起,突出讲政治、懂法律、守规矩、强能力,着力建设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工作机关。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刻把握第二批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着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下功夫,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第一议题”,切实把学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确保主题教育有特色、见实效。

深入推进“双革命”。常委会着力增强履职本领,紧紧围绕“四个机关”职能新定位、新目标,聚焦聚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新的历史方位,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新变化,强化问题导向、过程导向、目标导向,全面落实省委“三法三化”、“三个马上”工作要求,坚持以“五个第一”机制为引领,坚决做到县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的工作力量就汇聚到哪里。

着力改进纪律作风。把常委会会议会风会纪抓在平时,严格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通报和请假制度,在机关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加强人大工作宣传力度,部分宣传稿件在年内被《代表报》(国家级)、《云南人大》(省级)等媒体刊载。把人大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自启动代表工作站实体化运行机制以来,信访数量较往年大幅减少,一年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件次,并进行了转办督办。

注重加强工作联系和对外交流。自觉接受州人大常委会指导,密切与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联系,每月深入各乡(镇)、村对代表活动及阵地运行等进行指导,组织代表工作站实体化运行工作会议和推进会议各1次,为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提供交流工作经验的平台,切实增强了全县人大工作整体合力。积极服务我县改革发展需要,保持与相邻州县人大的经常性联系与往来,接待省、州人大、德钦、怒江、丽江、辽宁等地人大学习考察22批次,传播维西声音,展示维西形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县人大社会建设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县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委员会。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2人(离休1人,退休5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项目支出,《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1678387.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78387.2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1515.99元,下降1.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1515.99元,下降1.11%;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1678387.29元。其中:基本支出11678387.29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1515.99元,下降1.1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85063.57元,增长4.33%;项目支出减少616579.56元,下降100.00%;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去世,增加死亡抚恤支出;社保缴费基数变化,职业年金纪实等原因,社保缴费支出增加;从而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本年未安排项目资金,所以项目支出减少616579.5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78387.2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094470.61元,占基本支出的86.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83916.68元,占基本支出的13.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78387.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31515.99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5人,人员经费减少,财政拨款相应减少;在开展各项工作业务过程中,厉行节约,节省了支出;本年度正常召开1次人代会,比上年度减少1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46791.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47%。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保证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08187.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7%。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记实和死亡抚恤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09810.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生育保险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13598.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1%。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决算为5942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5368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34%,完成年初预算的59.6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574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6%,完成年初预算的7.1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7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942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5368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6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元,决算为574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严格执行接待相关制度,对没有真正接待必要的一律不接待。二是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215.25元,下降6.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908.25元,下降11.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693.00元,增长88.3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用比上年度减少6908.25元;本年度上级部门及兄弟县市来访人员批次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2693.00元,从而导致本年度“三公”经费减少4215.25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下乡、调研、出差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接待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3916.68元,比上年增加526256.32元,增长49.76%,主要原因是: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后,新时代人大工作有了更多的要求,新增各项工作业务,公务支出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水费、电费、邮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677474.83元,其中,流动资产93065.93元,固定资产584408.9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5019.0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152.7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77项,账面原值40438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722.8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177.1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13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66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4.“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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