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300431201000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调查分析和研究部署全县森林、自然环境、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行使森林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执法权。
2.指导和监督全县森林公安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
3.组织、协调和直接参与全县范围内破坏森林、自然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和侦破。
4.配合护林防火部门向人民群众开展预防森林火灾的宣传教育。
5.负责对全县森林、自然环境、景点景区的治安巡逻和治安管理,及时查处违法犯罪案件。
6.组织、指导和参与全县森林公安机关的技术侦察、机要通信科技工作,规划森林公安机关装备现代化建设。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公安局的整体部署下,我队完成了从森林公安局到森林警察大队的蜕变,各项工作稳步向前发展,现将我队2020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1)积极推进森林公安机关机构改革,告别“森林公安”,迎来“人民警察”新角色,2020年对于森林警察大队意义非凡,6月29日,公安局森林大队揭牌仪式的举行,标志着维西森林公安正式纳入县公安局管理,所有森林公安干警在公安工作新的岗位上再立新功,展示老森警的钢铁担当。
(2)强基础、助实战,持续发力“四项建设”,稳步推进全面工作上台阶。我队始终将“四项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面性、战略性工程,立足自身实际扎实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各项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3)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全力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维护林区治安稳定,是森林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2019年12月以来,我队紧紧围绕年初工作目标和工作思路,积极巡护重点地段、重点林区,收集各类情报信息,加强案件侦破,在上级机关的安排部署下,适时开展了“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防控疫情专项行动”、“打击整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毁林种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毁林种植经济作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昆仑2020年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我队全年查处各类涉林违法犯罪刑事案件21起,立案21起,破案21起,抓获嫌疑人32人,其中拘留后检察院批准逮捕4人,取保候审18人(含拘留后取保候审3人),未采取措施10人(撤案10起,10人)。在这21起案件中,盗窃案1起,非法采伐、毁坏、收购、运输、加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7起,收缴疑似榧木加工半成品65件、疑似红豆杉雕件1件,疑似榧木方案9件、板材5件、方条20件,疑似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30件,疑似红豆杉幼树树杆91件。野生动物案件11起,救助猕猴5只、鹦鹉3只、收缴熊掌(腿)4件。查处火灾案件2起。
全年,我队共受理各类涉林违法林政案件107起,查处107起,查处率100%。其中擅自开垦林地案9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40起,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案6起,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案15起,森林防火期内违规野外用火、过失引发森林火灾案19起,擅自加工国家二级和省级珍贵树种及其制品案1起,滥伐林木案6起,盗伐林木案10起,毁坏林木案1起。共处理违法人员97人、违法企业4家,上缴罚没收入125.8余万元。
(4)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进入森林防火期,我队高度重视,切实把抓预防、查火案、保安全作为期间前森林公安工作的中心工作,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广泛宣传、抓好森林火灾案件预防和违规野外用火查处工作。在重点节点清明节期间,我队按照总体工作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无火清明”专项巡护主题活动,同时联合林草等部门形成5个专项行动工作组,开展“守护青山”集中专项行动,分片区对全县10个乡镇各村组开展集中宣传教育、巡逻防护和督导检查工作。本次行动共出动警车36台次、警力101人次,联合林草等部门检查入山人员8000多人,检查坟山墓场100多个,排除火险火情9处,同时在巡逻防控过程中发放防火宣传单1000余份。确保节期间全县无一起火灾发生。
(5)落实部署,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政治站位方面,大队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做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本队工作协同推进。通过各种形式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严峻性,切实提高广大干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性的思想认识。
依法严惩方面,根据我队各业务部门辖区的实际情况及《迪庆州森林公安局关于涉林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公告》中重点打击的12类涉林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逐一排查。2020年度,我队共收到县扫黑办移交核查线索2条,目前2条线索已办结(核查结果已反馈县扫黑办),线索核查完结率100%。
(6)挺身而出,为抗击新冠感染疫情贡献森警力量
(7)真情帮扶,打赢脱贫攻坚战
(8)加强宣传教育,树森警形象,立人民警察威信
我队在苦练内功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的前提下,通过新闻媒体、微博、林业信息网、公安网、电视台等媒介,全面宣传森林警察的独特地位、职能作用、闪光点,对外树形象,对内鼓干劲,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将涉林法规宣传铺向村村户户,同时加大案件查处,彰显个案效果,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追究一人、震慑一群的目的。切实扭转各方破坏林地和森林资源行为蔓延扩散的局面。编写信息被中央级电视台采用5条,中央级媒体采用7条,省级电视台采用6条,省级媒体报刊采用5条。
2.2021年工作打算
(1)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牢固树立“执法办案是主业,破案才是硬道理”的理念,根据辖区涉林治安动态,多办案、办大案,严厉打击工程项目侵占林地案件,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真正树立执法权威。
(2)加大警务保障能力,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警务保障工作对于确保森林警察依法有效履职尤为重要。设法拓宽经费渠道,争取更多的资金扶持,加大对信息化建设、刑事技术、单警装备、办公设备等方面的投资,加大改善办公环境和执法条件的力度。
(3)进一步开展宣传工作
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将涉林法规宣传铺向村村户户,同时加大案件查处,彰显个案效果,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追究一人、震慑一群的目的。 树形象,立威信。森林公安各项工作千头万绪,需要方方面面的关心、支持和理解、配合。在苦练内功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的前提下,通过新闻媒体、微博、林业信息网、公安网、电视台等媒介,全面宣传森林公安的独特地位、职能作用、闪光点,对外树形象,对内鼓干劲,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扭转各方破坏林地和森林资源行为蔓延扩散的局面。
(4)强力推进“四项建设”认真开展“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促进“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警务实战化建设、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
结合维西实际,强化四条措施,认真开展“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森林警察的职能主导作用,有效整合现有森林资源保护力量,联合基层综治组织,充分发挥对林区的防、控、管、治、打综合职能,有效实现林区安全稳定。2021年我队民警将面对困难,知难而进,将一如既往,脚踏实地,锐意进取,进一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保障和建设维西和谐、有序、平安的林区社会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优退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947.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2.44万元,占总收入的99.4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万元,占总收入的0.53%。
2020年度总收入947.44万元,比上年度总收入809.31万元相比较增加138.13万元,增幅17.0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42.44万元,比上年度734.31万元增加208.13万元,增幅为28.34%。
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1、职工增资、调入1人,招考录用1人,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补发了以前年度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及民警超时加班补贴,增加了人员经费收入;2、2020年12月末县级财政安排了工作经费、中央和省级财政下达了森林公安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经费及维稳经费,增加了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98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3.72万元,占总支出的87.55%;项目支出122.79万元,占总支出的12.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2020年度总支出986.51万元,比上年度755.58万元增加230.93万元,增幅30.56%。其中:2020年度基本支出863.72万元,比上年度718.83万元增加144.89万元,增幅为20.16%;2020年度为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支出122.79万元,比上年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支出21.27万元增加101.52万元,增加1、2020年度支出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为以前年度结转的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所以本年度显示的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支出较大。2、职工增资及补发以前年度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及民警超时加班补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3.7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8.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5.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2020年度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3.72万元比2019年度的718.83万元144.89万元,增幅为20.16%;原因是2020年度人员经费中的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2.79万元。与2019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75万元相比较项目支出增加了86.04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原因为办案业务需要,于2020年度购买2辆执法执勤车辆及办公设备,装备购置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3.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55%。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4.31万元对比增加了129.41万元,增幅17.62%。增加原因为本年度人员经费中的人员工资增加及装备购置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5%。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6%。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等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请补充详细信息】(相关支出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706.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日常运转支出及办案业务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4%。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6万元,支出决算为8.66万元,完成预算的24.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13万元,完成预算的30.8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完成预算的5.52%。202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控制开支,厉行节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22万元,下降32.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2万元,下降88.88%。202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8.66万元,比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2.87万元相比较,减少支出4.22万元。其中: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3万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上年公务接待费4.74万元,本年度为0.53万元,比上年减少4.22万元,减少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不断规范接待审批制度。2020年度以及前年度本单位都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公务接待7批次,接待人数75人。
2020年末执法执勤用车保有量为6辆,与上年相比较一共增加2辆,增加原因为办案业务需要,于2020年度购买2辆执法执勤车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3万元,占93.9%;公务接待费支出0.53万元,占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56.12万元,购置车辆2辆。因本单位公用经费不够,所以购置车辆经费没有在本单位公用经费中支出,而是从2019年其他收入(林业局拨入业务装备经费)中支出,所以系统提取“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中没有体现车辆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1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的支出。
3.公务接待费0.5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15万元,与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27万元相比较增加了15.88万元,增加原因为2020年度公务交通补贴较2019年度支出数增加,2020年度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了12个月,2019年公务交通补贴从2019年10月开始发放,只发放了3个月。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1876.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2.71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784.14万元,净值1374.03万元,(以下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填写的是固定资产原值,2020年度决算表第13张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中填写的是固定资产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2019年度资产合计1516.39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65万元,是因为本年末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15479.7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原因是按月计提了固定资产折旧。
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填报单位: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876.85 | 92.71 | 1,784.14 | 1246 | 169.65 | 368.49 |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34230043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