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玉代表:
您在迪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4号“关于解决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的岗位补助问题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群众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近年来,维西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管出来”“四个最严”等重要指示精神,压实责任,强化措施,严格监管,筑牢防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农产品的需求。目前,全县共建立1个县级服务站点和10个乡(镇)安全监管服务站,配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职人员110人,其中:县级8人,乡(镇)监管员19人,村级协管员83人,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全覆盖。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村级协管员在基层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您提出的解决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岗位和补助问题提得很好,这样能进一步促进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工作积极性,也会大大提高协管员监管力度。但目前县级财政能力有限,暂不能安排相关资金和预算保障村级协管员补助资金。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加大村级农产品安全协管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技术培训,切实提高协管员履职能力,持续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我县将加大资金争取力度,积极向省、州争取相关政策和资金,争取保障村级协管员的补助待遇。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