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县人民政府的安排,维西县审计局于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9月21日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县教育局)负责实施的维西县维登乡富川小学建设项目及附属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5年3月27日,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维西县维登乡富川村富川小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迪发改社会〔2015〕1号)批复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2 286平方米(新建:教学综合楼600平方米,学生宿舍楼640平方米,学生食堂500平方米,厕所100平方米;加固改造:446平方米;附属工程:篮球场、绿化、道路、广场、化粪池、综合管网等相关配套附属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500万元。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
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为县教育局,建设地点为维登乡富川村富川小学。
审计结果表明,县教育局及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的建设情况。该项目建设程序基本合规,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基本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签证手续基本齐全。项目实施后改善了学生住宿条件、优化了教学环境,但项目结算中存在多计工程量导致多结算工程款、工程建设超投资概算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该项目由于多计工程量导致多结算工程款251 553.83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结算工程款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责令县教育局将多结算的工程款251 553.83元作核减投资并作相关账务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在今后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县教育局应严格按照批复的投资概算作为项目建设实施和控制投资的依据,确保项目总投资控制在概算以内,确需调整概算的,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调整后再实施。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教育局已做核减工程结算投资,并调整了相关账务。
本次审计提出的审计建议已全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