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300110100000
附件1
维西县人大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维西县人大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维西县人大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维西县人大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人大机关具备监督、立法、协调等职责。县人大常委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8)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重大人事任免;
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备案;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各序列局局长的任免;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9)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开展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推选工作,补选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0)依法推进民族立法工作;
(11)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设置为办公室、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选举联络委员会和预算委员会六个工作委员会。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提升新境界,以更高站位引领人大工作。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最高的政治原则,坚决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把握要求,凝聚共识,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落脚点,自觉维护和贯彻县委决策部署,县委的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在学思践悟中把握方向,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制定常委会党组向县委请示报告报备重大事项清单,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重大活动安排认真听取县委意见,确保人大工作方向不偏、焦点不散、重心不移。在知行合一中担当作为,更加主动融入全县发展大局,着眼于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难点问题,充分发挥人大作用,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监督、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参与发展等各项工作,在推动问题解决过程中彰显人大担当。
二是展现新作为,以更实举措增强监督质效。牢牢把握围绕大局履职尽责这一主题,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紧扣县委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工作中心,聚焦热点,突出重点,破解难点,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询问等多种监督方式,助推中心工作高效落实。紧盯发展主题,重点关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预算执行监督、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业经济、城市管理、乡村振兴等工作推进情况,对项目建设、营商环境等工作开展专题视察,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紧盯民生主旨,重点关注生态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医疗、政府承诺惠民实事落实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各项民生工作落实,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紧盯法治主线,适时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对监察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积极支持“一府一委两院”有效行使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水平,奋力谱写法治维西建设新篇章。同时,还要依法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汇聚共谋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是突破新常规,以更强决心夯实法治保障。坚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做好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的工作,创新编制实施“十四五”立法计划,结合自治县实际,稳步推进民族立法工作。接续推动《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修改案)的审批、宣传、贯彻。继续做好单行条例和地方法规涉及生态环保相关内容的梳理和修改。制定《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优化立法与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作用,进一步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同时,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县人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持续听取“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报告,推进“八五”落实落地。加强对自治县单行条例的研究和运用,深入开展单行条例执法检查,不断提高通过合理途径争取和维护民族地区利益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聚焦新任务,以更优服务保障代表履职。牢牢把握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积极发挥代表载体作用,最大力度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着力抓好代表培训,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代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继续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重要活动,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为代表审议大事、监督大事、参与大事搭建平台、提供保障。切实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完善履职登记、联系选民、向选民述职等制度,激发代表履职活力。引导广大代表牢记职责使命,争当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者”、乡村振兴的“实践者”、社会和谐稳定的“维护者”、司法公正的“监督者”。进一步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全面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和水平。注重联系指导,巩固和发展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成果,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五是树立新标杆,以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把握新时代特点,适应新形势要求,牢记职责使命,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不懈地强化自身建设,努力将县人大机关建成让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持之以恒抓党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研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党建引领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持之以恒强本领,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狠抓落实能力,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持之以恒转作风,切实改进会风文风,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增强服务保障能力,支持人大代表依法规范履职,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强队伍,进一步凝聚机关干部的智慧和力量,增强团队凝聚力,以新的理念、新的作为,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5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4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979.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79.3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9.32元,比上年同期的986.94万元,减少7.62万元,下降0.77%。主要原因是:本年年初预算人员比上年年初预算人员减少,致使人员工资与上年预算比较相对减少,2022年人员经费与上年相比有所下降;优退人员不再预算工会经费,形成工会经费预算调减。
“养老保险金”的单位缴纳金额和“住房公积金”等其他单位缴费与上年同期预算基本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79.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79.3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9.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79.32元,比上年同期的997.24万元,减少17.92万元,减少1.8%。主要原因是:上年有结转收入10.30万元:另外,本年年初预算人员比上年年初预算人员减少,致使人员工资与上年预算比较相对减少,2022年人员经费与上年相比有所下降;优退人员不再预算工会经费,形成工会经费预算调减。
“养老保险金”的单位缴纳金额和“住房公积金”等其他单位缴费与上年同期预算基本持平。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79.3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7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9.32万元,比上年同期的986.94万元,减少7.62万元,下降0.77%。主要原因是:本年年初预算人员比上年年初预算人员减少,致使人员工资与上年预算比较相对减少,2022年人员经费与上年相比有所下降;优退人员不再预算工会经费,形成工会经费预算调减。“养老保险金”的单位缴纳金额和“住房公积金”等其他单位缴费与上年同期预算基本持平;项目支出0万元,比上年同期的0万元,无增减产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01(款)”人大事务支出766.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全年工资支出、全年工会经费支出、人大机关工作经费支出、活动费支出、业务费支出及人均公用经费等的机关运行支出;“208(类)-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6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全年单位部分的基本养老金的支出;“210(类)-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8.8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全年基本医疗保险、全年公务员医疗补助和本单位大病保险的支出、全年工伤保险、全年生育保险的支出;“221(类)-02(款)”住房公积金支出59.4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全年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属县级预算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维西县人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维西县人大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维西县人大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万元,较上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6次,共计接待28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维西县人大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万元,较上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上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专项统计业务:开展专项统计调查(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的项目经费支出。
(5)专项普查活动:开展专项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项目经费支出。
(6)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维西县人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2.54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35.03万元,减少2.49万元。其中:办公费76.89万元,工会经费5.98万元,福利费0.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00万元。综上所述,机关运行经费减少的原因是:由于本年年初预算优退人员不再预算工会经费,工会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维西县人大资产总额219.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30万元,固定资产199.6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8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8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7.5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维西县人大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监督索引号5334230011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