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司法局部门决算.xls
监督索引号53342300131501000
迪庆州维西县司法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州维西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迪庆州维西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司法局是维西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其主要职能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县政府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项目建议。
(三)负责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的组织指导审查承办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
(四)负责省级、州级有关部门和州、县人大常委会征求县政府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办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处理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八)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和有关外事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有关部门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维西县司法局在维西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委政法委的正确引领下,圆满地完成了2020年度的司法行政工作,现就2020年的司法工作成效汇报如下:
(一)、普法工作方面
深化“法律知识七进”活动,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2020年是“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维西县司法局持续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巩固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1.印发了《2020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维普法办发〔2020〕1号)、《维西县司法行政系统2020年法治宣传工作指导意见》(维司发〔2020〕22号)。聚焦扫黑除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2.全面梳理“七五”普法开展以来,全县法治宣传领域获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查短板、补弱项,顺利完成了省州对维西县“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检查验收。
3.县司法局加强组织经费保障,强化工作制度措施,以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为核心,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为目标,以贯彻落实全县“七五”普法规划为主线,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为重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互联网平台、微信、微博等新型平台与普法讲师团共同发力,深入开展法律知识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寺院的“七进”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宣传氛围。维西县普法办、维西县司法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联合多部门,以和谐寺院、和谐村(社区)宣传为示范点,12月,县司法局开展了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宪法宣传进寺庙、宪法宣传进农村(社区)、宪法宣传进易地扶贫搬迁点、宪法宣传进集市4场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活动以教师授课、发放民法典为主的宣传资料、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等方式进行,为全县开展以宪法为核心,民法典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掀起学习宪法新高潮,为加快推进生态维西、文化维西、健康维西、幸福维西、和谐维西的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2020年,共投入法治宣传经费50余万元,开展法治宣传36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2800份受教育群众110000人次,悬挂标语360幅。
(二)、法律方面
聚焦服务发展大局,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
维西县司法局紧盯目标任务,把公共法律服务作为为民办实事、推动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工作职能,法律服务质量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360场次;办理法律服务共1950件,其中:律师服务69件,人民调解1153件,法律援助190件(其中:刑事15件,民事38件,认罪认罚137件),公证事项(538件);解答法律咨询5270人次。二是实现贫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贫困群众法律服务回应率达到100%,建档立卡户有法律援助时受援率达100%,贫困村、贫困户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三是完成13台法律服务机器人的安装,智能服务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维稳工作方面
积极应对风险挑战,认真履行维稳工作职责
2020年是情况较为特殊的一年,是全民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适逢维西县脱贫摘帽的关键之年。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繁重,维西县司法局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立足“稳”这个大局,全面提升风险防控、维护稳定的能力,做到立足稳定,稳字当头。
保持社区矫正严控态势,持续提升社区教育矫正质量。严格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加强日常核查和分级管理,规范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和执行档案,运用电子定位手环有效监管,防止脱管失控,提高监管有效性和安全性。截至2020年12月,维西县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22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836人;累计解除社区服刑人员714人。有刑满释放人员550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392人,社区矫正解矫158人。严格按照《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管理,在入矫办理、教育管理中将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发动放在重要位置,常规管理中用多种手段加强管理。与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签订承诺书。各乡(镇)开展日常教育和“四个集中”教育培训90场次,在教育培训中传达涉枪涉爆、禁毒防艾有关法律法规,与社区服刑人员签订责任书、守法承诺书122份,走访社区矫正人员及家属253人次。
2.加强律师指导监督,以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为主线,全面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等工作,压实律师事务所主任管所治所责任,抓实律师党建工作与律师管理“四同步”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司法活动中的积极作用。
3.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度,维西县司法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不断强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一是根据中央、省委、州委以及省司法厅、州司法局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反馈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认真整改,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和整改材料。召开12次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5次,组织主题党日活动3次,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和安排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二是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和线索排查,做好相关台账。根据县扫黑办工作安排核查办结举报线索1条。三是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强化对特殊人群的管控教育,加强对律师的指导监督,依法依规开展辩护代理,深入开展自查督导工作,查找短板不足,及时查缺补漏、整改推进,完成“4.14”、“10.17”案件代理的律师监督指导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对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4次督查。四是认真履行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职责。
(四)、人民调解方面
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防范意识,及时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按照县委政法委的要求,进行每周或每天的线索研判,加大分析力度。抓早抓小抓苗头,积极发挥人民调解扎根基层、熟悉群众的工作优势,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最大限度防患于未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153件,调处成功1143件,调处成功率99%。其中:婚姻家庭711件,邻里纠纷91件,房屋宅基地纠纷21件,合同纠纷10件,生产经营纠纷12件,损害赔偿纠纷56件,山林土地纠纷203件,其他纠纷49件。
(五)、法治政府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首先,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制定并下发《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维司发〔2020〕8号),各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印发《维西县司法局关于公示2019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的通知》,10个乡(镇)人民政府、23个行政执法单位完成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工作。其次,严管资格,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举办2020年行政执法证网上办理考试,全县共91名执法人员参加网上办理考试,36名执法人员通过考试并取得云南省行政执法证;根据云南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关于疫情期间到期行政执法证件进行集中换证的通知》文件要求,维西县司法局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持有的云南省行政执法证进行集中换证,截至目前共为240人执法人员完成系统录入集中换证工作。第三,切实抓好行政执法学习教育。为10个乡(镇)人民政府和23家行政执法单位购买并发放新编通用行政执法实用教程共计40套。
二是行政调解工作更加规范。2020年1月初,对符合补助条件的1536件行政调解案件进行了补助,共兑现“以案定补”补助102550元。
三是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加强。截至目前,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件。
以上六个方面概括了2020年维西县司法局所做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六)、硬件设施建设方面
进一步强化基层意识。维西县司法局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的倾斜力度,深入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工作,规范运行模式,提高所务管理水平。配齐了社区矫正公益岗人员,努力改善公益岗的待遇。司法行政系统办公设施、业务装备尽力向基层倾斜,不断提升了基层司法所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同时,县司法局还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积极推动“12348云南法网”、“云南掌上12348”、“云岭法务通”的普及运用,基本完成司法行政承载网、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建设,提升了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州维西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州维西县司法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维西县司法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245.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5.27万元,占总收入的97.5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0万元,占总收入的2.41%。上年总收入是1,198.19万元,增长了47.09万元,增长了3.93%。增长原因是2020年职工正常晋升调资,工资增加,二是2020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增加了一小部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维西县司法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29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3.45万元,占总支出的79.71%;项目支出262.99万元,占总支出的20.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上年支出合计1,149.25万元,比上年增长12.81%。其中:基本支出976.19万元,比上年增长5.87%;项目支出173.06万元,比上年下降51.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从以上分析,支出比上年增长原因是2019年项目资金结转到2020年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维西县司法局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3.45万元。2019年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6.19万元,比上年增长5.87%,增长原因是2020年职工正常晋升调资,工资增加。2020年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3.4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959.59万元,占正常运转总额的92.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3.86万元,占正常运转总额的7.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维西县司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2.9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情况:办案业务经费34.4万元,业务装备经费支出50.48万元,无结余;扫黑除恶专项经费支出7万元,完成目标计划;法律援助经费支出23.5万元,结转结余2.5万,有上年结转支出14万元;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经费支出0万元,结转下年37万元,项目还在进行中;以案定补经费支出29.25万元,完成计划74.4%,结转下年10.06万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费12万元,支出12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社区矫正监管经费9万元,完成目标计划;基层人民参与信访案件补助款5万元,未支出结转下年。普法经费25万元,支出完毕完成目标计划;安置帮教经费4.5万元,社区矫正经费7.6万元,支出完毕,完成目标计划,驾驶员服装款4.6万元,支出完毕,完成目标计划;法制业务经费支出5万元,完成目标计划;行政调解经费支出10万元,完成目标计划,行政复议支出5万元,完成目标计划;中央资金疫情防控支出0.79万元,完成目标计划;移动指纹采集仪经费支出1.69万元,完成45.39%,结转下年2.03万元,云岭法务通,法律服务机器人项目经费支出2.5万元,禁毒宣传教育经费支出3万元,完成目标任务。2019年支出173.06万元,比上年下降65.8%。项目支出比上年大的原因一是2019年应建未建项目到2020年才完成,项目资金也从2019年结转到2020年,二是2020年因疫情原因,司法局支出的项目资金相对比上年支出要大,所以整体项目支出要比上年有所提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维西县司法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4.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3%。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9.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8%,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比上年增长124.55万元,增长率9.93%,2020年支出增长原因一是2020年正常晋升调资,工资增加,二是2020年支出中,2019年应建未建项目在2020年完成,三是上级安排的项目经费要比上年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44.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736.77万元,司法局机关正常运转经费支出73.86万元,办案业务经费及业务装备经费支出84.88万元;扫黑除恶专项经费支出2万元,法律援助经费支出21万元;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经费支出0万元,以案定补经费支出29.25万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费支出12万元;社区矫正监管经费9万元;普法经费支出25万元;安置帮教经费支出4.5万元,社区矫正经费支出7.6万元,驾驶员服装款0.46万元,法制业务经费5万元,行政复议经费5万元,行政调解经费20万元,疫情防控经费0.79万元,移动指纹采集仪经费支出1.69万元,云岭法务通、法律服务机器人项目经费支出2.5万元,禁毒宣传教育经费支出3万元。
5.教育(类)支出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78.5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87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4.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0.8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46万元,职工体检费1.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2.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维西县司法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5.59万元,完成预算的23.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6万元,完成预算的16.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完成预算的7.2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费减少原因一是单位领导严格执行接待管理办法,二是上级领导及业务管理部门到本地出差,都能严格执行接待管理,自觉交纳伙食费及住宿费。车辆运行维护费与上年一致,无增减。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82万元,下降12.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2万元,下降32.1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0年度接待费减少原因一是单位领导严格执行接待管理办法,二是上级领导及业务管理部门到本地出差,都能严格执行接待管理,自觉交纳伙食费及住宿费。车辆运行维护费与上年一致,无增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6万元,占68.93%;公务接待费支出1.74万元,占31.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8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业务部门及主管部门相关工作接待,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维西县司法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86万元,2019年支出54.28,较上年增加了19.5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会费与福利费比上年增加。机关部门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公务费,职工工会费及福利,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依法治县工作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迪庆州维西县司法局部门资产总额1,085.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9.09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205.26万元,净值936.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比上年减少了44.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6.03万元,固定资产增加4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填报单位:维西傈僳簇自治县司法局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085.92 | 149.09 | 1,205.26 | 911.31 | 66.80 | 227.15 | |||||
填报说明:
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维西县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迪庆州维西县司法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无数据。
(二)迪庆州维西县司法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三)迪庆州维西县司法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342300131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