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8449J/202000005
文  号
来 源
县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20-05-13
【审计信息】维西县行政中心搬迁重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13 15:09     浏览次数:1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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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县人民政府的安排,维西县审计局于2019年6月15日至2019年10月26日,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负责实施的维西县行政中心搬迁重建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2年2月16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行政中心搬迁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投资〔2012〕199号文件批复,同意项目立项。建设规模及内容:搬迁的机构包括维西县政府、人大、政协、县委等46个部门,人员编制1 483人,核定总建设规模36 01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6 065平方米,人均建筑面积17.57平方米;食堂、地下车库(兼人防设施)等附属用房7 840平方米;便民服务中心、多功能会议厅(报告厅)、藏区密码通信业务房等特殊业务用房2 10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9 002.5万元,每平方米综合造价2 500元,项目建设资金争取纳入国家支持四省藏区“十二五”规划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获取中央投资支持,其余资金通过整合处置原有资产等渠道自筹解决。

2012年7月16日,迪庆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县行政中心搬迁重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迪建复〔2012〕61号文件,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项目总建筑面积36 15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行政办公楼、服务大厅、食堂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为9 905.82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直接费)8 576.2万元,第二部分费用(工程其它费)857.91万元,第三部分工程基本预备费471.71万元。

维西县行政中心搬迁重建项目建设单位为县住建局,项目建设地点:维西县保和镇兰永村。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提供审计的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项目的建设情况,签证手续基本齐全。财务核算基本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基本合规,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基本按照合同约定施工。项目实施后,有效改善了维西县党政机关的办公环境。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多结算工程款、多计待摊投资、未缴纳部分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相关税费、漏缴代扣税金、会计核算不规范、未及时开具发票、超概算投资未经批准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结算工程款10 880 142.31元     

该项目由于工程量多计、未扣减清单项及主材单价高计,导致多结算工程款10 880 142.31元。

(二)多计待摊投资251 000元

该项目由于错将其他项目的待摊投资计入该项目,导致多计待摊投资251 000元。

    (三)未缴纳18 806 959.49元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相关税费

维西市政公司参与建设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00 606 959.49元,县住建局已代扣代缴81 800 000元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相关税费,其余18 806 959.49元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尚未缴纳相关税费。

(四)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会计核算不规范出现原始单据不完整、税收缴款书纳税人错误等情况,如:2013年6月20日4号凭证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4 000 000元只附有发票,没有相关的合同文件、结算资料等;2014年2月20日1号记账凭证,缴纳代扣税金180 400元,2014年4月18日4号凭证,缴纳代扣税金262 140元,附件为两张税收缴款书,纳税人为维西县建工集体总公司,不是该项目的参建单位,经落实为县住建局代开税票时将纳税人名称写错。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结算的工程款10 880 142.31元,责令县住建局作核减投资并作相关账务处理;对多计待摊投资251 000元问题,责令县住建局将多计待摊投资251 000元作核减投资并作相关账务处理;对18 806 959.49元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尚未缴纳相关税费的问题移送国家税务总局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税务局进行处理;对会计核算部规定问题责令县住建局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核算,及时纠正此次审计中发现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四条审计建议:(一)维西县行政中心搬迁重建项目资金缺口13 289 707.04元。县住建局应尽快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或其他渠道解决,弥补资金缺口;(二)维西县行政中心搬迁重建项目在竣工结算过程中存在未及时开具发票的情况,县住建局应在今后发生购买支出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取得发票进行项目结算;(三)维西县行政中心搬迁重建项目存在建设内容与批复内容不一致、投资超概算、消防未验收、签证不规范、行政办公大楼背立面玻璃幕墙损坏、二楼靠多功能厅处内墙面脱落的情况。针对上述情况,在今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县住建局应严格审查施工单位上报工程量,从而更好的控制工程造价,发现超概算及与批复建设内容不一致时应及时向原批复主管部门报批,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机打签证上报,对于幕墙损坏处应及时督促资产接受单位进行维修、而二楼内墙面脱落的情况应及时向施工单位发送维修通知书及时处理,以免造成大面积破坏,同时积极与消防主管部门进行沟通,保证消防工程的顺利验收;(四)维西县行政中心搬迁重建项目于2015年5月28日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至审计日固定资产仍未交付至管理使用单位,建议县住建局积极与政府沟通严格执行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管理制度,及时将固定资产交付县人民政府形成国有固定资产便于后续管理和维护。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住建局已做核减工程结算投资和待摊投资的处理,并调整了相关账务,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正在整改中。

本次审计提出的审计建议正在采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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