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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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8553N/202400560
文  号
来 源
县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4-10-12
维西县民政局2023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10-12 16:54     浏览次数: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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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342300331401000

维西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管理城乡社会救济,主要是指特困供养对象、城乡社会困难群众的定期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它特殊困难群众的救济。

2.指导和管理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推动农村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并监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3.负责本县的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工作,指导地方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负责撤乡设镇的报批工作;主管地名工作和指导地方地名管理工作。

4.办理地方社团登记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和服务婚姻登记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三无”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和殡葬改革、收养登记等工作。

5.负责下岗、失业、城乡特困户等弱势群众的基本生活,即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工作;保障孤寡老人、孤儿的基本生活。

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特困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完成特困供养具体工作,完善敬老院各种生活设施,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敬老院自身发展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7.负责维西县殡葬改革的推行、管理、执法监督和殡仪服务,负责遗体接运、遗体冷藏处理、骨灰寄存、公墓管理,为丧户提供殡仪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宣传活动,为社会提供应急服务。

8.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以及各项规定开展婚姻登记。

9.严格落实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强化政策宣传,严格审核程序,做到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实施,不出现错漏。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 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兜底服务保障体系,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效能,切实解决城乡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既注重整治“人情保”“错保”等问题,又严格坚持应保尽保,防止出现“漏保”问题。

2.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养老服务工作,加快落实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满足广大老年人对幸福美好晚年生活的需求。实施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按时完成10件惠民实事中养老服务设施新建、消防安全和提质改造任务,坚决消除养老机构在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积极推进已建成完工的敬老院运营及管理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快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3.建立健全农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服务保障体系,开展孤弃儿童养育排查,落实好全县孤儿等特困儿童生活保障。健全基层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保障能力。认真开展“寒冬送温暖”等活动,加强街面巡查,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

4.建立健全殡葬管理服务体系,在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等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探索建立殡葬服务管理和行业标准,推进殡葬信息化建设,推动殡葬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5.建立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一是深化基层自治,加强城乡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二是深化乡村治理,推进民政领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三是深化社区建设,加强城乡治理实验创新,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提升社区服务能力。

6.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宣传发动,加强线索摸排,深化专项治理,发挥行业监管职能。

7.深化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完成区划地名各项工作,加强“平安边界”建设,持续巩固边界和谐稳定。

8.强化专项事务管理,一是加快推进残疾人、老年人和儿童福利工作;二是优化婚姻管理服务;三是强化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

  9.社会事业工作,认真落实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积极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和志愿队伍建设,开展好社会团体相关工作。

10.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提高党员素质、增强机关党组织凝聚力,严格按照“五个基本”要求,抓好支部规范化建设;按照县纪委五次全会要求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不断提高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把党建工作与民政兜底保障、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事业等各项业务结合起来,着力抓好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为各项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维西县民政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股、办公室、社会事业和区划地名股、养老服务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城区中心敬老院

2、殡仪馆

3、流浪乞讨救助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民政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维西县民政局。

纳入维西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单位不独立核算,统一合并在维西县民政局作为一个单位核算编报决算。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维西县民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6,超编5俩,超编原因是车辆都属于事业站所,故不在编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县民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28305182.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281982.65,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200,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255458.54元,增长9.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289858.54元,增长9.6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单位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34400元,下降59.72%主要原因是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发放以及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用于攀天阁、叶枝镇、城市综合服务社区敬老院项目建设拨款,故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县民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28315547.65。其中:基本支出10652461.5,占总支出的8.30%;项目支出117663086.15,占总支出的91.70%;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305823.54元,增长9.6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1011778.2元,下降86.96%;项目支出增加82317601.74元,增长232.89%。上缴上级单位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支付塔城镇敬老院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叶枝镇敬老院项目、城市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社会福利中心项目等项目的各类款项,导致项目支出增加;一卡通补贴由基本支出调至项目支出,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52461.5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156165.58元,占基本支出的95.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6295.92元,占基本支出的4.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7663086.1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605937.69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057148.46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城市低保、高龄津贴、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及惠民殡葬等补贴的支出,基本建设项目10605937.69元,主要用于城市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528440.9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3 %。与上年相比增加14086643.44元,增长12.64%,主要原因是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发放以及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用于攀天阁、叶枝镇、城市综合服务社区敬老院项目建设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929727.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73%。主要用于本单位其他民政管理事务(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各项保险及单位基本运转)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殡葬、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其他社会福利支出、临时救助、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680832.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包含退休职工部分)。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02562.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531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主要用于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3486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决算为3174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06%,完成年初预算的79.3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决算为311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94%,完成年初预算的7.8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11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支出决算为34864.00,完成年初预算的43.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0000.00,决算为31746.00,完成年初预算的79.37%;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0000.00,决算为3118.00,完成年初预算的7.8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方未在政采云平台上线,故采购时间延长,2023年决算后才来报账;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原因: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上级部门对公务接待的各项规章制度,缩减接待范围,压缩接待规模,严控接待事项,厉行节约,接待支出大幅度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年减少31598.65,下降47.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272.83,下降6.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325.82,下降90.3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上级部门对公务接待的各项规章制度,缩减接待范围,压缩接待规模,严控接待事项,厉行节约,接待支出大幅度减少,车辆使用减少,运行维护费减少。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及相关出差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20人)。主要用于接待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9930.92比上年增加70232.02,增长17.57%,主要原因是两新党组织活动经费及协议滋补书记补助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其他民政管理事务(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各项保险及单位基本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政局资产总额60565017.50元,其中,流动资产976764.52元,固定资产28412638.8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1153214.18元,无形资产224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049731.74,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643256.42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0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0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08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38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部门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5.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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