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邵鑫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引导本土龙头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本土龙头企业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的精锐部队,对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方面发挥了带头引领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作用。我局高度重视本土龙头企业在乡村振兴发展中的参与度,不断强化政策支持,完善顶层设计,结合中央、省、州出台相关政策,制定维西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维西县“十四五”经济发展规划、维西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农业产业综合奖补办法等政策,有序推进并实施。强化本土龙头企业培育,结合维西县实际,出台了《维西县龙头企业培育奖补办法》,设立了乡村振兴龙头企业培育奖补专项资金对新认定的龙头企业给予资金补助。持续开展“三品一标”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企业研发投入补助。不定期深入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及纾困解答;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围绕中药材、生猪养殖等八大重点产业,提升产业链,加大创新投入,给予项目和资金扶持;组织企业参加南博会、云品入川及各类农特产品推介会等展销活动,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我县品牌农产品的知名度。强化人才保障机制,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省、州级科技特派员和三区人才培养工作,为民营企业投身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维西县农业农村局
2029年9月15日
单位联系电话:0887-8626537 联系人:海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