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85109/202000329
文  号
来 源
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0-10-14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10-14 11:30     浏览次数:3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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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统一监督管理固定废物、废水、废气、粉尘、噪声、振动、放射性物质、电磁波辐射等污染与防治,做好全县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组织、协调与防治;负责权限内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三同时”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工作;负责环境监察、统计、环境信息工作;负责查处上报环境重特大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调解污染纠纷,处理环境信访;负责权限内大气、水污染物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烟尘排放合格证的办理;组织对本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的监督与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迪庆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立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真抓实干,推进维西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1.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全面完成考核验收。年初以来,我们对标省级生态文明考核的各项指标,加强保护和提升我县优势生态资源质量,督促相关各行业、单位、乡镇完成整改,补齐指标短板,积极对接省生态环境厅,全面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县迎检工作,通过全局上下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努力,4月16日顺利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技术评估,9月5日全面通过省级考核验收,成为迪庆藏州第一个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县考核的县,我县生态文明创建工作走在了全州、全省前列,维西拥有了“省级生态文明县”的靓丽名片。      

2.认真做好国家重点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我们严格按照国家重点功能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相关指标要求,按照省环境监测站的部署,认真按时按质完成国家及云南省生态县考核数据资料上报工作,每个季度末上报季度监测数据文本8本。11月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县考核资料汇编文本上报,2020年1月完成云南省生态县考核资料汇编文本上报,2019年全年共完成文本10本上报省环境监测站。通过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精心组织技术资料上报工作,我县生态质量考核等次不断提升,上级生态转移支付力度持续加大,至11月,县财政共计到位重点工功能区生态转移支付25087万元,为县级财政收入增长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3.制定规划方案,完善责任体系,实现生态环境的科学长效建设保护。为科学利用并保护建设好我县生态资源,今年我们编制完成了《维西县生态空间管控规划》《生态红线规划方案》《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等生态保护规划,制定了《农村污染治理方案》《蓝天专项行动方案》《水源地保护方案》等,使我县各项建设、生态保护措施科学合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系统推进,生态空间格局不断优化。同时,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要求,我们进一步细化“生态环境责任制”考核内容,与各乡镇签订了生态乡镇创建目标责任书,环境保护目标得到具体量化。全县上下初步形成了县委统揽、政府抓总、环保牵头、部门配合、乡镇推进的生态环境工作格局。

4.积极谋划项目,努力争取资金,持续加强全县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和污染治理投资力度。2019年共计编制可研立项9个项目,其中开工建设项目2个:二道河重金属废渣风险管控项目,截止2019年底累计完成投资880万元,2020年计划投资120万元;腊普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目前正处于招投标阶段,2019年预计完成投资1000万元,2020年计划投资790万元。其余7个项目均已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5个项目已入省项目库,分别为腊普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澜沧江支流永春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澜沧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饮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港浪布、羊槽选矿厂废弃矿山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治理项目。长江流域(腊普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澜沧江支流永春河流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2个项目目前已完成文本,并已上报上级部门争取资金。通过谋划项目争取资金,将进一步加强我县经济的投资拉动效应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治理力度。

5.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全面加强县城露天喷漆钢门窗加工督促整发,多次对开展专项检查,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二是督促我县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汽车修理行业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按照境影响评价要求进行管理作业,截至目前共督促完成22家涉气汽车修理厂完成办理环评手续;三是加大对涉气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完成两家页岩砖厂脱硫设施的建设并投入使用;四是深入开展加油站专项检查工作,认真推进加油站双层油罐及油气回收系统改造工作。目前,已完成改造16家,完成改造率为100%;五是对全县医院及医疗诊所开展医疗废水、医疗固体废弃物处置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截至目前共督促13家综合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完成医疗废水处置系统的建设并投入使用,医疗固体废弃物处置均按照要求依法依规进行收处;六是推动落实河长制相关要求。全面开展河长“巡河”行动,共开展巡河检查6次共下发巡河纪录6份。按照我县河道采沙的规划方案,对涉及的25家沙场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并对25家沙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进行批复,对沙场水处理等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提供了科学的依据;七是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护奖励资金积极委托第三方编制维西县长江经济带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治理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将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起到积极作用。五是结合维西现状,牵头制定《维西县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制定《维西县饮用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

   6.提高站位,形成合力,强力推进环保督察整改。一是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胡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是我县面临的一个重大政治任务,我们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进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度,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原则,梳理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持续加强跟踪、督办、落实、办结销号。2019年,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涉及我县的整改任务有22项,已完成22项(其中包括持续加强,及长期坚持问题)现已将整改完成情况材料上报州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销号。二是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涉及我县的整改任务有14项,24个小项,已完成整改7项,15个小项,7项8小项达到时序进度项,未达时序进度1小项(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运行不规范。垃圾填埋场未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尚未启动0项。三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涉及我县整改任务10个问题,现已完成9个问题,正在整改1个问题达到序时进度(中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未落实)。

7.严格行政审批、环境执法,筑牢全县生态环境安全屏障。一是在建设项目审批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四个一律不批”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不符合规划、污染治理措施不落实、环保投资不落实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2019年,我局共受理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93份,其中审批报告表45份、登记表48份,下达建设项目执行标准3份,下达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3份,完成我局行政监管事项的梳理及平台录入工作。二是加强项目环境风险管理,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将环境风险评价结论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重要依据。加强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对全设核的11家单位进行了辐射安全和防护现场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做了现场监督记录,对没有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要求及时办理,对不达标的要求整改,过通检查督促,今年共办理了两家辐射安全许可证;加强环境风险源信息化管理,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长江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等专项行动,建立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台账。三是积极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固体废物大排查、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经营性娱乐场所无证无照专项排查等专项行动。2019年来共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520余人次,检查企业125家次;依法检查建设项目130个;共下发环境现场检查记录118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件,罚款22.23万元。查封扣压1家,限期整改5家,开展环境专项执法3次。开展“双随机”抽查,打造阳光环保执法,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规范执法,实现责任可追溯严查环境信访投诉。2019年,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19起,其中来电9起、来信转办1起、上级12369交办件10起,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件2起、网络舆情1起、受理率100%,结案19起,结案率达100%。四是县城空气自动监测站、中路村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正常。一是完成每月一次的腊普河(塔城水文站点)、腊普河塔城镇点水样采送样工作,根据监测结果腊普河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二是完成每个季度的饮用水源地头道河、纸厂河水质采送样工作,根据监测结果两个饮用水源地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全年出动采样车次32次。完成《维西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编制并通过专家审查。五是与丽江玉龙县、香格里拉市、德钦县签订《金沙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并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向州局反馈两次《金沙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     》意见,于今年3月起委托迪庆山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腊普河其宗村塘上断面、金沙江干流其宗村断面两个补偿点作水质监测。腊普河水污染防治已进入招投标。    

8.环境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加大。围绕世界地球日、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日,深入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以多形式、多渠道的方式深入开展环境保护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镇活动。6月5日上午迪庆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在念萨街牌坊举行了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环境日宣传活动。县团委、工会、妇联、司法局等10家单位参加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展板等方式向参加活动的群众宣传讲解环保法律法规、大气污染防治、绿色低碳生活及垃圾分类等环保知识,现场解答群众有关环保方面问题的咨询和投诉,参与活动的各单位也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开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气氛浓厚,群众积极参与,主动询问了解环保知识,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了雨伞、围裙、环保袋、环保宣传册等宣传资料,号召群众积极履行环保责任,积极传播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和生态文明理念,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拒绝铺张浪费和奢侈消费,自觉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汇聚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巨大能量。此活动共发放环保宣传册4000余份,雨伞、围裙、环保袋等宣传品3000余份。通过形式多样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了环保法律、法规,增强了全县各族群众的环保意识,在全县形成自觉保护环境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和浓厚的社会氛围,在全县范围内打好环保舆论宣传战,提高强化全民环保意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提前退休人员2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提前退休人员3人),其他人员0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6,301.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81.78万元,占总收入的99.6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万元,占总收入的0.32%。与上年同期总收入884.52万元相比,增加了5417.26万元,增长612.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长5468.26万元,增长672.17%;其他收入减少30万元,减少60% 。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国家不断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我县被确定为省级生态文明县,我县生态质量考核等次不断提升,上级生态转移支付力度持续加大,从而导致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资金不断加大。2019年上级下达我县长江经济带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及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866万元、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000万元、其他污染防治资金653万元,这些专项资金的下达,在增加我局财政拨款收入的同时,也为我县的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了经济保障。二是2019年,由于机构改革,我局转隶安置工作人员5名,新招考工作人员1名,导致我局人员经费也有了一定的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03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2.78万元,占总支出的20.18%;项目支出2,423.67万元,占总支出的79.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总支出834.52万元相比增加2201.93万元,增长263.86%。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支出数401.06万元增长211.72万元,增长52.79%;项目支出较上年支出数433.46万元增长1990.21万元,增长459.1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2.78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支出数401.06万元增长211.72万元,增长52.79%。增长原因为:一是2019年年初进行了基本工资调标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标。二是2019年,由于机构改革,我局转隶安置工作人员5名,新招考工作人员1名,导致我局人员经费也有了一定的增长。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23.67万元。与上年同期支出数433.46万元增长1990.21万元,增长459.15%。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家不断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我县被确定为省级生态文明县,我县生态质量考核等次不断提升,上级生态转移支付力度持续加大,从而导致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资金不断加大。2019年上级下达我县长江经济带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及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866万元、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000万元、其他污染防治资金653万元,这些专项资金的下达,在增加我局财政拨款收入的同时,也为我县的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保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36.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其中:基本支出612.78万元,占总支出的20.18%;项目支出2,423.67万元,占总支出的79.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总支出834.52万元相比增加2201.93万元,增长263.86%。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支出数401.06万元增长211.72万元,增长52.79%;项目支出较上年支出数433.46万元增长1990.21万元,增长459.15%。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国家不断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我县被确定为省级生态文明县,我县生态质量考核等次不断提升,上级生态转移支付力度持续加大,从而导致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资金不断加大。2019年上级下达我县长江经济带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及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866万元、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000万元、其他污染防治资金653万元,这些专项资金的下达,在增加我局财政拨款收入的同时,也为我县的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了经济保障。二是2019年,由于机构改革,我局转隶安置工作人员5名,新招考工作人员1名,导致我局人员经费支出也有了一定的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3%。 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42.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6.8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及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及;其中:其他卫生健康支出0.35万元,主要是县财政部门安排的离退休人员的体检费用;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67万元,主要是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4万元,主要是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0.91万元,主要是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810.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55%。主要用于局机关单位运行及人员工资支出及环境保护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环境噪音监测、土壤环境监测及县级水源地监测、水污染及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项目建设资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5.26万元,占节能环保(类)支出的14.06%;商品服务支出(机构运行费用)41.34万元,占节能环保类支出的0.015%;用于环境保护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环境噪音监测、土壤环境监测及县级水源地监测、水污染及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项目建设资金2,373.67万元,占节能环保类支出的84.46%。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13.交通运输(类)支出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为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主要是县财政部门安排我局的项目前期费。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主要是财政部门安排的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8万元,支出决算为8.72万元,完成预算的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6万元,完成预算的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6万元,完成预算的8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深入贯彻执行国家“三公”经费管理的有关政策,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历行勤俭节约,完成好单位各项事务。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76万元,下降16.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83万元,下降18.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93万元,下降15.5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局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车辆的油料使用,损耗等方面都进行了严格的要求从而减少了费用 ;二是我局在用餐标准、用餐场所、陪餐人数等方面采取一系列的管理措施,比如,职工提出接待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办公室按申请要求做统一安排等层层把关,从而有效的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的使用,做到有效的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6万元,占41.96%;公务接待费支出5.06万元,占58.0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环保督察、环境监测、环保执法及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6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5.0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环保部门来维开展环保督察、环境监测、环保执法工作及我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聘请专家进行收资、调研时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34万元,与上年相比较减少31.4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18年县级财政部门安排我局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经费50万元,而2019年没有安排此项资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部门资产总额4083.06元,其中,流动资产3384元,固定资产699.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27.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168.39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40.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187.94平方米,账面原值146.31万元,是原我单位位于保和镇顺城北路的老办公用房无偿划拨给开发投资公司;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083.06

3384

699.06

621.12

41.77


36.1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迪庆周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本表无数据。  

五、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 1个,资金100 万元。组织对 1 个部门 (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6281.78 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度,我局对1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占年初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2019年,我局部门预算对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监测工作经费项目支出进行了自我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项目资金按规定拨付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项资金管理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核算规范,符合有关财务制度,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并按照计划完成;项目实施预算管理,通过编制、执行、控制、调整预算来科学合理地管理控制成本,较好地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我局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评价结果为:我局根据部门整体支出评价的要求,按照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对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分析,2019年我局认真履行环保工作职责,严格执行“预算法”相关规定,在预算执行中确保重点工作,围绕新形势、新常态、新要求,着力抓重点、攻难点、增亮点,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各项考核成绩均在合格以上。我部给2019年主要工作考核自评“优秀”。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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