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维西县审计局自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25日对维西县2019年12月至2020年10月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公路养护情况
2020年,维西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总里程为1524.115公里。其中:国道70.75公里、省道55.374公里、县道200.544公里、乡道690.329公里、村道507.118公里。大桥、特大桥22座。
养护项目包括一般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桥梁修复工程及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
(二)维西县财政局2019年12月至2020年10月下达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情况
2019年12月至2020年10月维西县财政局共下达维西县农村公路养护资金8 018 190元。
(三)2019年11月末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结余结转情况
2019年11月末结余结转9 047 220.45元。
(四)2019年12月至2020年10月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收支余情况
2019年12月至2020年10月共拨入农村公路养护资金8 018 190元;2019年12月支出435 950.95元、2020年1至10月支出7 086 062元,支出合计7 522 012.95元。
2020年10月末结余结转9 543 397.5元。
审计结果表明,通过对农村公路的养护,保障了维西县农村公路的畅通,方便了人民群众和车辆的出行,但交通局在养护资金管理中还存在会计核算不正确、购建资产未入固定资产账等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养护资金会计核算不正确
在执行维审决〔2019〕44号审计决定时,收回专款不专用的养护资金2 179元,交通局未冲减2019年养护资金支出,而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塔城镇退回多列支巴珠通村组公路水毁资金30 000元未冲减2019年养护资金支出,而列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二)固定资产未入账1 340 363元
建设机械化养护中心(二期工程)支出1 340 363元至2020年10月末未记入单位固定资产账核算。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交通局对养护资金会计核算不正确的问题已调整了相关账务,未入账固定资产已补记固定资产账。
审计提出县交通局应规范施工合同管理,今后应按相关规定的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使用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规范会计核算,积极主动地了解各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的实际情况和资金需求,及时安排和使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审计建议。县交通局已全部采纳。
编写人:黄晓磊 审核人:李 军