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县人民政府的安排,维西县审计局于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7月4日,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实施的2013年维西县永春乡三家村土地整治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于2014年11月1日开工,2016年6月1日竣工并通过验收。竣工结算价为1 779 765.34元。项目概算投资2 495 900元。资金来源:省级2013年度农业土地出让金。项目资金到位 2 341 900元,完成投资2 193 629.87元,资金结余148 270.13元。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提供审计的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的建设情况,签证手续基本齐全,建设程序基本合规,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基本按照合同约定施工。项目实施后,农田基础设施得到完善,项目区内耕地质量得到提高。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和项目结余资金未上交同级财政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结算工程款64 335.81元
该项目在工程结算过程中由于重计、多计工程量,导致多结算工程款64 335.81元。
(二)未及时上交项目结余资金148 270.13元
截至2019年3月31日,县自然资源局未将该项目结余资金148 270.13元上交县财政局。
三、审计处理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维西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结算工程款的问题,责令县自然资源局核减投资并作相关账务处理;对未及时上交项目结余资金的问题,责令县自然资源局将项目结余资金上交县财政局。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及时进行了整改,对多结算工程款问题已严格按审计审定金额完成核减投资并作相关账务处理;对未及时上交项目结余资金的问题已按审计审定金额上交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