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0X92371D/202200377
文  号
来 源
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日期
2022-04-01
福星医院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擅自从事终止妊娠案
发布时间:2022-04-01 14:27     浏览次数:1157   
字体:[ ]
打印


一、案情摘要:

2022年3月20日,维西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员孙*春、李*娟、余*龙( YDQ0****  、YDQ0****)出示执法证件后,在和**的陪同下,就“维西县卫生健康局接到高**的投诉举报”对维西福星医院进行现场检查并了解相关情况,经检查发现:

1、该院妇科诊室内查见2022年3月18日为患者余**开具合计收费为2080元的处方笺1张,收费单据1张;

2、妇科治疗室查见有电动流产吸引机1台;

3、该院不能提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二、相关证据:

1、《现场笔录》(2022-03-20);

2、《询问笔录(和**)》(2022-03-20);

3、《询问笔录(杨**)》(2022-03-20);

4、2022年3月18日福星医院为患者余**开具的处方笺1页;

5、福星医院为患者余**开具合计收费为2080元的收费票据1页;

6、妇科治疗室电动流产吸引机打印件2页。

三、处理情况: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080元,并处1万元的罚款。2022年3月28日该医院完全自觉履行,已结案。

主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7-8626078 地址: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保和镇雪龙西路行政中心六楼b区
Copyright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