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300131201000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组织、领导全县公安工作。
2.加强全县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定全县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3.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对全县公安民警的监督,发现和查处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4.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
5.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7.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8.管理县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9.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10.指导、监督县域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11.负责对全县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12.负责对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13.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处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4.受理、审核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15.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
16.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17.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8.负责全县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19.对人民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的宣传工作。
2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政治安全,坚持斗争精神、深化闭环管控,在维护稳定上实现新提升。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居安思危、勇于斗争,坚决捍卫政治安全、筑牢涉藏维稳防线,有力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隐患。
2、聚焦主责主业,坚持重拳出击、深化常态防范,在打击违法犯罪上实现新提升。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按照“什么犯罪突出,重点打击什么犯罪”的原则,露头就打,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3、聚焦平安建设,坚持主动靠前、深化基层基础,在社会治安防控上实现新提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积极用创新的思维、发展的眼光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工作基础,切实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4、聚焦护航发展,坚持源头治理、深化服务管理,在公共安全监管上实现新提升。认真践行“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高质量安全护航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5、聚焦政治建警,坚持严优并重、深化治警爱警,在队伍建设管理上实现新提升。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凝警心、转作风、激活力,切实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9个内设机构,包括: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禁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维稳防暴大队、督察大队、法制大队、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纪检监察室、维西县看守所、治安拘留所、迪庆州维西戒毒所、城市交通管理中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网络安全大队、科技信息化大队、保和镇派出所、永春派出所、攀天阁派出所、白济汛派出所、康普派出所、叶枝派出所、中路派出所、维登派出所、巴迪派出所、塔城派出所。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
纳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在职人员人数及分布情况涉密不公开。
2023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34人(离休0人,退休34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1人(离休0人,退休4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0人。
车辆编制39辆,在编实有车辆39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3691769.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349078.89元,占总收入的99.5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42690.35元,占总收入的0.4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311142.48元,下降3.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33510.91元,下降3.0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2368.43元,增长6.98%。收入减少原因为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资金较上年减少,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4110309.39元。其中:基本支出59973677.03元,占总支出的80.92%;项目支出14136632.36元,占总支出的19.0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055927.72元,下降3.9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57123.94元,增长0.94%;项目支出减少3613051.66元,下降20.3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减少原是财政拨款相应减少;在开展各项工作业务过程中,厉行节约,节省了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973677.0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964124.97元,占基本支出的93.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09552.06元,占基本支出的6.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136632.3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项目支出用于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等方面的执法办案业务支出及公安装备购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349078.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7%。与上年相比减少2333510.91元,下降3.0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相应减少;在开展各项工作业务过程中,厉行节约,节省了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9184524.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9%。主要用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人员工资发放,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16234.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主要用于缴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社会保障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73594.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3%。主要用于缴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74725.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9%。主要用于缴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30000.00元,决算为2029264.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883339.8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3.5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00元,决算为1138222.4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09%,完成年初预算的87.5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00.00元,决算为770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38%,完成年初预算的3.3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70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29264.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883339.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00元,决算为1138222.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00.00元,决算为770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因办理反诈、跨境犯罪案件到外地带嫌疑人频率增加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提高。另一方面按照业务工作需要经财政部门审批,新购执法执勤车辆4辆,购置费883339.82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83217.95元,下降34.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733505.12元,下降45.3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40425.83元,下降23.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287.00元,下降54.6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二是我单位严格执行接待相关制度,对没有真正接待必要的一律不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4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原有公务用车年久失修已无法满足基层派出所高强度的执法执勤用车场景,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因此进行更换。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9辆。主要用于车辆执法执勤所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洽异地办案、上级检查巡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09552.06元,比上年减少162857.73元,下降3.90%,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压减了10%公用经费,2023年本级财力安排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本部门按照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节约开支精打细算对各项经费支出作了一定程度的压减。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务交通补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3年末,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资产总额105,129,699.50元,其中,流动资产4,959,417.45元,固定资产51,006,549.7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9,059,394.07元,无形资产104,338.2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8256.9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41961.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1106861.05元;报废报损资产159项,账面原值586265.1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3840.00元;出租房屋126平方米,账面原值194261.7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18941.41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1827.8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6546.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5281.2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52942.2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52942.27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4.“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4230013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