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秀梅代表:
您在迪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6号“关于解决维西县农村太阳能热水器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维西县处于国家生态保护重要区域,目前农村能源使用现状还是以使用柴草为主,仍然存在污染环境、资源浪费、破坏生态、资源利用率低等问题,严重影响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经全县范围摸底排查,太阳能热水器需求量为16674台,表明我县农村清洁能源需求量较大。为满足群众需求,提升农村人居环境,2021年度全县范围内实施农村清洁能源推广项目3360户,其中:中路乡涉及960户,采取“农户自筹+整村推进”方式进行建设,目前已完成项目验收及移交工作。
2022年9月,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太阳能热水器暂不属于资金支持范围,属于资金负面清单。加之我县无其他资金来源渠道,暂不能谋划储备实施涉及太阳能热水器相关项目。下一步,我县将按照您的建议要求,进一步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和渠道,加大农村清洁能源改造和普及力度,在保护生态环境同时,促进巩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效。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