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恢复原倮打塘砂石料开采的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原维西县巴迪乡洛义村倮打塘采石场,矿业权人: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有效期:2012-3-10至2017-3-10,自有效期截止后,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停止了开采行为。
1、为切实解决巴迪乡群众对砂石料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2015年修订)》(云政发〔2015〕49号)及矿业权出让的相关规定,我局在完成前期联勘联审的基础上,于2022年5月26日获得了关于该采石场拟出让的批复,现已根据要求完成《储量报告》和《开发利用方案》及《出让收益评估》编制工作,并拟定《巴迪乡洛义村倮打塘采石场(新立)出让方案》报请县人民政府审议研究,于2022年7月25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我局已提交县财政局国资委对该矿权进行招牌挂。
2、我县于2021年开始重新编制维西县第四轮矿产资源规
划,结合巴迪乡地质环境和交通条件,已规划了一个大的集中开采区,拟设2个砂石厂,下一步将按照规划政策要求完成出让。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一如既往的重视各级各部门和委员们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在职能范围内处理好各种意见、建议。以上答复若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