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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5-03-13
关于维西傈僳族自治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 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13 15:02     浏览次数: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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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西傈僳族自治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年2月21日在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维西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这一年,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继续加深,我国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国内需求不足,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群众就业增收面临压力,风险隐患仍然较多,全球经济格局深度调整,市场的不确定性如影随形,复苏之路布满荆棘。在县委的有力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效监督和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与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财税部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对标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财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地方财政预算报告,奋力推进维西经济社会发展,筑牢“三保”底线,持续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不断规范收支管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重点支出,推动全县财政在极为严峻的困难形势下实现了平稳运行。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78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3716万元的184.61%,同比增长90.15%(剔除一次性非税收入24169万元,完成1961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2.7%,同比下降14.81%)。上级补助收入完成270213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43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522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155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9500万元(再融资债券),调入资金1055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6093万元。收入总计390256万元。

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820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368193万元的89.14%,同比下降8.19%。上解支出710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32770万元(偿还到期债券本金),调出资金1490万元,支出总计36957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78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021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9500万元(再融资债券),调入资金1055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6093万元,收入总计3902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8209万元,上解支出710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32770万元(偿还到期债券本金),调出资金1490万元,支出总计36957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20681万元。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3783万元,同比增长90.1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28209万元,同比下降8.19%。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78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1240万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29500万元,调入资金1055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6093万元,收入总计3512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9236万元,上解支出710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3277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万元,调出资金1490万元,支出总计33060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20681万元。

全县和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存在结转结余资金及支出减少的原因:一是部分项目因资金下达晚,当年不具备实施条件,需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二是本年上解支出州级未确定最终数据,为防止出现财政收支赤字,预留一定资金用以弥补。三是涉及区划调整事项资金需结转至下一年度。四是上级财政对下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增幅明显放缓,上级转移支付下达大幅下降,相应支出也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664万元,为年初预算14682万元的31.77%,比上年完成数5320万元减少656万元,下降12.3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2042万元,为年初预算14682万元的150.13%,比上年完成数185637万元减少163595万元,下降88.13%。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预算收入完成466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3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80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55950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5000万元,置换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0950万元),调入资金1490万元,收入合计68938万元;预算支出22042万元,调出资金8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上解支出55万元,其他专项债券还本支出40950万元,支出总计6487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4066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减少的原因:一是实施项目单位未将专债利息及兑付费1694万元汇缴入库,以及土地出让金收入大幅减少。二是2023年我县争取到重点项目建设专项债券转贷资金172000万元,支出相应增加,2024年无此项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6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收入总计365万元;预算支出1万元,调出资金362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6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2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4090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40776万元,利息收入77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70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266,其他收入569万元;上年滚存结余22043万元。收入总计86133万元。支出总计85701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432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1355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31200万元、专项债务282350万元。2024年年末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07808万元,按偿债来源分:一般债务125658万元,专项债务282150万元。按债务性质分:新增债券290900万元,置换债券4740万元,再融资债券112168万元。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以内,债务规模适度,风险总体可控。

二、2024年财政政策执行和重点工作情况

2024年,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按照上级关于财政工作的部署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大宏观调控力度,防范化解风险,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严把收支关口,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继续不折不扣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抓好新出台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把该减的税减到位、该降的费降到位,密切跟踪经济运行情况并进行透彻分析,加强财税沟通信息共享,更好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全力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一是狠抓收入,全力以赴完成年初收入目标任务,提高本级财政自给率的同时,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分析研判专项债政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政策方向,协同各部门提前谋划储备契合我县产业升级、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项目,加大与省州沟通对接力度,努力将可获取政策支持转化为可用资金,全力保障重点急需领域资金需求;二是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思想不动摇,持续压减非刚性支出,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把有限的资金充分运用到刀刃上;三是全力保障民生,全面厘清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存量资金,加大清缴力度,收回资金全部统筹用于保障“三保”支出。聚焦民生补短板等社会热点和保障重点,将有限的资金精准投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四是加强政策协调,增强政策合力,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政策落到实处。保障好重点领域、重大项目资金需要,积极带动民间投资,有效支持补短板、惠民生、促消费、扩内需,上级下达的财政资金和各项政策措施“一竿子插到底”迅速落地见效。

(二)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稳增长

落实资金保障,抢抓政策机遇。加大向上级争取力度,充分发挥财政稳投资促消费作用,落实稳增长政策,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助力企业创新发展。2024年全县(中央省州县)累计减税降费13391万元,其中,税收减免11725万元,社保降费658万元,非税减免1008万元;二是充分发挥直达资金效益。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建立健全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机制,持续推动常态化直达资金机制落实,中央直达资金85022万元全部分配下达,支出进度95.30%,重点用于帮扶群众,保基本民生、保就业、保基层运转以及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保障中央新增财政资金直达民生;三是全力争取扩大有效投资。积极申报中央增发国债项目,截至目前三个项目通过国家审核,下达资金19679万元已经全部形成支出,为推动我县2024年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争取到2个项目的中央预算资金10720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支付216万元,支付率为2%(其中10000万元的下它洛水库项目建设资金因涉及区划调整事项未形成支出),推动了一批惠民生、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

(三)兜稳兜实民生底线,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

全面践行民生财政,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县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民生支出2324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81%。

一是持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投入就业补助资金3557万元,强化稳岗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15人,发放贷款363万元;“贷免扶补”扶持创业447人,发放贷款9905万元,带动就业取得一定成效。积极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33万元,减轻参保人员压力。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329万元,让群众从中受益。全面落实退役军人各项保障政策,全年安排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金退役士兵安置、拥军优属等1492万元,有效保障退役军人及家属权益。发放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特困人员救助金10862万元,有效兜住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二是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统筹安排财政教育支出55783万元,较上年提高0.19个百分点,逐步提高教师生活待遇和教育基础设施,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三是持续优化医疗卫生服务。全年医疗卫生支出24467万元,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等政策落实。

(四)聚力推进乡村振兴,推动三农领域发展

始终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站位,立足服务于巩固脱贫推进乡村振兴,服务于推动三农领域重点任务发展,服务于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等实际,坚持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引领,着力破解产业发展不充分,基础设施建设不平衡等问题。

一是整合资金投入。2024年整合涉农资金45837万元,资金投向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林业改革发展、农村综合改革、乡村旅游、水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雨露计划等方面。二是定期调度衔接资金项目推进情况。按照“每周梳理、半月调度、按月通报”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推动衔接资金项目落实落地。针对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较慢或者问题较多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多种渠道进行催办、提醒,督促资金使用部门加强项目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针对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项目,先后收回、调整项目70余次。

(五)防范重点领域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底线

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关于防范化解风险的安排部署,按照既定化债举措,健全化债长效机制,严控债务限额,以强有力举措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一是高度重视隐性债务化解。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密切联系和协调沟通,提高精准性和有效性,延长存量债务期限,降低债务成本,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做到既注重缓释流动性风险,又加大债务清偿力度。二是落实好政府举债问责机制,按照“谁举债,谁偿还、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债券资金使用单位切实承担起债券还本付息的责任。对标省、州、县要求,严格落实“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确保不激化社会矛盾,不影响政府信誉,尽量减少项目性缺口。三是加强债券资金管理,对不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单位采取以后年度不安排新增债券资金、压减部门预算等约束和惩治措施,不断加大债券项目督查力度,重点关注项目后期运行可行性和收益,切实增强专项债券收益覆盖,减轻地方偿债压力,充分发挥债券项目保经济、促发展的作用。年内争取到上级债务转贷资金44450万元,专项用于化解监测平台中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面对依旧严峻的经济形势,财政运行十分艰难,一直陷于紧平衡与刚性支出亟待解决的两难困境,经历了一个十分不易的过程。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按照省委、州委和县委的工作要求,主动作为,应变克难,加强经济形势和财政收支分析研判,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及时清理收回存量资金,采取超常规手段,顶住了压力,化解了风险,保障了全年财政平稳有序运行。这得益于县委的有力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指导和全县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对维西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仍然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缺乏稳定税源,本级财力严重不足,保障民生改善、债务还本付息、历史遗留问题等重点刚性支出增速较快,预算平衡难度极大,收支矛盾较以往进一步凸显。二是地方政府债券还款付息压力逐年增大。随着地方政府债券的累计数额的不断增加,还本付息的压力逐年增大,2024年本级财力支付一般债券债券本息及发行费、兑付费4179万元,占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614万元(剔除一次性非税收入24169万元后)的21.31%。三是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有待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仍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说明:因州级还未确定我县决算对账数据,现上报数据会有变化,待州级批复我县2024年财政决算后,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三、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5年财政工作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稳定、发展、生态、边疆稳固“四件大事”,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切实增强财政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财政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更好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一定的财政支出强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增强财政统筹保障能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增进民生福祉,实现财政经济行稳致远,为高质量完成好“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量入为出,科学精准。收入预算安排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科学预测分析可用财力;支出预算安排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基数”管理模式和支出固化格局;严格规范编制预算,不断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二是坚持有保有压,全面统筹。进一步树牢习惯过“紧日子”的思想,全面压缩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集中财力助企纾困和保障民生,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整合本级收入、上级转移支付、政府债券等可用资源,不断深化“四本”预算统筹,推进全口径编制、一体化安排。三是坚持防范风险,提升效益。正确处理防风险和促发展的关系,切实把防风险贯穿到预算安排全过程,兜牢“三保”底线,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机制,全面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绩效。

根据中央、省、州以及县委对全年经济形势的判断和经济工作的部署,为确保我县2025年预算编制收支平衡,按照预计财力和调入资金的方式进行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任务为23716万元,在2024年完成数基础上剔除一次性非税收入后(上年一次性非税收入24169万元,剔除后完成收入19614万元),实现增长3%以上。其中:税收收入13800万元,非税收入991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拟完成257848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43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2338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108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拟完成0万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0万元,其他无来源调入拟完成24734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拟完成89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0681万元,财政收入总计拟完成336049万元。因2024年上级补助收入无法精准预测,只能根据2024年实际到位数编制预算,所以上级补助收入需在2025年预算执行过程中积极向上争取解决。

202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目标任务为317713万元,在2024年完成数基础上增长3%(剔除一次性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19800万元,剔除后完成308409万元)。上解支出拟安排6085万元,地方一般债务还本支出拟安排9920万元,调出资金2331万元,支出总计拟安排336049万元,收支平衡。

2025年我县“三保”及其他刚性预算支出拟安排186080万元,其中,“三保”支出拟安排为157580万元(保基本民生40316万元、保工资112359万元、保运转4905万元),已足额保障国家和省定政策的“三保”支出。三保外其他刚性支出为28508万元,“三保”及其他刚性预算支出占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5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完成17920万元,其中:本级基金预算收入1055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30万元,调入资金233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4066万元。收入总计拟完成21986万元。支出总计拟安排21986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国有资本预算收入拟完成170万元,其中: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1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股利、股息收入1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拟完成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万元收入;总计拟完成175万元,支出拟安排175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拟完成80867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38609万元,利息收入6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835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330万元,其他收入513万元;上年滚存结余843万元。收入总计拟完成81710万元。支出总计拟安排80190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520万元。

四、2025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2025年我们将围绕上述预算安排,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按照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编制的宏观指导,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深入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高质量可持续财政体系,推动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和保障全县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更加有效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收入管理。在综合财力上固本培元,做优做强。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加强财税协同、上下联动,规范非税收入,挖掘存量,培育增量,做好执收管理。注重财源建设,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企业主体、厚植财源税基。抢抓政策机遇,协同各部门深入谋划有效项目,高质量储备项目,最大限度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强财政收入形势分析,强化预期管理、动态监测和研判调度,多措并举实现财政收入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二是促进市场消费。加强财政政策和产业等政策的协调配合,完善部门间有效沟通、协商反馈机制,增强政策合力,打好政策“组合拳”。加强财政与金融配合,大力支持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以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全方位扩大内需。三是强化资源统筹。提升财政资源统筹能力,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增强预算收支完整性。推进“四本预算”有效衔接,优化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大力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发挥现有财力的集聚效应。开展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清查工作,强化新增资产配置与存量资产挂钩,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闲置、低效”国有资产长效盘活机制,推动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调剂使用,探索市场化经营等手段,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清理整合低绩效专项资金,压减低效无效投资项目,及时回收沉淀资金、结余资金,把财政资源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

(二)聚焦更加规范的预算约束,增强财政调控能力

一是优化支出重点结构。增进全县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共识,坚持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反对浪费行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控一般性支出,能省的钱一定要省,不该花的钱一分都不能乱花,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真正做到把钱花在刀刃上。健全支出标准体系,硬化支出预算执行约束,严控预算追加,加快支出进度,提升支出效能。二是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把好预算编制关,审减绩效目标不明确、低效无效的项目资金,确保财政资金投向重点项目。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结果运用,将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价结果,作为部门预算资金安排、调整支出结构和完善政策制度的重要依据。

(三)聚焦更加高效的财政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稳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根据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健全财政支出标准体系,推进项目库建设和加强预算评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转变预算理念,破解预算固化格局,增强财政统筹保障能力,提升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严格财政管理。加强财政法治建设,落实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收支行为,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持续开展预决算公开,提高财政资金安排使用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法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执纪监督和巡视巡察、督察检查,全面落实整改要求。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三是强化财政监督。强化政府采购、会计监督管理,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严格转移支付资金监管。持续深化“清廉维西”建设,推进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加强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等各类监督之间的协同,形成监督合力,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四)聚焦更加精准的监管措施,严控财政运行风险

一是兜牢“三保”保障底线。坚持“三保”优先支出顺序,加强预算编制及审核,足额安排“三保”预算。完善预算执行监测和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加强库款保障水平监测,落实县级主体责任,提前发现、及时处置苗头问题和风险隐患,确保“三保”不出问题。二是坚守政府债务风险防线。严格偿债计划管理,统筹预算收入,完善专项债项目收益偿还机制,拓宽偿债资金来源,落实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责任。落实落细债务到期预警机制,确保不发生兑付风险。开好规范举债融资“前门”,严格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审核,提高专项债券项目质量,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  

各位代表,2025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是“十五五”谋篇布局之年,是“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实现之年,是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成立40周年,做好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有力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凝心聚力、锐意进取、敢作善为,强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为推动维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名  词  解  释

增发国债项目。增发国债就是财政部增加发行国债的数量或国债的次数,增加发行国债一般来说是调节货币政策,是回流资金的表现。如果长期增发国债,则可能是紧缩的货币政策或财政政策,短期内对金融市场有一定的利空影响。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地方政府债务。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为公益性项目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包括: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预算法》实施后在国务院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并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外债转贷债务。

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发行并办理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政府债券。

置换政府债券。经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开始,发行一定额度的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清理甄别后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这部分地方政府债券称为置换债券。置换债券是国务院为降低地方政府债务成本、防控债务风险、腾挪财政收支的重要举措,也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的重要举措。

新增政府债券。按照《预算法》,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债券主要用于政府公益性资本性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安排偿还存量政府债务本金及利息。

一般政府债券。是指地方政府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本金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专项政府债券。是指地方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收费公路、棚户区改造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债券的发行要对应相应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内容。《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每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每年各地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省级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代为举借。省级财政部门在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合理搭配债券期限,安排债券发行兑付。

转移支付。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2009年以前,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起,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部将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两类。修订后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2017年1月1日起,以上两项制度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

地方政府债券纳入预算管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债务收支纳入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专项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财政补贴等支出按性质纳入相应政府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是国家为了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而制定的债务管理方法。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秘书处     2025年2月2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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