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美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60岁以上老人养老金”的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很感谢您对我们人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您提出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4〕20号)及《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迪政办发〔2014〕102号)及《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维政办发〔2014〕83号)文件精神。
2010年7月1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起,60岁及以上享受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已逐年提高,从启动时的每个月55元提高至目前每个月108元;65岁及以上享受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每个月113元。根据《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提高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待遇调整工作的通知》(云社险发〔2022〕6号)文件,从2022年7月1日起,60岁及以上享受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每个月113元,65岁及以上享受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每个月118元。为了60以上老人能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提高他们的幸福感、获得感,下一步,维西县人社局将积极向省、州人社部门反映,争取进一步提高农村60岁以上老人养老金。
以上答复若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9日
单位联系电话:8627748 联系人:和艳芳
主送:提案者。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