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军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三届第二次会议上的第11号提案,我局已经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关心。我局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您提出的《规范农民工工资处理机制,设立维西县农民工工资快速调处机构的建议》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接到政协提案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办理回复工作,积极部署安排,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及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提出具体的办理工作目标、办理责任、办理形式和办理时间安排,认真分析提案,按业务内容分解到具体科室,明确各提案的具体负责人,并针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力争每件提案的答复都科学合理。安排局办公室负责督促和汇总工作,确保提案答复按时保质完成。
二、注重沟通、保证质量
为提高提案答复质量,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密切与政协委员沟通联系。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主动上门或电话联系委员,诚恳倾听意见,接受委员咨询,并就委员提出的问题一一解答。结合实际工作,积极采纳委员的合理意见与建议,形成初步答复意见。初步答复意见经分管负责人审核、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发,形成正式答复。形成正式答复后,我局再次与委员见面或电话联系,并将正式答复送至委员,充分征询意见,积极将委员的意见建议落实到今后的具体工作中,使提案真正转化成为促进工作、推动发展的动力。
三、积极主动抓落实
收悉普银军委员提出的《规范农民工工资处理机制,设立维西县农民工工资快速调处机构的建议》的提案后,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不断加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制度建设,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力度,经过努力取得了积极成效,涉及拖欠工资问题的投诉举报案件数量逐步下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大幅度减少,欠薪逃匿等恶意拖欠工资现象有所遏制。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需要多方统筹兼顾,不仅政府部门要依法监管,更需市场主体积极履行责任,也需要全社会协同监管,才能从根本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我们在工作开展过程,重点做好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履行牵头职责,推进综合治理。一是工作协调机制全面建立。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县人社、住建、交通、水务、发改、公安、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为副组长,39家成员单位组成的维西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及行业主管部门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已形成政府负总责、人社、住建等部门分工负责的根治欠薪合力。二是目标考核问责机制有效落实。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与县直各成员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与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均签订了“治欠保支”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对全县2022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县政府领导在全县根治欠薪领导小组会议上,做了表态发言。同时,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综治考评、高质量发展考评内容。三是工作督查督办常态化推进。今年以来,州、县治欠办以书面督办、实地督查、调研暗访等形式对我县开展督查指导2次,并要求住建、交通、水利及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每月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实地核查一次,同时下发了维西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突出矛盾风险“大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通知(维农工办发﹝2023﹞3号),对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动态监管。
(二)强化法律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管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提升企业依法支付工资和农民工理性讨薪的自觉性,切实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配合根治欠薪各项攻坚行动及回头看活动,开展了“关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突出矛盾风险“大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等专项执法活动,深入各工程项目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在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悬挂条幅标语、树立维权告示牌、张贴发放《致农民工一封信》、《农民工维权手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故事书之小强“护薪记”等宣传资料;以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为契机,现场设立劳动监察维权咨询点,积极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通过微博微信、网站、电视等渠道报道恶意欠薪典型案例。今年一季度,全县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472份,在建筑工地悬挂横幅400余条,在维西万人广场、念萨广场LED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全县各级劳动监察举报投诉电话及发布多次法律宣传。
(三)强化制度落实,积极从源头治理拖欠工资。下发了《关于要求维西县各行业领域工程项目依法落实“六制一金一表”制度的通知》(维农工办发﹝2023﹞1号),全面系统的细化了贯彻措施,明确了各单位职责和落实各项制度的具体要求、操作办法。对全县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下发了《关于转发<关于开展迪庆州2023年度创建省级“无欠薪”企业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维农工办发﹝2023﹞2号),对“无欠薪”企业、项目部创建活动进行宣传。一是积极推进农民工资支付担保制度。下发了《维西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行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二是积极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要求住建、交通、水利部门出台对工程款支付实行担保制度的方案和办法。三是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政府有明确要求。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中,就首次明确要求“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明确“推行施工过程结算”。2022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提到“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新开工项目可以推行过程结算”。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发布实施的通知》(云建科(2021)15号)要求,为进一步解决工程结算难题,建立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深化建筑市场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对工程预付款制度、进度款拨付、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等方面均做了规定。四是严格审查新项目开工建设。对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及时进行工程款结算、不按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不批准其新项目开工建设。有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建设资金未落实到位的,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推进工程欠款的清理偿还工作,坚决制止发生新的拖欠。五是全面推进工资专户制度。要求各工程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前,必须开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设单位需按月拨付人工费至工资专户,今年以来,全县共新开设工资专户63个,通过银行代发工资1474.2万元,涉及农民工1638余人次。六是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从2021年10月份开始,我县新开工的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陆续纳入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台监管,同时,县住建部门启动了云建宝工地平台,对工程项目实名制考勤、工资支付情况将进行适时在线监控。截止5月底,累计在线工程项目24个,涉及农民工693余人次。
(四)强化欠薪惩戒,依法保障工资支付到位。一是拖欠工资行为得到有效查处。通过门户网站、窗口大厅、微信公众号、在工地设立维权告示牌等方式主动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对人社部欠薪投诉举报平台、12333劳动保障服务热线、信访、网络舆情监控的欠薪案件,及时处理回复,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责等法律法规,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2023年1至8月共受理劳资纠纷案件251起,涉及劳动者1908人,涉及金额4138万元,已结案207起,正在处理44起。其中:劳动保障监察窗口受理投诉案件 136起,涉及劳动者1155人,涉及金额 2100万元,已结案99起,正在处理37件;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受理案件54起,涉及劳动者403人,涉及金额1361万元,已办结53起;正在办理1起;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平台)受理投诉案件51起,涉及劳动者341人,涉及金额598万元,已办结45起;正在办理6起;受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迪庆州政务信息平台工单》案件10件(已办结),涉及人数9人,涉及金额79万元;已办结10件;目前受理的案件仍有44件未办结,涉及505人,金额136万元;二是欠薪受困情况得到有效救济。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农民工解难事。人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落实了对欠薪案件实行快裁快审及集体欠薪和重大欠薪案件挂牌督办规定;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积极协调督办本领域欠薪案件;三是欠薪犯罪行为得到有力打击。县公安、人社两部门按照公安部、人社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暂行办法》,明确了案件移送、信息共享、执法协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案件取证、流转、移送等程序,有案难移的现象得到切实改善。四是欠薪失信行为有力惩戒。按照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和出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对失信行为认定、发布和报送依据、标准、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关于对严重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及其责任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备忘录》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用人单位认定及失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及其责任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五)关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近年来,我局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日常巡视检查、书面审查和专项检查,加大对建筑、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以及过去曾发生过欠薪行为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每年岁末年初,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为加强对欠薪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我局按照《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等文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严厉惩治恶意欠薪犯罪行为。同时,全面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不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计划
从去年以来投诉监察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受理处理的情况来看,一是各级各部门对于根治欠薪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得到加强,处理和做好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部门负责人牵头配合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清欠效果更加明显。二是农民工自主维权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但从总体的情况来看根治欠薪工作任务依然十分繁重,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案件投诉从特殊时段集中发生,转变为从年初至年终时时发生。二是案件投诉从窗口投诉转变为窗口和线上投诉双投诉。三是因六制一金执行不到位导致的农民工工资欠薪案件占比高,行业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对按要求落实六制一金的重视程度和紧迫性不高,六制一金落实有差距。四是企业垫资或资金未到位提前实施的项目引发农民工工资欠薪案件的处理难度大,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风险进一步加大,特别是一些长期欠薪而未实质性推进处理的欠薪案件引发群众不满,形成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的不可控形势更为严峻。五是由于较大的工作量以及较少的工作人员使得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更加困难,特别是缺乏相应的执法设备,如办公场所、办公电脑、执法记录仪、执法车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一是各行业部门和企业,特别是主要领导,按要求将六制一金制度带头落实到位,从源头压实落实六制一金制度的责任。二是加强对在建、完工项目的巡查检查,综合分析即将实施项目可能引发农民工工资欠薪情况的社会风险,制定预防处理预案,将风险发生率降到最低。三是做好被欠薪群众的思想工作,把他们稳控在当地和县内,并主动汇报,积极争取资金,实质性推进欠薪案件的处理,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四是在欠薪案件受理后,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我局劳动监察部门按规范流程开展欠薪案件的处理。五是进一步发挥县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席制度处理疑难案件的作用和效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配合司法机关做好相关案件的侦办、起诉、审理工作,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赋予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门一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使其有权查询欠薪企业账户等资产,必要时可予以冻结。对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来说,其执法能力的高低直接取决于队伍建设情况,针对大量企业隐蔽而复杂的侵权行为,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又相对较少,应当适当增加编制来加以应对。
以上答复若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8日
单位联系电话:8630778 联系人:杨振梅
主送:浦银军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