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维西调查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国家统计局维西调查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国家统计局维西调查队成立于2018年9月,是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为正科级单位,核定编制为7名。国家统计局维西调查队为正科级机构,核定编制7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队长1名,副队长1名,级纪检员1名,业务人员4名。属于全额拨款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机构,内设有办公室、住户调查股以及业务调查股。
维西调查队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承担县委县政府委托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主要职责做好农村统计抽样调查包含农村住户调查、贫困监测调查、农产品价格调查、畜禽监测等常规调查。为国家和地方党委政府提高数据信息决策依据和信息咨询服务。
1.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2.协助地方统计局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
3.组织指导地方调查队的有关业务工作;
4.依法查处其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5.开展统计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调查队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和干部管理
工作;
7.完成国家统计局和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完成上级规定的调查工作。包括:农产品生产价格调查、畜禽监测、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农产量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住户调查,按要求进行数据的收集、审核、上报;进行信息编报。
2.根据云南调查总队的授权公布有关统计调查数据。
3.根据生产的统计数据形成政策咨询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统计依据,为党政机关提供参考依据。
4.及时完成好地方政府委托的各项调查业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住户调查股以及业务调查股。
1.办公室。综合协调、管理本队政务工作;承担文秘、机要、政务 信息、会务、保密、档案、督办、文印、信访、安全、消防、 对外联系、公务接待、后勤服务、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单位人事统计、教育培训、工资等人事工作;负责本队离退休 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本队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工 作,以及完成上级财务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本队信息 化设备的购置和管理,数据及网络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统计调查方法制度。监督、检查本队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受理信访举报,处置问题线索,开展执纪审查,并提出问责建议。组织重要统计调查数据的综合评估;负责公布和解读有关统计调查资料,开展新闻宣传活动;编辑统计调查资料。
2.住户调查股。调查居民现金和实物收支情况、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居民家庭食品和能源消费情况、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以及其他民生状况等。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按时汇总发布居民可支配收入、消费性支出、农村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基尼系数、恩格尔系数等重要民生数据,为监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城乡居民收入翻番、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提供统计基础,为全面、准确、及时了解全国和各地区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及其他生活状况,客观监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生活质量,为更好地满足研究制定城乡统筹政策和民生政策的需要提供数据支持,也为解决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调整民事赔偿标准等民生问题服务。
3.业务调查股。负责调查方案的制定,开展各个专业的全国常规抽查调查工作。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国家统计局维西调查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国家统计局维西调查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7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国家统计局维西调查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922125.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2125.5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事业收入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经营收入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其他收入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家统计局维西调查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922125.56元。其中:基本支出396125.56元,占总支出的42.96%;项目支出526000元,占总支出的57.0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项目支出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经营支出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国家统计局维西调查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6125.5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6125.56元,占基本支出的1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0元,占基本支出的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国家统计局维西调查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6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国家统计局维西调查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2125.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2125.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发放单位在职职工地方承担的津贴补贴部分;保障各业务辅调员以及记账户劳务费。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由于国家统计局维西调查队三公经费由中央保障,未纳入地方预算,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由于国家统计局维西调查队三公经费由中央保障,未纳入地方预算,国家统计局维西调查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国家统计局维西调查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用经费由中央保障,不纳入地方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家统计局维西调查队资产不纳入地方管理,因此地方决算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为空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5.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