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体育局: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19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科教〔2019〕20号)及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云财教〔2019〕2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基本情况,经报政府审批研究,现将迪财教〔2019〕103号文件下达我县的2019年第三批学前教育中央资金135万元下达给你单位(具体见附表),此款请列“2050201-学前教育”预算支出科目。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资金支持方向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项目和省级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奖补项目。
二、中央财政对每名巡回支教志愿者生活补助1.5万元/年。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项目以县为主组织实施。县级负责统筹安排落实试点工作经费,制定试点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负担支教点日常运转、玩教具和相应设备的更新维护费用,以及实施试点工作必要的工作经费,志愿者体检、培训费用、社会保险补贴和工作生活补贴的不足部分,确保试工作顺利推进。
三、培训基地要严格按照《云南省教育厅 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省教育厅安排的培训任务。
四、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中关于预算累计支出进度在3月31日、4月30日、5月31日、6月30日、7月31日、8月31日、9月30日、10月31日、11月30日分别不低于20%、35%、50%、60%、65%、75%、80%、90%、95%的要求,切实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维西县2019年中西部巡回支教志愿者生活补助
经费下达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
(此件依申请公开)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9年8月12日
试点县名称 |
志愿者数(人) |
补助金额(万元) |
迪庆州维西县 |
90 |
135 |
备注;对每名巡回支教志愿者发放生活补助1.5万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