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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87646/202100001
文  号
来 源
维西县人大
公开日期
2021-10-15
2020年度人大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10-15 11:05     浏览次数: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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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维西县人大常务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维西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维西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本人大机关具备监督、立法、协调等职能。

县人大常委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8)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重大人事人免;

  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备案;

  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各序列局局长的任免;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9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开展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推选工作,补选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0依法推进民族立法工作;

  (11)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等。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决胜维西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维西的重要一年。今年以来,在县委和县人大常委党组的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完成了按时序要求安排的各项工作要点任务。年内共召开人代会1次,常委会7次,党组会8次,主任会18次,调研16次,人事任免27人次。

第一,组织召开了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根据州委关于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安排要求,经县委批准同意,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至25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应到县人大代表150人,实到136人,会议邀请了县委、“一府两院” 领导和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共51人列席。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书面审查了计划、财政报告,并批准了这些报告。会议期间,代表和列席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认真审议相关报告,并结合各自实际,对人大和“一府两院”提出了若干工作建议。会议批准设立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并产生了组成人员。

会议审议通过了《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正案》。会议期间,大会议案组共收到代表意见建议115件,已转交有关单位办理。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

大会秘书处设立会风会纪督查组,在会务安排、会风转变、文风改进等方面加强了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严肃会风会纪,对每场大会和小会的出缺情况进行了通报,整肃了会风会纪。

第二、坚持民主决策,审议决定重大事项。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讨论决定程序,细化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范围和内容,切实增强决定重大事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重大事项决定权进一步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5月,组织召开了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了年度政府工作、财政预算、计划草案、两院报告等,批准了“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和年度财政、计划目标任务,审议了《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正案(草案)》,决定新设立县人大社会建设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并通过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11月,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同意叶枝作为德钦县城搬迁选址。两次常委会议审议批准了财政专项预算调整和一般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第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行使任免权。党组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完善党组会议研究、主任会议审议、常委会任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介绍人选情况、投票表决、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工作程序。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7人次,决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3人,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第四,认真开展专项审议和调研工作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常委会议题安排,常委会组织开展了调研和审议工作。

一是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2019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二是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三是听取和审议了县公安局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情况的报告。四是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五是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六是开展了代表视察,对维西人民急切盼望的维通公路建设组织州县人大代表进行了视察。七是听取和审议了城乡低保工作、农产品品牌建设情况的报告。八是听取和审议了上半年计划执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国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九是听取和审议了“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的终审报告和“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第五,民族立法工作取得新成绩

《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予以颁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正案草案)》已经2020年5月25日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7月29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予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安排,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涉及民法典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将清理情况报告了州人大常委会。

第六,代表工作成绩显著

一是根据省州关于乡、村代表工作站(联络室)建设的要求,组织了工作站(联络室)的验收工作,并接受了省人大常委会的检查。二是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制度,今年6次常委会邀请了8名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24名基层人大代表列席。三是开展代表建议的交办、督办工作。州人代会维西团提交了53件建议,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收到115件建议,经过中期督办、办理调研等督促,全部建议已经办理完毕。

二是组织开展代表培训工作。10月至11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两批县乡基层代表开展了“乡村旅游”“农业产业”专题的培训,共有53名代表参加了培训。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充分利用县人大代表微信平台,推送相关知识、相关要求,开展扫黑除恶、政策法规等宣传。

三是代表管理进一步规范。随着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落实,对代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县人大常委会根据人大代表触犯党纪国法的情况,相应暂停、责令辞去代表职务,并根据代表缺额情况进行了补选。年内有1名代表被暂停职务。

第七、融入中心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的同时,围绕县委决策部署,自觉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积极参与各项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实施意见,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认真贯彻县委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落实常委会主任包乡、处级领导挂村、机关包村、职工帮户责任,定期研究包村工作、定期组织进村入户,协调解决帮扶资金、逐户排查解决问题,做深做细群众工作,为我县脱贫摘帽通过省级评估验收、国家抽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维西县人大常务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2020年度人大相关工作机构无变化,机构为六个工委和一个办公室。包括: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委员会和选举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维西县人大常务委员会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维西县人大常务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1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20年年初预算收入992.43万元与上年856.49万元相比增加15.87%。主要原因分析:1、在职人员调入和工资调资与上年相对增加;2、单位缴费(五险一金)相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维西县人大常务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1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0.54万元,占总支出的94.63%;项目支出60.16万元,占总支出的5.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019年度支出合计105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6.96万元,占总支出的94.60%;项目支出56.80万元,占总支出的5.40%;对比上年支出增加6.35%;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所占比例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分析:1、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增加;2、单位缴费(五险一金)相应增加;3、单位代表履职培训工作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维西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机关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0.54万元。与上年996.96万元对比日常支出增加6.38%;主要原因分析:1、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增加;2、单位缴费(五险一金)相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20.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0.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维西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16万元。与上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80万元对比支出增加5.92%;主要原因是本年代表工作力度加大,资金投入有所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用于本人大机关的职能和代表履职工作支出。包括:1、开展监督工作支出10.00万元;2、开展立法工作支出6.00万元;3、开展代表联系、履职能力提升、基层阵地建设和培训等工作支出44.1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维西县人大常务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053.76万元对比支出增加6.35%;主要原因分析:1、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增加;2、单位缴费(五险一金)相应增加;3、单位代表履职培训工作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91.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53%。主要用于维持县人大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7%。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6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9%。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61.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1%。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维西县人大常务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5.15万元,完成预算的54.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58万元,完成预算的58.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7万元,完成预算的44.6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厉行节约降低成本要求,车辆维修费用减少;接待费用与上年相比大幅度降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29万元,下降17.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6万元,下降3.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3万元,下降45.0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行节约降低成本要求,车辆维修费用减少;接待费用与上年相比大幅度降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8万元,占76.43%;公务接待费支出3.57万元,占23.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5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5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人大事务相关工作;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维西县人大常务委员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01万元,与上年支出143.82万元对比支出减少2.65%;主要原因分析: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用于维护机关正常运转所需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方面进一步加大节约力度,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1、机关行政运行方面用于正常开展工作和业务等经费73.25万元;2、会议经费18.64万元;3、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7.56万元;4、用于开展代表联系工作费用12.56万元;5、用于开展代表视察及培训等相它相关方面的费用支出28.00万元。共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0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维西县人大常务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58.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25万元,固定资产226.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1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行次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小计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1258.5832.25226.33
91.83
134.5



合计2258.5832.25226.33
91.83
134.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无需要解释的名词。

监督索引号5334230011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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