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摘要:
2022年4月12日,维西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员孙XX、李XX( YDQ05XX、YDQ050XX)出示执法证件后,在何XX的陪同下,对维西天和中医院进行现场检查并了解相关情况,经检查发现:
2022年3月15日对全县医疗机构开展医院感染消毒效果检测,其中检验报告结果中维西天和中医院、和堂诊所、拉斯敏口腔诊所3家医疗机构护士手均未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
二、相关证据:
1、《现场笔录》(2022-04-13);
2、维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报告(2022年3月19日)。
三、处理情况:
以上事实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八条,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维西县卫生健康局均给予维西天和中医院、和堂诊所、拉斯敏口腔诊所3家医疗机构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人民币2000元罚款,罚款共计6000元整。2022年4月28日3家医疗机构均完全自觉履行,3个案件已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