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桂珍代表:
您在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十七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2号“关于解决老村医养老问题的建议(议案)”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迪政办发〔2029〕27号)、《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维政办发〔2029〕160号)文件精神,我局对全县乡村医生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进行需要缴纳的费用进行了核算,并上报到县人民政府。除乡村医生个人需要自行缴纳的外,县财政每年还要支付将近115.8多万元。鉴于我县财政能力弱,暂时无法解决村医养老保险问题。待县人民政府调研拿出具体方案后再进行解决。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维西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